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货物销售合同,荟萃20篇(范例推荐)
货物销售合同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货物销售合同,荟萃20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货物销售合同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或见附件报价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人民币:元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总价: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骚乱、*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三是突发重大疫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传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2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3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 装运时间:_________
7.2 装运地:_________
7.3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 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 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 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帐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 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 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 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 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4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货物销售合同5
合同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fob或[_________]cfr或[_________]cif或[_________]fca或[_________]cpt或[_________]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_________]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_________]卖方或[_________]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_________]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_________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
9.4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转运。
9.6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0.1.1 信用证(这一段将作[_________]保留或[_________]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 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 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10.1.4 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 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10.1.6 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0.2.1 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10.2.2 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10.2.3 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1)商业发票
(2)[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_________]
(5)装箱单
(6)重量单
(7)[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10.2.4 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11.1.1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_________]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_________]多式联运,[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11.1.2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11.1.3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11.1.4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 /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 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_________]保留[_________]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_________]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_________]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_________]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_________]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1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_________]
14.1.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_________]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14.1.2 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_________]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1)和或(2)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利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_________]费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 ,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1)和 (2)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_________]: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的gov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由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_________]:
(1)*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士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_________](生效日期)
(1)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2)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3)其它条件: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6
合同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
4、数量: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
8、运输标志:
9、装运
9.1装运时间:___。
9.2装运港:___。
9.3卸货港:___。
9.4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运。7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
9.9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
10.支付条款
卖力银行帐户: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证
10。1。1(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价款,即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装运回后()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天。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日,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的即期付款信用证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日,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提示单据,进行承兑
延期付款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10。1。4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10。1。6
买方应于
收到所需单据后天内,
提单日后()天内,以
电汇,
[信汇,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预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
多式联运单据
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保险单
保险凭证
3)由——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发货通知书
装船浦知
l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份和副本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
10.3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安险,或水渍险,或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
________
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13。1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月;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
13。2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月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13.3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交货前检验(从14。1。4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a)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
(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14。1。2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合同的规定,或
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最终目的地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在*。a)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
在德国:____
(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la)和或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发生后()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陪偿
16.l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日收取信用证金额()%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在计算罚金时,少于()日应视为()日。
16.3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在计算罚金时,少于()日应视为()日。
16.4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日,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
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台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买方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行。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进行。
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语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经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其它条件:——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日期:__,__
卖方:__日期:__,__
货物销售合同7
订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供货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税务登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_______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_______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_______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第二条
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第三条
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
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十、乙方提供的商品产地若属_________以外地区,除向甲方提供当地相关证明、检测报告外,还须向甲方提供进京销售证明及_________市相关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
十一、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应当印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及中文标识。且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前,商品外包装上已印好或贴上符合国家规定的可用条形码及中文标识,若乙方将商品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时未能完成上述工作的,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十二、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清洁,整齐,包装完好,适宜销售,送货时不得有任何包装破损或潮湿,变色,凡有保质期的商品如果保质期大于六个月的,乙方商品送达甲方指定收货地时其商品保质期距到期日的时限不得少于保质期规定的一半,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果商品保质期小于六个月,则不应少于其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四、乙方因违反本条第三,六,七,八,九,十款的承诺,导致其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被国家执法部门扣留,查封,没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十五、甲方有权对提供生鲜食品的乙方的卫生情况,运输条件,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如果乙方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具,设备等不符合法定以及双方约定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十六、如乙方有违反上述所做的承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所有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送货原则
一、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交的定货单确定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包装,地点,按时向甲方送货。
二、乙方在向甲方交货时要携带甲方提交过的订货单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乙方送货单。甲方收货部门验货后,向乙方出具“甲方订货单的第四联”,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并留存上述底单备查。如果订货单与送货单的“数量”等项目不一致,则以订货单的为准。尽管甲方收货部门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字盖章,但是这并不表明甲方对送货单上的“单价”及“金额”的确认,而只是对送货单上的“数量”等条款的确认,乙方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也不得将送货单上的金额作为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的依据。送货单上所列商品的单价以与之相对应的订货单价作为该商品的单价。第五条
收货原则
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所有违反本合同以及订单条款的商品。对此,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运返该商品,并自负运费和承担相应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有权要求乙方对包装损坏商品给予及时调换并有权拒收。被拒收的商品乙方应及时运返,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一、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后,应在_________小时内送到。
2、交货地点:乙方应将商品送到甲方的营业场所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3、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验收
1、验收由甲方商管课人员会同超市工作人员,依据甲方开立的订货单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将商品运回,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及责任。
2、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有正确的北美通用产品条码(简称upc条码)/国际通用商品条码(简称ean条码)的商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无正确upc/ean条码的商品。称重商品条码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自行制作粘贴,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交货时,验收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人员共同参加,根据《订货单》做外观和数量上的清点,并进行抽验,乙方因故不在场时,由甲方本着诚信的原则自行验货,验货结果视为乙方认可。
4、对于不能立即验货的商品,甲方应妥善保管商品和包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在消费者选购时开箱验货。
退换货
一、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
,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二、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属于国家规定或者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地退回给乙方。
三、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四、消费者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商品,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货后,有权将该商品无条件退回给乙方。
五、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1、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退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货,
(1)保质期至少还有_________天;
(2)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甲方提出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换货,对于有保质期的食品,凡是甲方在离保质期到期日_________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否则已过保质期的商品货款甲方有权单方从应支付乙方的货款里自动冲减。
3、若乙方不同意退、换货的,应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六、非食品的退货与换货
非食品类的商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退还商品由乙方承担运费,若此运费甲方先行支付,则乙方应在货物运返之日起两日内支付运费或甲方在应支付货款里冲减。
七、退货换货的业务流程:
1、甲方采用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退换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时间,地点。
2、退(换)货单之日起,乙方须在5个工作日从甲方的营业场所提取该退(换)货单所列的商品,并由乙方授权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3、如果乙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条所述的退换商品提走,也没有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延期提货通知书的,则视为乙方放弃了上述退换商品的所有权,甲方可以自由处理该退换商品,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将上述退换商品的货款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凡符合上述所约定的退还货条件,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不得以货款的支付问题、诉讼等理由予以拒绝。
九、上述甲方向乙方提交“退(换)货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1、传真: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的传真机之时起1小时后视为有效提交。
2、电子邮件:从甲方将退(换)货单发送至乙方指定的电子邮件之时起视为有效提交。
3、特快专递: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
4、挂号信:从乙方任何人员签收回执后视为有效提交。第八条
进货方式与货款结算
一、进货与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之一种进货与结算方式:
1、□经销:
货款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2、□代销:
货款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卖出的数量向乙方进行结算。甲方结算部门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的实际供货数量,并根据订货单确定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再根据这两者确定乙方的送货金额,扣除所约定的退货金额以及按本合同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费用后,即为应付乙方的货款金额。
二、货款到期日(以下简称“帐期”)的计算方法:
可由双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来确定:
1、□收货后_________天内支付;
2、□月结;
3、□收货后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天内付款_________%.
三、本合同期满,若乙方终止与甲方合作,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经双方核对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结算通知书后三日内对货款进行确认。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应于收到结算通知书五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结算通知单无异议。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货款:
1、乙方未按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送货;
2、乙方所送货物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的约定;
3、乙方所送货物在甲方店内连续4周的销售额为零;
4、乙方未按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约定向甲方交纳全部费用;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清理退货或换货;
6、乙方连续三个月不送货或连续三次送货缺货率在30%以上的;
7、乙方在促销期内不送货的。
五、乙方知道并遵守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甲方的货款结算支付须知详见附件一。
六、如因乙方发票未及时送达、发票填写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按甲方的结算支付须知及时提交相关票据而造成未能按时支付货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对乙方的发票要求:
乙方应按甲方结算程序要求按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第九条
滞销商品的处理
在帐期到达之前十天
内,双方需对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滞销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第十条
丢失、破损、残次商品的补偿
对于丢失、残次、破损商品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_________.第十一条
新品优惠
一、新品是指甲方向乙方首次采购的商品。
二、为协助甲方尽早将新品上架,扩大销售份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新品特别价格折扣:新品的所有首月订货单均享受其货款(含税)_________%的价格折扣。
2、新品特别付款期:新品首月订货单特别付款期自动延长_________天。
三、上述条款不包括商品首次进店合作。第十二条
销售奖励
一、从合同生效时起至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将以返佣的形式作为对甲方的销售奖励。
二、兑现上述返佣的结算周期是:
□每一结款期□季度□半年□全年
三、返佣的计算方法:(此项不得为空白,否则视为双方同意年度订货额的2%)
□实际送货金额的_________%;
□一次性支付_________元,但不能低于实际送货金额的2%.
三、返佣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电汇第十三条
费用
为促进商品的销售和业务发展,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下列费用:
一、合作费
凡新厂商要求进店销售其商品,甲方将其相关资料录入电脑系统,并纳入正规管理,视销售规模的大小,乙方需交纳一次性合作费(不低于_________ 元)。补偿由于供货商某些不规范的行为:如*部门检查不合格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此项费用为(大写)_________元,用于合作成本分摊及补偿。
二、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作为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内,由乙方一次*纳。该保证金于本合同终止,乙方撤场后三个月无息返还给乙方。
2、如因乙方商品质量等问题而引起顾客索赔,甲方有权以该保证金支付赔偿金。保证金不足赔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第1)款约定的数额。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款中扣除差额部分补足保证金数额。
三、新品推广费
乙方增加新品时,应向甲方一次*纳新品推广费,_________元/每个新品。甲方应在商场内接到新品后优先将新品陈列在货架明显位置上一个月,一个月后恢复正常陈列。支付日期为新品陈列前一周内。
四、特殊陈列费
为满足乙方做商品特价刺激消费者购买,同时突出乙方产品品牌形象,甲方在超市内开辟空间提供陈列进行乙方产品促销及产品展示。如乙方需要该项服务,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促销陈列协议。
五、邮报费
甲方定期会消费者做宣传页,乙方在其上设立自己的广告页面,树立品牌形象。每个版位_________元,甲方全年计划推出_________期,乙方确定参加期,邮报费总计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六、促销费
甲方为促进乙方商品销售,组织促销活动。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交纳促销成本费_________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
七、水、电、物业及库房管理费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水、电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商品在超市内销售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库房管理费每月_________元,必须于次月_________前支付。
八、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货款扣除
九、如乙方不支持上述费用,应按每年度销售金额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销售奖励向甲方支付费用。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市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甲乙双方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共计_________页,其中合同主文_________页,附件_________页。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的为选择项,适用的划“√”,不适用的划“×”。第十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身份证复印机;
四、税务登记证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五、商标注册证明、使用许可证明及授权代理证明复印件(使用他人商标时);
六、相关专利权属证明复印件(取得或授权使用证明);
六、营业代理人之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七、进口商品商检证明、关税证明或进口商品报关单;
八、与经营商品有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证件。
注:上述文件均需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第十九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供货商对帐、结帐须知。
附件二:供货商送货须知。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乙方送货须知一、送货条件
1、送货车需密封且专用;
2、送货车需清洁并消毒;
3、只使用消毒的塑料筐;
4、生熟分开;
5、送货人员需衣着整洁,手干净;
6、冷藏车(﹤4℃);
7、冷冻车(﹤18℃);
二、熟食课
1、熟食在烹调后_________小时/天送货;
2、提供送货单及合格证;
1、熟食需密封包装,干净并用塑料袋包装好,熟食加工后急冷藏;
2、送货的生鲜产品温度应低于6度或者高于55度;
3、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三、鱼课
1、活鱼需有足够的水和氧气;
2、内部温度低于4度;
3、新鲜的海鱼需于捕鱼后_________天送货;
4、冰冻的鱼需密封的原包装送货,并附有日期,温度低于零下12度;
5、贝类保湿,活运,并冷藏运输;
6、活体甲壳类需扎紧;
四、蔬果课
1、蔬果类在送货前需清洗;
2、农药使用符合国家要求;
3、新鲜;
4、叶菜一天订一次送一次;
5、豆腐需放入带盖的塑料盒中送货(或在木盒中垫层布),温度低于10度以下;
五、肉课
1、非本地供应商需提供:(1)非疫区证明(2)准运证
2、真空包装的肉类需有生产日期,有效日期;
3、送货的新鲜肉类应低于零上6度,动物躯体低于零上9度;
4、切肉及家禽类应用附有保鲜膜的塑料盒运送;
5、屠宰后_________天内送货,在冷库内至少保存10小时;
6、白猪吊挂运输,半片猪用塑料薄膜覆上;
7、家禽去脏,运输前需预冷;
六、散装生鲜
1、糕点、鱼干、干果、酱菜类;
2、以及来自杂活的单品;
3、包装上有生产日期;
4、包装上有保质期;
5、包装完好,食品不直接接触纸箱;
6、新鲜的杂货单品温度应低于6度,冷冻单品温度应低于零下12度;
乙方特此承诺其提供的商品符合以上质量/卫生条件。以上要点将由甲方收货部门负责检查,如乙方没有按上述条件执行,货物将会被拒收
货物销售合同8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协议。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 总价: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骚乱、*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三是突发重大疫情。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传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时间: 签章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时间: 签章地:
货物销售合同9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受权代表:(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订立于____(地点)。
货物销售合同10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
9.4 []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允许,或[]不允许转运。
9.6 []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力银行帐户:_________;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信用证
(a)(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银行保函有效期到[]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b)即期付款: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即期付款信用证[]议讨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c)延期付款: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提示单据,进行承兑;[]延期付款;[]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a)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b)承兑变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买方应于[]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或[]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电汇,[]信汇,[]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a)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b)签发给_________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预付已付或[]待付,通知_________[]多式联运单据[]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铁路运输单据
(c)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a)商业发票
(b)保险单
(c)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d)原产地证明
(e)装箱单
(f)重量单
(g)发货通知书,装船浦知
10.3 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a)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b)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c)装箱单
(d)重量/数量
(e)原产地证书
(f)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g)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安险,或[]水渍险,或[]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1)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
(2)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
(3)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4)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1)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
(2)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
(3)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4)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在:*(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14.2 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3 到货检验: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15、不可抗力: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陪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台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买方[]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1)*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其它条件:_________。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11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等、自愿、公*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内容如下,望共同遵守:
一、项目内容
1、甲方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订购兴昌牌防水系列材料如下:
(1)规格型号:_________;数量约:_________,单价:_________;
(2)规格型号:_________;数量约:_________,单价:_________;
(3)规格型号:_________;数量约:_________,单价:_________;
(4)规格型号:_________;数量约:_________,单价:_________;
总计:以实际交货计算货款。
3、供货日期为年月日,甲方根据进度需求,提前天通知乙方备货(以书面形式)。
二、双方职责
1、乙方负责提*品质量应符合双方协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安排及时交货;
3、甲方应按供货要求,配合好各阶段协调工作,确保产品的有效防护,现场的材料损耗由甲方负责;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规定的材料款。
三、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
交货地点为工程施工现场甲方指定的地点,卸货费承担,运费均由承担。产品运达甲方工地后,由甲方清点并当即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收货单,乙方凭收货单结算货款。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由乙方负责。拨打兴昌客服热线4001-168-268,验证合同真伪。共2页,第1页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时间:
五、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的责任:
1﹑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材料款,乙方应停止供货,影响了工程进度,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每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作为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影响了工程进度,乙方每天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3﹑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其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可以采用下述方法处理: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重大争议,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2
需求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外墙节能保温材料。为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应范围
乙方向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工程工地提供外墙节能所需外墙保温材料。
二、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
1、乙方严格按保温材料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确保材料质量。
2、乙方负责甲方保温材料现场取样送检一次,费用由___。并配合甲方组织验收。
3、乙方须保证外墙保温材料验收合格,如因检验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材料单价
数量为暂定,具体以现场收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当月送货至_______日上报业主,次月_______按业主单列款数金额支付材料款,该材料款业主同意单列费用支付。
五、双方职责和义务
A:甲方:
1、甲方需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料。
2、甲方负责提供材料进场计划,提前一星期申报计划,乙方凭甲方电话通知发货。
3、甲方因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B:乙方:
1、必须按照甲方订购的数量提供材料送至乙方工地,并随货提*品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合格证(原件)、使用说明书(原件)、施工方案、生产厂家资质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外墙保温系统验收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配合甲方保温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
六、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乙方所供第一车货到甲方施工现场之日起生效。
七、争论或纠纷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论或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方案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管辖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业主执一份,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3
合同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卖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方:
地址:
公司所在国:
电报:
传真: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fob或cfr或cif或fca或cpt或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
2、品质/规格:
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
4、数量:
[允许在金额及数塾上有()%的损溢,由卖方或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
6、总额: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
7、原产国及生产国:
8、运输标志:
9、装运
9.1装运时间:___。
9.2装运港:___。
9.3卸货港:___。
9.4允许,或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允许,或不允许转运。7
9.6允许,或不允许分批装运。
9.7集装箱运输。
9.8最终目的地:__。
9.9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
10.支付条款
卖力银行帐户: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
10.1支付方式
(1)信用证
10。1。1(这一段将作保留或删除)
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价款,即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
装运回后()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天。
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
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即期付款
买方应于
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日,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的即期付款信用证议讨信用证。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延期付款
买方应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日,合同签订后()日内,通过__银行,以电传,swift,信函,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即期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提示单据,进行承兑
延期付款议付
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
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2)托收
10。1。4凭单付款(d/p)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承兑变单(d/a)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3)汇付
10。1。6
买方应于
收到所需单据后天内,
提单日后()天内,以
电汇,
[信汇,票汇
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有关单据
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汇票
向—-(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2.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
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或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
预付已付或
待付,
通知——
多式联运单据
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3.其它单据
1)商业发票
2)保险单
保险凭证
3)由——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
>forma(普惠制原产地证)
5)装箱单
6)重量单
7)发货通知书
装船浦知
l到7项单据需要原本__份和副本__份。
4.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
10.3银行费用
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
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
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
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
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包装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多式联运,集装箱运输。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装运条款
11.2.1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日前,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
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
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此条款应作保留或删除
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
11.2.5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
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安险,或水渍险,或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
________
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
13。1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
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月;
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
13。2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
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月。
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月
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月。
13.3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
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交货前检验(从14。1。4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
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标准,进行检验。
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
检验机构;
在中:a)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
在德国:__
(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
14。1。2工厂检验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
合同的规定,或
____标准
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
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
最终目的地
卸货港后
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
检验机关;
在*。a)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b)..____
在德国:____
(根据买方的选择或德国法则加入)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la)和或b)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出件发生后()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陪偿
16.l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未及时开具信用证
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日收取信用证金额()%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在计算罚金时,少于()日应视为()日。
16.3未及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在计算罚金时,少于()日应视为()日。
16.4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力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
a)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日,
b)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周内,列出索赔理由、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
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周内,自己承担费用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如果买方未在第17。1(a)和(b)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
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台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根据生效的税收
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买方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进行。
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进行。
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世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语言)
23.3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生效日期)
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经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其它条件:——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__日期:__,__
卖方:__日期:__,__
货物销售合同14
*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 1884-80
②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吨
第2季度 吨
第3季度 吨
第4季度 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 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 方:*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 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 传:22243 chemi cn 电 传: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 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 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 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在*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销售合同15
合同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所在国: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fob或[_________]cfr或[_________]cif或[_________]fca或[_________]cpt或[_________]cip术语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_________]按照本合同附件中详细记录(如果具体合同要求)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允许在金额及数量上有_________%的损溢,由[_________]卖方或[_________]买方选择。
5.fob/cfr/cif/fca/cpt/cip单位价格_________
6.总额:_________
实交数量按照第4款规定,比原定数量损溢_________%,则应对价格作出相应的调整。[_________]
7.原产国及生产国:_________
8.运输标志:_________
9.装运:_________
9.1 装运时间:_________
9.2 装运港:_________
9.3 卸货港:_________
9.4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甲板上”装运。
9.5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转运。
9.6 [_________]允许,或[_________]不允许分批装运。
9.7 [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9.8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9.9 卸货港转货商/货运代理人_________
10.支付条款
卖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买方银行帐户:_________
10.1 支付方式:
10.1.1 信用证(这一段将作[_________]保留或[_________]删除)。在卖方向买方提示由_________银行开出的、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价款,即_________。
银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装运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装运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_________]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据卖方装运的货物自动按比例减少保函金额。
10.1.2 信用证-即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销的、金额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证[_________]议付信用证。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陈述“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为准”。
10.1.3 信用证-延期付款。买方应于[_________]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装运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_________]电传,[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简式电报和信函方式,出具以卖方为受益人的、金额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_________]即期[_________]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交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_________]提示单据,进行[_________]承兑[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议付。信用证的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信用证的有效期持续至开证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当地提示单据。信用证中应含有如下内容“该信用证以《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国际商会第5o0号出版物》为准。”
10.1.4 托收-凭单付款(d/p)。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并附上队需单据。买方应于(委托银行)提交汇票及所需单据时立即付款。
10.1.5 托收-承兑交单(d/a)。货物装运后,卖方应通过买方的银行向买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见票_________天付款的汇票及所需的单据以便承兑。买方应于卖方第一次出具汇票及所需的单据时立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10.1.6 汇付。买方应于:[_________]收到所需单据后[_________]天内;[_________]提单日后_________天内,以[_________]电汇,[_________]信汇,[_________]票汇方式将货物发票金额贷款支付到卖方指定银行的卖方帐户。
10.2 有关单据。卖方应准备并向买方提交如下单据:
10.2.1 汇票。向[_________](银行的名称,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买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汇票。
10.2.2 运输单据(选择如下之一)
(1)标明通知收货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该提单为[_________]空白抬头;[_________]空白背书,并注明[_________]运费已付或[_________]运费待付。
(2)签发给一不可转让的海洋运单,标明运费[_________]预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3)多式联运单据
(4)航空运输单据(空运单据/空运货单);
(5)铁路运输单据
(6)信使及邮递收据
10.2.3 其它单据--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1)商业发票
(2)[_________]保险单[_________]保险凭证
(3)由_________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4)原产地证明[_________]
(5)装箱单
(6)重量单
(7)[_________]发货通知书[_________]装船通知
10.2.4 其它单据(如要需要)_________
10.3 银行费用。依照根据上述10.1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发生在[_________]开证行(如以信用证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汇付行(如以汇付方式支付),所在国的所有银行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应承担发生在该国以外所有银行费用。
11.交货条款
11.1 包装
11.1.1 所有货物均须包装,以防止因受潮、生锈、水份、腐蚀及震动致损,且包装应适合[_________]海运,甲板上/非甲板上运输,[_________]多式联运,[_________]集装箱运输。
11.1.2 卖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11.1.3 如果持运的货物中包含有易燃成危险品,卖方应在每一包装表面注明运输及搬运中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识别号码或国际惯例及/国际规则中对此类物品要求的其它标记。
11.1.4 每一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项,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轻放”、“固定”等,无论何时如有必要应以不褪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的表面。
11.2 装运条款
11.2.1 如果是在cfr或cif条件下装运,卖方应在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日,以电报/传真的方式通知买方装运船名、船籍、船龄和其它有关该船的详细情况,以及每次装运货物的合同号。经买方对船只公司确认接受后,卖方才可装运。但买方不能无理延迟上述确认,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最迟5个工作日内做出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1.2.2 如果是在fob条件下发运货物,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期订舱。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前至少_________天,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将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量、总体积以及货物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于装运船只预计抵达装运港的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以电报 /传真的方式通知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总金额、件数、总重、 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适合装运的日期、买方应至少在船只到达装运港的预计日期前_________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抵港日期及合同号,以便卖方办理装运。如果需对运输船只或到达日期做出变动,买方或其货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但不能迟于预计抵达目前_________日,以便卖方做出必要的安排、如果船只未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后_________日内未抵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自_________日后评始计算的一切实际费用,包括仓储费及利息.但这不影响卖方根据合同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所要求的索赔。如果运输船只按卖方通知到达装运港而卖方未能按规定及时货物备妥待运,那么卖方应对空舱费及滞期费负责。
11.2.3 如果是在fob/cfr/fca条件下发运货物,卖方应于货物装运完毕后立即以电报/传真的方式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收出发货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包括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毛重.尺寸、发票金额、提单号、启航日及预计抵达卸货港的日期。如果在fob或cfr条件下装运货物时,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及/或其指定的收货人发出发货通知以致买方不能及时投保,那么卖方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的损害和/或损失负责。
11.2.4 此条款应作[_________]保留[_________]删除。货物装运后,卖方应[_________]随船将下列单据的副本一式两份发送给买方:
(1)海运提单(或根据10.2条第2款要求的其它运输单据)
(2)商业发票(分批装运时须注明装腔作势船批号)
(3)装箱单
(4)重量/数量
(5)原产地证书
(6)由_________签发的品质检验证明/检验报告/分析证明
(7)所需的其它单据:_________
11.2.5 卖方应在实际装船日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其指定的收货人航寄上款所列单据副本各一份。
11.2.6 装运期以第10条规定的食用证的及时签发为准。发货日报指提单日,航空运单日期,铁路发货通知或多式联运单据日期。
12.保险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条件下发运货物,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条件下运送货物,卖方应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_________]*安险,或[_________]水渍险,或[_________]一切险。另投附加险应包括:_________。
13.担保(分别选择13.1或13.2)[_________]
13.1 卖方应保证所交付的所有货物的品质、规格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担保期应持续到[_________]若为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的港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如何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接受签署的.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能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2 卖方应在保证其根据合同交付货物的品质、规格及包装符合合同规定、卖方不担保货物适合特定目的或环境,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或在签订合同时已告知卖方。担保期一直持续到[_________]交货日后,如果是分批装运,则在最后一批货物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在卸货港完成卸货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最迟到交付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月,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_________]双方签署验收证书之日后_________月,但不应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月。
13.3 如果买方发现货物违反上述担保,并根据第17.1条在担保期内通过卖方,而且违反担保的原因在于卖方,那么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应根据第17条来解决买方担保权利和卖方担保义务。在工厂的书面说明有误,或者对产品非正确使用。或者根据产品的正常损耗性质而对产品的零部件造成的正常损耗的情况下,应排除卖方的担保义务。
14.检验
14.1 交货前检验(从14.1.1或是14.2.2中选择一款)[_________]
14.1.1 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境、重员、包装、安全、卫生及健康要求根据[_________]本合同中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进行检验。上述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必须出具的单据之一。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14.1.2 工厂检验。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前向买方出具工厂根据[_________]合同的规定,或[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对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及安全、卫生或健康要求签发的检验报告。上述检验报告应构成卖方要求付款时出具的单据之一。
14.2 到货检验
为了实现担保存权或其它请求权,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_________]最终目的地[_________]卸货港后向检验机关申请检验货物的权利。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如果*的法律、法规允许其它的检验机构则加入,则_________。在德国:_________;如果强制要求检验则加入_________。
买方应地检验前向卖方发出检验通知,以便卖方有充足时间参加检验,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承担费用参加检验。如果买方及时通知而卖方不参加。则检验可在卖方缺席的情况下进行。
买方应根据本合同第17.1(1)和或(2)的规定进行检验。
15.不可抗力
合同当有人因洪水、火灾、地震、雪灾、旱灾、冰雹、风或其他该方当事人无法控制,并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或无法克服的事件造成其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免责。但是,因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约的合同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条件的发生,并应在事件发生后不迟于_________天向另一方发送由有关机构或某一中立且独立的第三方出具的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或文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_______天,合同双方可协商合同的履行或终止。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月内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合同如此终止,则任一方应自行承担各自的费用,且不能对解除合同有关的损失要求赔偿。
16.延迟赔偿
16.1 如果买方在到期时未支付价款,则其有义务向卖方支付未付价款及逾期利息、利率接从到期日至实际支付日以息_________%计算,该逾期利息应按卖方要求支付。
16.2 未及时开具信用证。如果买方因为自身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开具信用证,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朝,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开信用证每_________日收取信用证金额_________%的比率计算,但罚金不能超过买方应开而未开信用证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3 未及时交货。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除非双方协议有宽限期,则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交货物每_________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但是,罚金不能超过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在计算罚金时,少于_________日应视为_________日。
16.4 在不影响合同双方根据第181条享有的权利下,第16.1条且/或16.2条且/或16.3规定的赔偿应是对于由于此种延迟而造成的损失的唯一赔偿。
17.索赔
17.1 如果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重显、包装及对安全、卫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则买方应在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有权以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签发的检验证明作为依据向卖方索赔,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赔理由:
(1)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内只要该日不超过货物到达卸货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证期内发现故障或缺陷的情况下,最迟应在发现故障后_________周内。
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并且卖方应对此负责,则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立即,或至多_________周内,自己承担[_________]费用
(1)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买方不得对所受损失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除非卖方显然未能修理或替换。
(2)修理或替换该货物,或补足短缺的数量,并且如果买方因卖方而遭受损失的话 ,则根据第17.4条向买方赔偿。
(3)根据货物瑕疵程度,如果买方遭受损害、损失,则根据其受损害的程度和损失的数量,通过双方协议对货物降价。
如果在双方协商的时间期限内,修理、替换或降价显然没有达到要求,并且/或者此种不符达到了根本性违反合同,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7.2 如果买方未在第17.1(1)和 (2)规定的时间内要求索赔,则买方应放弃对数量不足或明显的质量缺陷要求索赔的权利。
17.3 卖方在收到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后不迟于_________日对买方的索赔要来作出答复。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刚买方的索赔要求刚被视为接受。
17.4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应限于直接损失和直接损害。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_________]本合同中卖方的责任或因违约而构成的卖方的责任应限于总额_________。这一限制不适用于完全疏忽或故意渎职的情形。
至于下述情况,上述选择之一不适用[_________]:违约一方应对因其违约而由未违约方造成的损失负责,如果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已知的事实和情况预见到或理应预见到其违约可能导致未违约方造成损失。
18.终止合同
18.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或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8.2 合同终止不影响终止合同方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17.4条要求对应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19.税收
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由*的gov根据生效的税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税收由[_________]卖方,即本合同的中方来支付。与本合同有关及在执行本合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税收应由[_________]买方,即本合同的德方支付。
所有税收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为准。
2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的条款应依照国际商会提供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9)国际商会第460号出版物》予以解释。
2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台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包括有关本合同的成立,生效或终止的问题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由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为了以仲裁来裁决争议,案件应提交给[_________]:
(1)*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进行。
(2)德国仲裁机构。仲裁程序应在德国_________进行。
(3)_________(合同双方同意的其它国际仲裁机构例如巴黎国际商会的仲裁机构、苏黎士商会的仲裁机构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仲裁过程应以英语根据双方选择的上述各仲裁机构的程序规则进行。
22.通知
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应有专人送交,传真、电传发送或航空快件寄送,当在合同抬头指定的地点由合同方派专人送交时。或若合同方以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送,则发送日后一天,或若合同方以信函方式寄送,则另一方收到信函时,通知应被视为送达。
23.其他
23.1 附件应构成本合同不可缺少一部分
23.2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文件用_________(语言)
23.3 生效日期
本合同应生效于[_________](生效日期)
(1)从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签订日起。
(2)经_________签署共批准后,如果法律要求批准。批准应在买方签署并通知卖方后30天内取得。
(3)其它条件:_________。
上述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协商同意,买方、卖方签字如下。
买方(签字):_________ 卖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6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或见附件报价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人民币:元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总价: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骚乱、*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三是突发重大疫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传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准备收购、贮藏乙方以鱼晓为代表的共26户果农的红富士苹果,有关果品收购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收购合同:
一、面积及数量:
乙方26户果农共76亩果园,苹果总产量约25万斤。
二、质量标准:
果面达到“五无一净”(无病虫果、无水锈斑痕、无腐烂药害、无雹伤及碰压裂伤、无枝磨日灼、果面干净),果形端正、颜色鲜艳(红度大于85%)、口味纯正。
三、收购时间、地点及办法:
收购时间:______年9月1日至______年11月30日
收购地点:乙方果园。
收购办法:甲方收购优质红富士苹果,先由乙方按质量标准分级初验,再由甲方复验,以甲方验级为准。
四、收购价格及结算办法:
收购直径75mm以上红富士苹果2.3元/斤,此价格不受季节及市场因素影响,收购时甲方需先给乙方付款80%,剩余20%待甲方苹果基本销售结束,年底前一次付清。
五、甲方责任:
提供果品包装箱、发泡网等包装材料,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按照合同标准收购苹果,验收装箱,及时按比例给乙方支付苹果款。
六、乙方责任:
乙方26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甲方收购数量,不乱贴商标,不得私自毁约销售,否则视同违约处理,支付违约金贰拾万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果业服务中心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1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保障甲方购买乙方系列类干果事宜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组合集装箱),各单品价格和规格如下:
为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在合同签订后,考虑食品市场价格不稳定因素,交货时如价格上浮,仍按合同价格执行,如下浮,按市场下浮价执行
二、数量与包装:
以上系列类干果组合集装箱共3520箱,每箱28770元,合计总价款:101,2704,00元(壹佰零壹万贰仟柒佰零肆元整)要求使用红色系统一包装箱进行集中包装,每箱需盛放协议第一条干果内容(具体需求数量由甲方详细统计后将准确数字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数量保证供给)
三、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其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并无过期和变质现象单品种包装无胀袋、漏气、烂袋现象
2、单箱品种确定为“第一条”产品
3、单品包装外观精美大方,须注有产品级别、生产日期、产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等内容
4、甲、乙双方对样品进行封存,样品保存在甲方
四、质量验收标准
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相关内容要求执行对批量供货产品随机抽样,确定与所提供样品质量的一致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20**年元月8日前后一次*付,具体交付时间以甲方传真通知为准,甲方将通知内容发至乙方传真(电子邮件)后,视为乙方收到该通知乙方传真号码为:,电子邮箱地址为:;交货地点为郑州宇通工业园和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须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否则视为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执行
六、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批量供货时的产品质量不能低于中标样品质量
2、在质保期内,在储存方法合理的前提下乙方保证产品质量
七、包装标准见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中相关要求
八、运输方式和费用
乙方自行确定适合本合同货物安全交货的运输方式,自行办理运输手续、自行装卸,并负担本合同货物交至甲方卸载验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验收方式
1、预检:货物抵郑后立即通知甲方前往,并按5‰比例抽查货品质量、包装等是否合格,若不合格,可拒绝收货,或即刻要求供应商调换或补齐货品
2、抽查:货物发放过程中,甲方依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约定对每辆货车不同位置放置货品的规格、质量、品相、损伤损坏情况、单包装净重、包装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检,单品抽查比例不低于3%若合格,三方签字确认;若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现场进行调换,并根据情况加大抽查力度
3、抽查的通过并不意味着乙方所供货物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十、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货物和专用票据后15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货款的80%,剩余20%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交付30日后以电汇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交货延迟或短缺的,每逾期24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不足24小时按本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期交货时间达5天以上的,甲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甲方在验收抽查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在比例超过3%,甲方有权在后期付款时根据抽查记录对供应商货款进行按比例双倍扣减
4、因甲方批量供货产品质量低于原提供样品的质量时,除了按要求及时更换外,还要承担因质量问题给甲方带来的损失损失的计算方法按照“第十条、本条第1、2、3款”的约定执行
5、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销售合同19
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公路路面B—M01标施工用水泥供应达成协议如下:
一、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_______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八、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每月20日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供方报送次月水泥计划,供方按需方所报的月计划组织水泥发货。若有特殊情况,需方应提前3天通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4、由于抽检局限性大,抽检不等于百分之百合格,因此,曾经抽检合格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供方责任的理由。如果因为使用供方不合格产品造成
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供方名称:______________
供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需方名称:______________
需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销售合同20
甲方(卖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就如下条款达成一致: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总额:_________
6.产地:_________
7.装运
7.1 装运时间:_________
7.2 装运地:_________
7.3 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7.4 货运单位:_________
8.支付条款
8.1 选择:_________(①银行汇款②邮局汇款)
8.2 选择:_________(①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②乙方将货款汇入_________网帐户,_________网收到乙方收货通知后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8.3 选择:_________(①先付款后发货②先发货后付款)
9.交货条款
9.1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费用。
9.2 根据上述8款选择的付款方式,乙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9.3 甲方应承担货物因不充分或不适当包装造成的货物损害或灭失的责任。
9.4 甲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乙方或委托_________网向乙方发出发货通知。
9.5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6 乙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9.7 如果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乙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____日应视为____日。
10.终止合同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11.仲裁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最终通过仲裁来裁决,排除有通常的法院对争议作出判决。
12.您、阅读本合同,即表示您已了解“_________网”的交易须知,签署合同即表示您接受“交易须知”中的一切条款。
甲方(卖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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