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菁选2篇
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1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规划建设局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2、将指导各镇(街道)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规、村庄规划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1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规划建设局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2、将指导各镇(街道)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规、村庄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并参与规划的审查、呈批和监督实施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3、将负责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查询、利用与开发,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人民*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定我区城乡规划与建设、建筑业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协调处理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负责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含立项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与协调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三)指导各镇(街道)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规、村庄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并参与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风景名胜区、古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等工作。
(四)负责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
查询、利用与开发,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行业管理,审查区大中型建设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审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六)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七)制订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并组织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
(八)负责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参与人才技术引进、组织学术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以及劳务合作业务。
(九)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十)承办区人民*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2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规划建设局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2、将指导各镇(街道)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规、村庄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并参与规划的审查、呈批和监督实施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3、将负责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查询、利用与开发,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职责划入区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区人民*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定我区城乡规划与建设、建筑业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年度指导性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协调处理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负责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不含立项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与协调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三)指导各镇(街道)组织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业园区控规、村庄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并参与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历史文化名镇(村)、风景名胜区、古村落(民居)保护规划等工作。
(四)负责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
查询、利用与开发,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设行业管理,审查区大中型建设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企业资质的`核准工作;审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
(六)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七)制订行业科技发展.人才培训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并组织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
(八)负责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参与人才技术引进、组织学术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以及劳务合作业务。
(九)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十)承办区人民*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