2023区民政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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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区民政局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我区民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为加快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作出贡献。
一、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社会救助力量
一是持续抓好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场)指导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为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按文件要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标提补工作我局在x月**日前全部发放到位,并从2022年x月x日起进行补发。加大了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分别x月x日召开了全区民政所长工作会议,x月**日、x月**日召开了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x月x日下发了全区社会救助工作通报,规范了各乡镇(街道、场)及**个“D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村(社区)社会救助公示栏制作悬挂及内容张贴,对今年第一季度城乡低保新增及动态调整人员进行抽查监管,每月及时通报了各乡镇(街道、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时限,x月份集中开展了低保、特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x月份对该项工作进行“回头看”。截至x月份城乡低保户数达到****户****x人(其中农村低保****户****x人,城市低保****户****人),x-x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x.****万元,农村低保金****.****万元。x-x月份新增农村低保**x户**x人,调增农村低保**人**人,调减和停发**x户**x人;
新增城镇低保**户**人,调增城镇低保x户x人,调减和停发**户**x人。
二是规范城乡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每年拿出资金**.**万元,对全区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实行统一照料服务,提供上门访视、清洁居所、协助服药、清洗衣物、协助接送去医院就诊、就医期间帮助服务对象挂号、陪护打针送饭、理发、代买代卖、代帮代办、心理疏导、情感慰藉等。针对分散供养对象的个性需求,制定“一户一档”管理档案,在对象家中张贴“连心卡”,用手机扫二维码,即可知晓该对象照料巡访情况,让亲属暖心、政府放心。自去年x月份实施以来,共有**多人为区民政局、第三方机构服务团队送来了锦旗,此项工作得到了特困对象的充分肯定。推行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管理,启动乡镇(场)敬老院“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对全区**名农村失能特困对象、**名城镇特困对象委托区普亲春月老年养护院实行集中供养照护。通过今年以来的积极探索和实践,群众满意度达到**%以上。开展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复核评估工作。从2022年x月份起对分散全自理特困人员,在**境外居住生活的由监护人提供照料服务;
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由其爷爷奶奶或其他监护人照料服务;
个别无意愿签订照料服务协议的特困供养人员由其自行选择照料服务人;
对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按上级规定标准按月直接拨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
对部分聋哑人、听力残疾人不能接打电话或视频连线的要求服务人员每月增加一次上门巡察次数。按合同条约,加大对第三方公司监管力度,每月采取系统后台监管、电话抽查、满意度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管。截至x月份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达到**x户**x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x户**x(其中农村集中特困人员**x人,含失能农村特困**人,半失能农村特困**人、全自理农村特困**x人;
农村分散特困人员**x人,含失能农村特困**人、半失能农村特困**人、全自理农村特困**x人);
城市特困**户**人(其中城市集中特困人员**人,含失能城市特困x人,半失能城市特困x人、全自理城市特困x人;
城市分散特困人员**人,含失能城市特困x人、半失能城市特困**人、全自理城市特困**人)。x-x月份共发放城镇特困供养金**.**x万元(其中城镇分散特困发放**.**x万元,城镇集中特困发放x.**x万元);
发放农村特困供养金**x.**x万元(其中农村分散特困发放**x.**x万元,农村集中特困发放**.**x万元)x-x月份新增农村特困**户**人,调增x户x人,调减和停发**x户**x人;
新增城镇特困x户x人,调减和停发x户x人。
三是临时救助稳步发展。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拨付2022年度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共下拨**x万元临时救助备用金。一季度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x户**x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万元,其中临时救助备用金**x户**x人次**.x万元;
支出型临时救助**户**x人次**.****万元;
特别救助x户**人次**万元。
四是加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全区民政部门将巩固脱贫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政系统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筑牢兜底保障的坚固防线。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比对工作,对未纳入低保兜底保障的人员全面开展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兜得住、兜得准、兜得好”。截至x月底,**区共有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户****人。其中:脱贫户****户****人(含脱贫不稳定户**户**人)、“三类”监测对象**x户**x人(含脱贫不稳定户**户**人、边缘易致贫户**户**x人、突发严重困难户**户**x人)。农村低保****户******人,农村特困**x户**x人(其中:分散供养**x户**x人、集中供养**x户**x人)。通过信息比对,脱贫户:纳入农村低保****户****人,纳入农村特困供养**x户**x人。“三类”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中纳入低保**户**x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x户x人;
脱贫不稳定户中纳入低保**户**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x户x人;
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纳入低保**户**x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x户x人。农村支出型困难家庭**户**人;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户**人。共有农村低保“单人保”****户;
实施农村低保延退**户**人。农村分散特困**x户**x人,其中:认定为失能**人、半失能**人;
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中纳入分散特困**x户**x人,其中:认定为失能**人、半失能**人。
五是积极开展“D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今年**市作为民政部“D建+社会救助”试点延伸年,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搭建网格化帮扶体系、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工作,创新“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区财政安排“D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经费**x万元,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帮助困难群众渡过生活难关。推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按照居住属地原则,以不跨村(社区)管辖范围为准,进行网格化精准划分,建立网格化困难群众数据库。**个试点村(社区)共计分成网格点**x个,确保每个网格点的体量适中,困难群众的底数便于掌握,从而实现由困难群众上门求助变党员干部主动发现,从以往的“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万元,为区民政局和**个乡镇(街道、场)社会救助窗口增配**名服务人员,提升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受理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对**个试点村(社区)下拨了**.x万元慰问资金开展“六送”活动;
下拨**.**万元资金对网格中无职党员、无单位志愿者给予一定的交通和通讯补贴,真正发挥网格大排查作用。采取表彰激励机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激励先进,发给荣誉证书及一定的物质鼓励。
六是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表彰2021年度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2022年区财政安排**x万元资金为城镇困难群众购买城镇“防贫保”。截至x月份全区共有城镇困难群众****户****人。其中,低保对象****户****人;
特困人员**户**人;
孤儿**户**人(其中散居x户x人,机构供养**户**人);
支出型困难家庭**户**x人;
低保边缘家庭x户**人
七是提升救助站管理服务水平。春节期间,我站每日联合公安,城管联合开展街面巡查,累计出动上街巡查人员**人次,车辆x辆次;
未发现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入冬以来,我站积极与城管、公安部门联系,开展日常及夜间联合巡查,截止目前未发现有露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加强站内管理,做好物资保障。站内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流浪乞讨人员入站流程,测量体温,扫行程码,做好身份信息核查与登记。对来站的求助人员发放防疫物资,严格落实车辆、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做好物资采购工作,积极筹备御寒物资,避免出现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情况发生。深入开展街面巡查,加大站外巡查力度。组织巡查人员每天开展街面巡查,在工作群进行劝助汇报,并在街面劝助巡查工作日志上做好记录。加大重点地段如交通要道、地下通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轮番排查,形成常态化的街面巡查模式,极端天气期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招募志愿者队伍,组织大规模街面巡查救助活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加强与公安、城管、社区等相关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四级救助网络作用,让流浪乞讨人员能被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抓好疫情防控,做到安全防范。入站人员一律去定点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安全快速的反应,完善救助流程,及时安排购票返乡。做好站内照料,寻亲护送返乡工作。疫情期间站内照料中心采取封闭式管理,每天做好体温登记和消杀,工作人员和滞留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与定点医院协作定期开展巡诊,有不适的及时送医。对进站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及时开展寻亲服务,推送《今日头条》,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进行常态化的寻亲工作,在疫情稳定的情况下及时护送返乡。
八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截止目前对有困难的留守儿童给予物资帮扶,发放书包**x个、校服**x余套等,同时,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x-x月共发放了**.**万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资金,x-x月共发放了**.**万元。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抓好了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区民政局针对各养老机构、各社区居家养老站点疫情防控情况,下发、转发了各类关于疫情防控文件,尤其是我省及**市和我区出现疫情以后,每周均对全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现场检查,指出了各养老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
二是配合做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完成了巡察问题中养老服务存在问题的整改清单、整改措施等,并及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管实施细则等文件;
三是梳理了2021年养老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明确2022年度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及完成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时限;
四是开展了2022年度适老化改造调查摸底工作。x月初,根据本年度适老化改造任务,下达了各乡镇场于x月底完成了2022年度全区适老化改造摸排工作。
(三)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为加快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城乡社区治理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x月初始,我局围绕城市社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实际情况,拟定出《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并面向全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多次修订,提请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后,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22〕**号)。方案中规范了社区事项准入制度,要求进入社区代办的事项要实行事先申请,经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进驻,同时需严格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执行;
完善激励保障制度,激发干事热情。方案中完善了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选拔培养和激励表彰机制。大力选树宣传社区工作者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社区工作者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社会认同度和职业荣誉感。注重将优秀的一般工作人员(中共党员、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成社区“两委”成员,积极把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培养发展成为党员。注重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社区正职公开选拔到社区管理机构领导岗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提高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比例;
在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出现缺额时,应拿出一定名额,从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进行选拔;
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对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特别优秀、群众公认并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在辖区范围内有社区管辖的地方,如金峰街道办、孝岗镇等地事业编制有空编的前提下,经过规定程序可转为事业编制。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和转为事业编制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继续兼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
二是完善村(居)委会自治组织公共卫生委员会。为深入实施健康**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x发〔2021〕**号)和《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21〕**号)工作要求,我局转发了**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面实施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下发至各乡镇(场)、**街道办,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按文件规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由x-x人组成,设主任x名,副主任x至x名,委员若干名,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卫生委员会成员可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村(居)民委员会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年前各村(居)委会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为推进人民民主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做好农村离任“两老”情况摸排和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对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要求,为全面摸排符合条件人员:从****年**月x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村党委、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合作社社长、生产大队队长)满**年(含**年)以上,男年满**周岁、女年满**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初,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至今,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通过申报程序进行了逐级报送审批。通过全面摸排,我区有符合条件享受离任“两老”补助对象**x人,其中任职**-**年的人员有**x人,由原有月补助标准**x元提高到月补助标准**x元;
任职**-**年的人员有**人,由原有月补助标准**x元提高到月补助标准**x元;
任职**年以上的人员有**人,由原有月补助标准**x元提高到月补助标准**x元。每月补助金额合计****x元,补助发放资金由省与地方政府按x:x分级保障,全部列入地方财政年初预算。
(四)规范殡葬管理服务
一是抓好宣传引导。加强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发放宣传单**余万份,出动宣传车**余次,手机短信x万条,宣传横幅**条,通过**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制作宣传牌**块,结合清明节开展疫情防控扫及清明“三禁”活动,使殡葬改革宣传不留死角全覆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二是抓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巩固提升。目前,全区**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全部完成,具备了骨灰入葬公墓的条件,持续做好公益性建设巩固提升工作,优化公墓布局,搞好绿化美化,强化设施配套完善。督促公墓管理人员最大限度为群众开展骨灰安葬公墓和祭祀提供方便,严格落实《**区乡镇(街道、场)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此外,为加强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工作,我区出台了《**区2022年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三是抓好惠民政策落实。保持直接在殡仪馆减免火化、接运、骨灰盒、冰棺及吊唁厅三天、骨灰存放一年费用政策,为每户丧属免去****元丧葬费用,同时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搬迁补偿每座****元,并免费提供墓穴。
四是抓好骨灰跟踪。各乡镇(街道、场)根据区民政局每天提供的死亡火化人员名单对死亡人员骨灰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并派乡村干部及红白理事会上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帮办事宜,及时上报死亡人员骨灰处理证明,民政局派干部到对应乡镇督查骨灰处理跟踪情况。抓好城区所有丧事活动集中到区殡仪馆办理。
五是抓好“三沿六区”坟墓集中整治。围绕消除存量、杜绝增量这一目标,由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山主、坟头分类登记造册、全面清理散埋乱葬。
(五)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登记社会组织**x家,其中社会团体**家,民办非企业单位**x家。2022年新增登记社会团体x家。今年,我区继续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力度,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目前我区暂时没有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也不存在强制企业接受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的情况。今年x月,我局下发了2022年社会组织年检通知,全区**x家社会组织需参加本次年检,为规范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和财务管理,要求我区社会组织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D建工作“三同步”有关要求的通知》(x组字〔2021〕**x号)加强D建工作。
二是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力量。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志愿服务周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x月**日至x月x日是《**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以来第一个全省志愿服务周,为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投身各类公益活动,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活动宣传,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x月x日上午,**区民政局联合区志愿者协会在东信百货广场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传承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利用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政策解释和答疑等形式,对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的政策进行宣传,并发放“开展“树新风除陋习婚事新办”活动倡议书”、婚事新办承诺书,引导现场居民签订承诺书,做到反对攀比浪费,文明操办婚事,营造社会新风尚。
(六)落实落细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x-x月份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x余人次,发放补贴金额**x万余元。
二是做好行政区划和边界管理工作。x月底区民政局下发了《**区2022年度乡镇边界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至相关乡镇,2022年度我区计划完成x条乡镇边界联合检查工作;
完成了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区部分地名入库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共完成了我区国家地名信息库修改词条****条,按时按质完成了任务;
初步对**区地名志部分内容进行了第三次修改工作;
对**区地名图集初稿进行了第二次审定;
对部分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进行验收工作;
配合**市民政局完成了设立**镇随报材料、向省政府请示等工作,设立**镇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待省民政厅到我区调研后,设立**镇基本可行。
三是加大“五社联动”宣传力度,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2022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展示社会工作发展,让社会充分认识社会工作的价值,了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环境,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20D胜利召开,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股室、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各乡镇(街道、场)社会工作站及全区各社工中心,策划了主题为“五社联动聚合理社会服务暖基层”的社工宣传系列活动。通过此次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群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参与度,有效促进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的互相联动,对推进社会工作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方面
一是个别地方存在“错保、漏保、救助标准不精准”等现象。由于乡镇(街道、场)从事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低保审核确认政策把握不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各地审批不一,个别地方可能仍不同程度存在“错保”、“关系保”、“漏保”、“救助标准不精准”等现象,不能完全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接得准、接得稳。
二是动态管理难。社会救助对象每月都有增减,他们每月的支出、收入、就业等都是变化的,这就要求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等信息及时掌握、及时收集、及时更新。且由于困难群众信息核实比对、相关政策落实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难以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政策落实的有效衔接、管理的无缝对接,做到人员与政策的“即进即享、即退即停”,这些都给动态管理带来了不小挑战。
三是困难群众自身动力不足。比如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后各项优惠政策较多,一些困难群众即使收入超过低保条件、或者子女成人成家、或已退休领取社保金等也不愿主动退出低保,表现出了严重的依赖心理和“等靠要”思想,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
四是各级民政工作人员运用各项信息化手段办理业务能力不强。要加大手机端APP使用力度,电脑端“数字民政系统”操作,用足用好各项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各项社会救助业务办结效率,确保新增救助业务申请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效内完成,保障困难群众受助及时。
(二)社会工作方面
慈善社工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群众对“社会工作者”理解认识不清,了解不多,多社会工作关注度、支持度不够;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较少,社工机构规模小,数量少,难以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形成紧密联系,社工机构生存存在一定困难,社工人才得不到培养锻炼;
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偏少,且多数为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服务水平不高。
(三)志愿服务发展方面
部分群众对志愿者事业了解不够,全区注册志愿者参与活动率不高,志愿服务组织尚未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培训机制、激励机制、项目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志愿服务团队凝聚力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方面
1.持续开展好低保、特困漏保、脱保、错保、救助标准不精准、程序还未到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做好“补课”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对象要全部及时纳入,不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及时退出,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2.推进救助方式改革。一是个别地方民政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对救助政策不够熟悉,网络自助申请推广不够深入,办事流程不够清晰,办结时限不够明朗,各级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要引起高度重视,熟记业务知识,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实现申请救助“触手可及”,以党员干部的真心、暖心换来群众的舒心、爽心。要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各地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把群众的需求当要求,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并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了解民生需求,将以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来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建立长效化机制,坚持久久为功。二是全面推进“D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积极借鉴学习取经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掌握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持续做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加强城乡低收入人口监测,对城乡特困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早发现、早施策、早帮扶。对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建立好“单人保”、低保延退、支出型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x个工作台账。
4.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将结合省、市、区社会救助业务技能竞赛,加大各级民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业务考核力度。做好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管、“近亲属”登记备案工作。
5.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一是指导乡镇(街道、场)落实好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
二是督办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好对城乡全自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统一照料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帮助解决上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工作成效及经验做法。
6.做好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一是根据省市文件落实好2022年城镇“防贫保”理赔工作。二是做好2022年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工作考核评价。
7.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一是督办各地按新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实施救助,规范小额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使用管理及审批发放工作;
二是做好支出型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审核确认工作。
8.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落实落细,提升社会救助业务办结效率。各级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要加大手机端APP使用力度,电脑端“数字民政系统”操作。要结合信息化核对结果、通过实地调查情况,对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信息化核对结果仅作为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参考依据,不得代替认定结果。要提高政治站位,当月生成的核对报告当月要及时研究审核确认,研究前要把握准低保、特困政策,一般不得出现两次研究同一个对象,特殊情况需重新进行核对。对审核确认不及时,要做到立行立改,凡今后出具核对报告的对象,一定要及时进行审核确认,坚决不允许再出现超时审核确认的现象。目前省市临时救助数据直接采用“数字民政”系统自动生成报表,不再收取手工报表,要求各乡镇(街道、场)务必做到当月审核确认,当月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当月上报区民政局备案。
9.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广泛动员基层组织、社会力量及相关人员、“D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网格化开展摸底排查,通过入户走访、面对面访谈等方式,用政策找人、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10.做好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区审计组反馈的审计报告两个方面的问题销号整改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改到位,整改彻底,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
11.协调各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狠抓落实,工作流程上从求助接待,疫情防控、医疗服务、站内照料、街面劝助、购票服务、护送返乡、后勤保障等各个部分要做细做好,优化设施设备,提升救助服务能力。
12.对易流浪走失人员和有流浪行为的人员给予重点关注,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救助。
(二)养老服务方面
1.继续抓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2.举办一期全区养老护理员培训。
3.抓好区委巡视问题常态化保持工作。
4.做好养老服务其他工作。
(三)社会组织管理方面
1.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引导社会组织正向发展。
2.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党组织引领、志愿服务带动、社区居民参与的总方针,实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让社区居民生活更有质量,幸福指数显著提升,从而实现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的总目标。
3.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的优势,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四)基层治理方面
1.持续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按照《关于印发**市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我区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2.规范村(居)委会出具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繁多,“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3.探索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区理事会的平台作用,鼓励多方主体参与议事协商,采取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工作方法,引导居民有序、理性地参与社区议事协商,提高基层群众参与自治的能力。
(五)殡葬管理方面
1.巩固殡改成果。继续保持五个“百分之百”。
2.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实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礼俗好的目标。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各乡镇公益性公墓内建设生态安葬区。
3.进一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形成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现代文明丧葬新风尚。
(六)社会事务方面
1.完成2021年度乡镇边界联合检查外业作业,资料整理工作,并上报市民政局。
2.完成**区地名志第三次修改稿,报市民政局审定。
3.做好设立**镇后续工作。
4.完成其他地名和边界和管理工作。
5.加大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鼓励引导社会工作者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进一步推进乡镇社工服务站建设,2022年底全区社工站建设达到**%。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模式,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助力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引导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文件规范化、活动时长录入常态化、队伍管理制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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