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城市排水沟清淤施工具体方案3篇(全文)
城市排水沟清淤施工具体方案为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推进《XX市水污染防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市排水沟清淤施工具体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城市排水沟清淤施工具体方案篇1
为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切实推进《X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补短板,惠民生”的要求,现就加快本市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城乡中小河道黑臭的判定标准、分布和成因
(一)河道黑臭的判定标准
坚持感官评判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判定河道是否黑臭的标准为:一是投诉多、环境差、有异味;二是参考水质指标,主要有三项:氨氮大于5毫克/升、溶解氧小于2毫克/升、透明度小于25厘米。
(二)黑臭河道的分布和成因
按照上述判定标准,根据历年信访投诉、媒体反映、现场调查和水质监测情况,经市、区水务、环保部门反复排摸,并经各区县政府复核确认,确定全市名录内黑臭河道为471条段(含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考核的56条段建成区黑臭水体),总长度631公里。其中,市管河道15条,区管河道23条,镇村管河道433条,覆盖9个国考断面和23个市考断面。在区域分布上,涉及15个区、127个街镇,主要集中在近郊结合部和郊区。
经分析,造成河道黑臭的主要原因有:沿河违章建筑和直排污染源是河道污染的主要因素;农业面污染和禽畜养殖场点污染是影响郊区中小河道水质的重要因素;混接污水和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泵站放江是影响中心城区河道污染的重要因素;河道填堵和水系不畅也是影响河道水质的因素。
二、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以20XX年底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为目标,动员全市上下打一场城乡中小河道水环境整治攻坚战,切实提升市民群众对水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上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卓越的全球城市筑牢生态环境和城市安全的底线。
(二)基本原则
1、源头控制、水岸联动。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将河道清淤、水质改善与岸上拆违、截污纳管、绿化造林相结合,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控制水体污染,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提高水环境治理实效。
2、远近结合、统筹安排。统筹处理好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水环境改善与防汛安全的关系,将城乡中小河道黑臭整治与国考、市考断面和水功能区达标建设紧密结合,既确保明年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又为20XX年全市河道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打好基础。
3、条块结合、以区为主。严格落实各区中小河道黑臭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属地责任;注重发挥市级管理部门的综合职能,强化协调推进、政策引导和监督考核。
4、严格执法、注重长效。坚持科学治理与严格执法并重,切实加强水务、环保、城管执法等多部门协作,建立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河道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和违法排污等行为。落实定期巡查、保洁、管养责任,进一步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5、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坚持市民评判、社会评价、科学数据评定,让群众全过程参与黑臭河道的筛查、治理和评价,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小河道的水质监测结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治理结果以市民群众满意和考核达标为最终标准。
三、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和验收标准
(一)治理目标
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水域面积只增不减、水质有效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为20XX年全市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打好基础。
(二)主要任务
列入本次水环境整治攻坚战的中小河道总计471条段、631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实施142条段、196公里;20XX年计划实施329条段、435公里。
(三)验收标准
整治后连续三个月或20XX年10月、11月、12月的水质平均值达到考核指标(溶解氧大于等于2毫克/升、氨氮小于等于5毫克/升、透明度大于等于25厘米);整治后或20XX年底河道的感观及公众满意度调查比整治前有显著提升。
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主要措施
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修复生态”的治水思路,具体措施为:
(一)控源截污
1、开展黑臭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结合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黑臭河道两岸各1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纳入市、区、街镇20XX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块,其中,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级、街镇级重点区块的选择须与黑臭河道整治相结合,按照“五违四必”的工作要求,实施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环保局
2、实施黑臭河道周边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管网完善。以黑臭河道两侧1-2个排水系统(或1-2公里)范围为整治单元,20XX年11月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工作,20XX年内完成区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方案制定。加大截污纳管投入力度,20XX年基本完成黑臭河道周边直排污染源的纳管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3、加大黑臭河道周边工业企业整治力度。20XX年11月底前,完成黑臭河道周边1000多家企业排污状况排查并制定整改计划。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予以拆除,通过截污纳管、调整关闭等方式消除直排污染源。推进绿色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装备,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对不符合区域和产业规划、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坚决实施产业结构调整。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
4、实施市政雨水泵站治理工程。20XX年底,完成武进、北虹南、交通南等14座中心城区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任务,工程由城投集团负责立项建设(涉及外排截污管网的,由各区县政府会同城投集团负责建设),列入20XX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市级城市维护计划。郊区于20XX年11月底前,明确提出市政雨水泵站旱天截污设施改造任务。针对与黑臭河道整治相关的其他市政雨水泵站,20XX年11月底前,按照“一站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混接点改造、就地处理和调度方案;加快研究制定市政雨水泵站雨天放江(包括初期雨水部分)污染负荷削减技术并加以应用,大幅降低泵站放江污染负荷。
责任单位: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5、加强郊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以黑臭河道周边3公里范围为重点,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对范围内规划保留的3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快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杜绝影响周边河道环境;对范围内88家规划不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按照“一场一方案”逐一排出退养计划,确保20XX年上半年完成70%以上退养计划,三季度末完成60万头的退养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光明集团
协调部门:市农委、市环保局
6、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XX年底,完成黑臭河道周边尚未收集处理的4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同时,加强周边村庄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7、实施船舶污染治理。对黑臭河道范围内存在的“三无”船只进行清理;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经营码头实施专项整治。加强通航管理,确保河道内合规码头、船舶规范作业。根据河道实际通航情况,采取水上移动收集或在沿岸码头集中收集的方式建设船舶、港口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并规范处置。20XX年11月底,完成内河船舶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
(二)沟通水系
1、开展黑臭河道中断头河治理。对黑臭河道范围内已确认的179条段断头河,20XX年底前完成分类整治方案,并通过拆坝建桥、疏通箱涵、实地开河等措施,沟通河道水系,增强水体流动能力。对市管道路、区管道路涉及断头河治理的桥梁(涵)工程,分别列入市、区20XX年交通维护项目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其他项目纳入水利专项组织实施。市相关部门要加大管线搬迁工作的协调支持力度,各相关管线单位要支持和配合断头河治理所涉及的管线搬迁工作。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各管线单位
2、制定水系连通工程整体方案。对易引发河道水质黑臭或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断头河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地区规划,20XX年底前,研究制定河网水系连通三年行动计划,逐年组织实施,防止因断头河水流不畅引发新的河道黑臭和环境恶化。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
(三)生态修复
1、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方案中水利配套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河道疏浚淤泥的分类处置方案,加强底泥清淤疏浚,因河制宜建设生态护岸。将河道综合整治纳入20XX-20XX年水利专项计划,20XX年底完成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2、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和配置水生植物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和生物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遭到破坏的水生态系统。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四)执法监督
20XX年11月底前,环保、水务等部门制定专项联合执法方案。专业执法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执法手段和法律资源,完善联合执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严格执法、协同执法的工作局面,对沿河违法排污、危害水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公安、城管、交通、海事、电力及司法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配合环保、水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环保部门依据国家及本市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中小河道周边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对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和采取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等行为从严从重执法。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按日计罚,依法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施“双罚制”。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水务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市涉水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中小河道周边企事业单位,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区域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置排(水)污口的,依法从严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电力公司、相关区县政府
(五)长效管理
1、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借助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河道水环境巡查监督机制和发现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并根据市民投诉或各区进一步排摸发现的黑臭河道进行动态管理,基本符合判定标准的,发现一条,整治一条。其中:对水资源普查名录内的中小河道,补列攻坚战的计划;对水资源普查名录外的河道或水体,由区和街镇负责治理,列入区和街镇整治计划,做到城乡中小河道黑臭整治全覆盖。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2、加强养护和保洁。按照河道设施养护和河道保洁“两个全覆盖”的工作要求,落实河道维修养护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提高维修养护水平;加强水面漂浮废弃物、水生植物和落叶的打捞和清理,保持河道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3、加强引清调水。重点开展中小河道引清调水(微循环),在实施“大(引江济太)、中(一河八片)、小(圩区)”三循环引清调水的基础上,逐条分析黑臭河道与周边水系沟通情况和水闸、泵站配置情况,制定引清调水专项方案,通过增加临泵等措施加大动力引排的`力度,巩固中小河道黑臭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调部门:市水务局
4、加强水质监测。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年内完成制定统一的水质监测方案,并对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开展全过程水质监测。整治前,开展一次背景水质监测;整治期间,开展每月一次的水质跟踪监测;整治后,开展三个月的水质验收监测,用科学数据准确评估整治成效。完善水质监测台账制度,定期发布水质监测通报,水质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5、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市、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职能,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视察和督察活动。畅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等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反映的水环境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用足用好媒体资源,加强对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组织志愿者开展爱水护水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团市委、相关区县政府
五、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协调推进机制
市级层面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市水务、环保、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财政、公安、经济信息化、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绿化市容、新闻、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以及通信、电力、铁路、城投、申通、燃气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由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成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指导和监督,并细化和制定落实具体实施方案。
各区为辖区内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由区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成立工作小组,协调推进本辖区内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强力组织推进。
同时,结合市委、市政府领导联系督导市级重点区块工作机制,把对应各区的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市领导的督导范围,督促指导各区推进治理工作。对小吉浦、小涞港、芦胜河、界泾、西泗泾、机场围场河等6条治理难度较大的跨区域界河整治工作,在现有整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由市联席会议协调推进。
(二)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加快出台本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对列入本次攻坚战整治范围的中小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做到条条河道都有河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的总河长,各辖区内的市管河道由区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区管河道由区其他领导担任河长,镇村管河道由街镇领导担任河长。
将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纳入明年市政府目标管理重点专项,由市政府督查室加强跟踪督查和检查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
现有河道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以及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相关政策向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倾斜,用好用足相关政策资源,发挥政策联动的整体推动效应。针对本次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四个方面的政策。
1、加快项目审批和招投标进度。按照“年内开工一批,明年一季度全面开工”的要求,中小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分区打捆列入20XX年市重大工程,参照或按照市重大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同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审批、证照办理、招投标等相关工作流程。
在项目审批方面,项目(包括河道、桥梁、市政泵站改造等)立项报告可采用工可带初设的一阶段审批方式开展,市级主管部门加快项目的审批工作。在河道、桥梁工程中,有条件的区(经申请同意后)可由市级主管部门委托区级主管部门开展审批工作。各区必须于11月上旬前,完成上报工作,市或区主管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审批工作。
在项目招投标方面,依据有关项目情况和特点,进行打捆招标,开展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采用平行项目评审方式加快审批,对无重大调整的项目,即可开展施工招标登记、发布招标信息等工作,批复后办理中标结果备案;监理招标参照施工招标方案同步进行;中心城区项目由市招标平台实施招标,郊区在确保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也可由区招标平台实施,浦东新区项目由浦东新区实施。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重大办
2、加大土地使用计划支持力度。河道两侧确需防汛通道的,对宽度不足6米的,按照农村道路进行建设;超过6米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统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由各区自行落实,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无法落实的区,由市级调剂平台予以支持解决。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可通过核销区级基本农田机动指标方式予以解决。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区县政府
3、完善对黑臭河道断头河水系沟通工程的补贴政策。对179条断头河中市、区管河道水系沟通工程,按照现有河道整治补贴等政策执行。新增镇村管河道水系沟通工程补贴政策具体为:
涉及市、区管道路的`,在道路红线范围内的桥涵工程及其附属管线搬迁等,由市、区交通部门列入维护项目计划,其中,市管道路按照市管道路大修项目流程执行,并纳入20XX年市路政局燃油税返还收入预算;区管道路纳入区维护项目计划,并根据各区实际情况,按照大中修项目流程实施,按照道路宽度进行分类补贴,A类桥(道路宽度≥30米),每座补贴3600万元;B类桥(12米<道路宽度<30米),每座补贴1560万元;C类桥(道路宽度<12米),每座补贴1020万元。资金来源为燃油税返还收入。
涉及镇村管道路的,桥梁列入水利专项计划,管线搬迁工程按照实际发生数的5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列入20XX-20XX年建设的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路政局、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4、明确污水管网完善工程补贴政策。对郊区20XX年底前完成的,为现有直排污染源截污纳管而配套建设的一、二级污水管网项目,按照规划管径实施的管网长度进行定额补贴。具体为:浦东、宝山、闵行、嘉定、松江、青浦补贴120万元/公里,金山、奉贤补贴180万元/公里,崇明补贴240万元/公里。补贴时限为列入20XX-20XX年建设的项目,资金来源由市级建设财力予以安排,补贴资金由各区统筹用于上述污水管网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城市排水沟清淤施工具体方案篇2
一、项目概况
为加快推进区域河道整治,改善区域水环境,对吴兴区杨家埠街道施家门村南稍河、太脑河河道实施清淤工程。由于多年来受生活生产的污染、水土流失、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等因素影响,河道淤积严重,造成水环境恶化现状。河道的排洪、灌溉、调蓄水与净化水等综合功能严重下降,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活生产用水和水生态环境,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有效解决和改善河道问题,需对河道进行疏浚清淤治理,本项目疏浚河道2条,南稍河为东西向河道,断面编号1#至9#,长度366.75米,估算疏竣淤泥量3156.64立方米;太脑河根据河道形状分为2段计算(详见河道清淤项目布置图),断面编号1#至13#,长度507.4米,估算疏竣淤泥量5535.03立方米。
总计:长度874.15米,估算疏竣淤泥量8691.67立方米。
二、治理目标
1、通过河道疏浚清淤,提升区域河道行洪、排涝、灌溉能力,灌溉保证率达到95%以上。
2、通过河道疏浚清淤和杂草杂物清除,提高河道的调蓄水、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和水质。
三、治理标准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考虑在满足河道整治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工程投资,疏浚清淤标准为:清除河底淤泥。
2、环境要求:在河道疏浚的同时要求达到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的“三无”标准。
四、实施办法
1、河道疏浚:本项目由于河道整体较窄,堆泥场较近且挖泥船无法进入河道,疏浚采用将河道两头封堵,用泥浆泵直接吹入堆场。
2、堆场保护:在堆泥场周围做好防护措施,若采用水塘做堆场,需将积水抽干,防止泥浆流失,填满后应进行平整。
五、清淤量测量及计算
1、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施测。
2、本次河道测量平面坐标和高程均采用GPS-RTK方法施测。模式采用单基准站自由架设模式;在数据采集器中以GBJY、GDYS、GGDZ、GGHZ、GGWx、GLTL、GSLS、GWJM、GYJD、IIxMK3等10个D级点为参考点,利用七参数模型求解转换参数,通过数据链接收来自基准站的数据,在系统内组成差分观测值进行实时处理,并坐标转换。两台仪器分别在已知点T01上校正,平面坐标转换残差最大0.7cm,高程拟合残差最大0.1cm,小于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平面坐标转换残差3.5cm,高程拟合残差4.2cm的限差要求。
本次河道测量布设图根控制点4个,点位编号T01、T02、T03、T04,点标志设置为顶端有十字丝的不锈钢钉,其平面坐标和高程均采用GPS-RTK方法施测。点位较差最大0.6cm,高程较差1.0cm,误差在限差范围之内,表明精度良好,能满足本次测量的需要,可以进行RTK碎部点测量。
3、本次河道按50米/条的密度进行横断面测量,变化较大处适当地加密;野外使用科力达K9-T型RTK实测断面点的平面坐标、高程及河道水位高程。
4、内业使用南方CASS7.0软件绘制断面图,纵、横比例尺均为1:100。断面面积为现状河底线(淤泥底)、淤泥面线组成的不规则图形面积,疏浚(清淤)量为相邻断面面积中数与断面间距的乘积逐一累加而得。出图比例尺为1:200。
六、注意事项
1、本项目在开挖淤泥时应与实际现状相结合,若开挖断面与实地有出入,应做适当调整,调整较大时应报相关单位。
2、在房屋密集、岸边靠近房屋、护岸基底较浅处疏浚,应分层逐步实施,并对河道两岸建筑物加强观测,如有异常,立即停止施工。
3、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城市排水沟清淤施工具体方案篇3
为确保汛期城市排水设施运行安全通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我县城市防汛工作部署和治脏治乱治堵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城市排水设施现状,特制定2014年城区排水设施汛前清淤防涝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坚持提前主动的迎汛理念,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事件,确保城市排水设施通畅,城区平稳安全度汛。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市政管道长效清淤机制,进一步完善汛前清淤组织指挥体系,落实城市排水管道清淤责任和措施,尽可能消除城市排水安全隐患,确保城市排水畅通。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10日至5月30日
四、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汛前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工作,关键是加强领导,核心是抓好责任机制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城市排水设施清淤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职能股室、班组各负其责,对市政排水设施划片分区、清淤队伍组织、清淤工具、淤泥清运保障、巡查应急调度等各个环节都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有人抓、有人管。健全汛前清淤内部组织和汛期抢险应急专业队伍,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根据城市排水部位特点,做到定人定点,明确排水保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调度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为落实汛前清淤防涝有关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协调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经研究决定成立汛前清淤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办公室、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辉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汛前清淤防涝日常工作的安排调度。
2、排查隐患,提高运行质量。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城区应急排涝人员安排表》所划片区及分工,从各自职责出发,从现在开始,要不间断地展开拉网式城市排水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堵塞、碾压、坍塌、损毁、偷盗、丢失的市政设施做好巡查记录,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对翠微广场北路、翠微广场南路,登峰二期入口、县检察院路段附近、登峰大道、梅路北段等积水较重、地表雨洪较大、管道径流较激的地段及中学教职工宿舍、红山岭等低洼积水地段要安排专人值守与巡查,并进行重点监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对危险区域要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要加强对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管,对城区内的排水管网、暗渠、排水窨井、雨水井等进行全面清淤疏通和检修,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特别是在进行排水管道疏通前,要落实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措施,防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对清淤情况要进行跟踪督查,做到不走过场,善于发现问题,重视整改落实。
3、清淤人员及片区。为确保汛前清淤工作的高效有序的开展,对班组和片区进行划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分工。
(1)清淤班组
一班:
二班:
三班:
(2)责任片区
南区:以博生路红绿灯为始点,博生西路西延以南(含沿街线)、环西路西南(含沿街线)至沿江路交界处(梅江公园公厕旁)。由一班负责南区汛前清淤工作;
老城区:以博生路红绿灯为始点,博生东路顺至沿江路交界处以南(含沿街线)、环西路以东以北(含沿街线)至沿江路交界处(梅江公园公厕旁)。由二班负责老城区汛前清淤工作;
北区:以博生路以北(含沿街线)至三小以南。由三班负责北区汛前清淤工作。
除其他应急任务外,清淤班汛前清淤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科学安排,集中力量清疏等老城区排水能力比较薄弱地段排水管网的沉砂井,对堵塞管网及部分损毁设施要及时疏通抢修,确保汛期使用通畅,统筹做好各组各片区其它主要路段(含辖区内的农贸市场)下水道的清淤工作,对截污管网沉砂井可集中安排力量进行清理。路面组要加强巡查力度,对主街主路积水较重的地段做好路面进水口的增设工作,确保雨季路面排水入网的迅速通畅。
五、几点要求
1、统一认识、明确责任。汛前清淤关乎管道运行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对汛前排水设施清淤防涝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明确责任,重在落实。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根据城区排水现状,要抓住汛前清淤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抓牢主要矛盾,做好主街主路特别是小街小巷、老城区等排水能力较差,易积涝地段的清淤防涝工作。要建立健汛前清淤及排水设施安全运行责任制、汛期抢修值班制度、隐患整改日报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督导检查制度等各项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城市防汛提供坚强保障。
3、多措并举、力求实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发挥单位职能作用,加强与县防汛指挥、气象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关注天气汛情的发展,及时做好有关隐患排查、险情排除工作,对重大雨情、水情,要安排专人做好截污管网及提升泵站溢流井闸门启闭工作。对相关险情、灾情,要全面掌握并及时汇总上报,便于上级指挥、决策,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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