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读《猫王》有感【精选推荐】
读《猫王》有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猫王》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读《猫王》有感【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读《猫王》有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猫王》有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猫王》有感1
朋友送我一本书,书名叫“猫王”,遒劲有力的软笔书法将这个荣耀的称号大大地写在了封面上。下面是如钩冷月,奔流长河,一只猫立在右下角,毛色浓重,绿莹莹的眼睛迸出一种王者特有的心机。
何者为王?这是看过此书后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王,不是代表王位,而是代表了过人的胆识、智慧,与博大的爱。
书中介绍到的君主有很多,如图米国老国王格拉拉,现国王黑布拉,将来的右黄拉,野猫国老国王康基杜,现国王黄格杜,鼠国老国王,新国王左黄拉,鱼王,蛇王。然而在这些国王中真正能算王的有几个?那些未称王却如王者一般的又有多少?
让我很感动的是野猫国新国王黄格杜对主战的妹妹说的一番话:“……可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主战,一旦战争爆发,谁都无法控制,接下来必然是流血、死亡、仇恨。其实就是我和他的战争。我也许一时能赢他(右黄拉),甚至可以杀了他,可是,他有子有孙,他的子孙会记住我,而我不可能永远是胜者。父王就是这样死去的。父王建立我们的国,我感激他,但他不是一位称职的王,更像是一名屠夫。妹妹,我要我的国*安,不想让我的士兵流血,更不想为报私仇,让成千上万的生灵涂炭。”黄格杜与右黄拉结着杀父之仇,但他却说服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右黄拉。在以后的日子里,原本纷争不断的两国竟一直*安无事。作为王,必须学会用尖爪抹掉心中的恨,留下爱,而那过程,会血迹斑斑。
王者这个称号,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达到的。我曾立志做个王者,却没有王者的自信从容,常常毛毛躁躁一事无成;我也没有王者的坚毅,一道题目总是不肯自己努力思考;我更没有王者敢拼敢闯的劲头,竞选班干部时频频缩在一角不肯去竞争……这些都需要我去学习,去改正。
其实,人生就是一个由黑白材料不停互相融合互相分离互相掺杂而组成的魔球,黑色象征权力和欲望,白色则代表爱与责任。一个能真正掌控好这只球的人,才是真正的王。
读《猫王》有感2
今天,当我读完这本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后,一只会思考的兔子形象展现在我的脑海中。
它的勤奋。好奇,善良,成为我生活,学习中的榜样。它永远站在弱者一边,为正义而歌。
当它用蘑菇换书时,从中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和写作的不易。它从老作家那里得到的三个忠告,成为它写作道路上的指引牌。兔子不知疲倦的倾听,知道的林中故事愈来愈多。所以当它面对一张纸时,总有写不完的话。
所以,当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就会想到那只兔子,不管干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多听别人的指导,多虚心向别人请教,多动脑筋想办法。这样才能成功。
读《猫王》有感3
暑假里,爸爸买了几本书让我阅读。我立马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看起来。有一次我写完作业,随手拿起一本《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开始读起来。
我越看越喜欢,看得津津有味,本书讲了一只兔子跟一只老兔子作家拜师学艺,采访了起义的猫王,写了一本著作,一战成名。
《三个忠告》中写老兔子给年轻兔子上的第一课,给了他三个忠告: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看星空。星星原来是那样的光芒闪烁、明亮清晰,只是我们很少发现。每天我的眼睛看到的事物多种多样,都目不暇接,哪里会在晚上抬头,却不知这抬头就能看到的奇特美景,就在天上眨着眼睛望着你。真后悔当初没多看看这些神秘而又美妙的小精灵,可现在环境污染像魔鬼一样入侵了地球,天空被蒙上了灰布,都看不到星星了。
《名人的烦恼》中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植物生机勃勃、昆虫动物和睦相处,我时常在市场上看到一些人在兜售小动物,给人当宠物玩,它们向行人露出可怜无助的眼神,就像一只只小鸟想要挣脱束缚它们的牢笼,我想它们的心里一定在流泪。我觉得不仅仅是人渴望大自然,动物不也是一样渴望自然与自由吗?动物园里有人糊乱地戏弄动物,把它们当成自己的玩物,却忽略了另一个生命的存在。
我希望大家不要再污染环境、捕捉动物了,就像那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也希望大家多读读这本书,一起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读《猫王》有感4
放寒假了,每天写完自己制定的目标后,在剩余的时间里拿出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坐在沙发上。尽情享受书带给我的乐趣。
在我那堆满是书的书架上,放着许多我喜欢的课外书。再重新整理的时候,在最底下我猛地发现了那本猫王。就将它先放在了一边。在收拾完书后便拿起它又看了起来。
起初,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出于好奇书的名子。便从同学手中借来一本,看看书中讲述了怎样的一个故事。结果,看着看着便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将书还给同学后,我又去书店又买了一本。在家再仔细的阅读着这本书。感受着着着本书的魅力。
猫王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个猫的国度,老猫王有两个儿子黑布拉和白布拉,但是他对大儿子很偏心对小儿子很漠。他让白布拉合黑不拉同时做一件事情,黑不拉觉得累了可以休息,而白布拉必须达到自己的目标后才能休息,这使黑布拉从小就产生了对哥哥的嫉妒和对他爸爸的恨。在一次战斗中因为黑不拉勾结野猫国国王将拿了有毒的食物拿给了白布拉,至是白布拉在战斗中被捉住,回国后将他的父亲困在了山洞下,又害死了大将军。最后成功窜夺王位在进行搜查猫王后代的时候,巴奇拉《白布拉的妻子》的好姐妹奇果拉将自己的儿子化装成巴奇拉的"儿子中的一个,左黄拉,将其救出,但狡诈的黑不拉马上看出了破绽,于是马上带人去追。左黄拉在逃跑的时候土地霎时翻转,不可思议的是猫界和鼠界可以轮回。左黄拉来到了鼠界,并先后结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黄鼠狼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成长。而巴奇拉也以为失去了一个儿子而对黑不拉的恨更加深了。而她的另一个儿子右黄拉,听从了山神《老猫王》的话视黑不拉为他的父王。山神告诉他;不让任何人知道他与山神的交谈。这使巴奇拉误以为右黄拉是一个认贼作父的人。直到最后因为左黄拉从鼠界回来而失去了一切记忆,在杀黑不拉的时候使他错杀了他的弟弟。他后悔不已最后鼠王救活了他的弟弟而左黄拉却回到了鼠界。与小公主《那只小老鼠是鼠王的女儿》和黄鼠狼一起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给了我一些启示;在遇到危险时要冷静,勇敢的面对,把困哪克服。
读《猫王》有感5
有一本书,让我深深陶醉于其中,那就是著名作家张炜写的《为猫王立传》。
森林里有座小木屋,木屋的主人是一位知识渊博的作家——老兔子。这座木屋简直就是一座图书馆。年轻兔子对这里充满了好奇。有一天,他走进了这座小木屋,翻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就像下山的猴子摘了桃子又想要西瓜一样,不一会儿,各种书就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桌上。看似读了许多,实则一本也没看透。
读着读着,我觉得越来越羞愧。因为在书中这只年轻兔子的身上,我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的影子。记得上次,妈妈在网上给我淘来了两套丛书。我兴奋极了,翻翻这本又忍不住去看看那本,看看那本又急着去瞧瞧另外一本,真是应接不暇。转眼,一叠书就被我看了个遍。妈妈问我:“好看吗?”“好看!”“最喜欢哪本?”“《枫树山的奇迹》!”“书中讲了什么呀?”“讲了……”我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了。现在想想,我不就是书中这只囫囵吞枣的年轻兔子吗?我根本没有用心去好好读一本书。
慈爱的老兔子想到了一个妙招:用五个蘑菇换一本书读,让年轻兔子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读书的机会。在老兔子的帮助下,年轻兔子终于静下心,手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看起来。这一次,他很快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书中的喜怒哀乐深深地打动了他。他读懂了书,体会到了书中丰富的情感。他开始迫不及待地想看第二本,第三本……他爱上了读书!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静下心来读书,才能置身于书中那个美好的世界。其实我心中也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和年轻兔子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我会照书中那位博学多才的老兔子所说的去做,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开阔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想象力,那么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
读《猫王》有感6
读一本有趣的书是令人开心的,一本美妙的书让人领略人世的真谛,读了《野猫王》这本书,我感受很深。
《野猫王》这本书主要讲了野猫王——“流浪汉”的故事,它本以为靠着凶猛、残忍就能赢天下,得到所有一切,可它却错了。整个居民楼群,方圆十九里,只要一提起流浪汉这个名字,所有的野猫顿时就会觉得有一股凉气从尾巴沿着脊背一直冒上脖梗子,那颗心“倏”地一下子被提到嗓子眼儿。而那些整天不敢出门的家猫则吓得四肢发软,一步也动弹不得,就连食品店那条看门的板凳狗也会默默地闭上眼睛……
流浪汉微微闭上眼睛,野猫们颤抖着,挨个儿把嘴贴在大王的脸上。它们用了最大的努力,然而流浪汉感到的却是冰凉的一片。流浪汉愤怒了,它当场咬死了两只野猫,然而,得到的却是更加冰冷的一片。流浪汉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晃动起来,它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一只野猫能给它那种温暖的、使它心灵颤动的爱。“你们的爱呢?你们为什么不把你们的爱给我……”流浪汉哀号着,它的声音第一次显得这样可怜。野猫们颤抖着,周围像死一般沉寂。
可再强的人也会孤独,也会想温暖的爱。野猫王——“流浪汉”它本以为靠着凶猛、残忍就能赢天下,得到所有一切,可它错了,它连一个简单温暖的吻都得不到,更得不到一只小猫对它的爱。它赢得了所有敢于争雄对手的敬畏,威严十足的它,令人恐惧、生畏,这样的它成功吗?幸福吗?
而——在“小探子”死后,不知道有多少小猫为它哭泣、为它伤心。野猫王的内心被震撼了,也深深地打动了它。它多么迫切的想得到爱、得到温暖!可它的微笑都是冰冷的,没有一只猫能使它冷酷的心融化,滋润出能颤抖它的爱……
唉,说来也可笑,野猫王,它凶猛、残暴使人无法靠近,更像一只黑色的幽灵,来无影去无踪。可它却为了一个温暖的吻,舍去一切,默默离去,直到死后,也无人问津!
野猫王,它威风、霸气,成为一个领袖一个统治者,它强悍,可它拥有不了一个简简单单的爱,它残忍,得到的却是冰冷的吻,它强大,得到的又是一个对它畏而远之的世界,所以内心更是一个失败者。
爱的真谛是无法诠释的,冷酷和残暴,能得到地位,但得不到敬爱,能得到权利,得不到信任得不到爱。一个真正的成功者应该是和蔼、受人尊敬爱戴的。
其实,爱很简单,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内心深处,内心强大了,心中有爱了,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得到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春天!
读《猫王》有感7
兔子也有作家吗?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去《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森林里有个小房子,这间房子里许多本书,而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只老兔子。一只年轻的兔子路过这里,看见里面有个老兔子在写作,于是就向老兔子拜师,老兔子同意了,向年轻兔子说了很多:多看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每当年轻兔子看星星时,才发现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后来,年轻兔子经历了很多困难,终于当上了作家,成了作家后,开始给猫王立传。
而猫王是一只经历了很多考验的猫,十年前,有一只无恶不作的豺猫,杀害了很多动物,年轻的猫王暗中组织抗击对反抗,最后牺牲了五个战友,最终战胜了豺猫。
我想,如果没有战友的壮烈牺牲,没有猫王不怕危险的精神,就没有猫王后来的成功。我十分佩服猫王的勇气、智慧!我想到了我们人类自身,想到了千万年的人类发展史,想到了我们今天美好的*。也正是有红军战士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那种精神,我们才有今天的繁荣和太*!
从兔子作家我又学到了梦想和坚持,首先要有梦想,有了梦想就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才能实现梦想,收获果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虚度光阴,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托起自己梦想的翅膀!
读《猫王》有感扩展阅读
读《猫王》有感(扩展1)
——读《猫王》有感
读《猫王》有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猫王》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猫王》有感1
朋友送我一本书,书名叫“猫王”,遒劲有力的软笔书法将这个荣耀的称号大大地写在了封面上。下面是如钩冷月,奔流长河,一只猫立在右下角,毛色浓重,绿莹莹的眼睛迸出一种王者特有的心机。
何者为王?这是看过此书后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王,不是代表王位,而是代表了过人的胆识、智慧,与博大的爱。
书中介绍到的君主有很多,如图米国老国王格拉拉,现国王黑布拉,将来的右黄拉,野猫国老国王康基杜,现国王黄格杜,鼠国老国王,新国王左黄拉,鱼王,蛇王。然而在这些国王中真正能算王的有几个?那些未称王却如王者一般的又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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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这个称号,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达到的。我曾立志做个王者,却没有王者的自信从容,常常毛毛躁躁一事无成;我也没有王者的坚毅,一道题目总是不肯自己努力思考;我更没有王者敢拼敢闯的劲头,竞选班干部时频频缩在一角不肯去竞争……这些都需要我去学习,去改正。
其实,人生就是一个由黑白材料不停互相融合互相分离互相掺杂而组成的魔球,黑色象征权力和欲望,白色则代表爱与责任。一个能真正掌控好这只球的人,才是真正的王。
读《猫王》有感2
今天,当我读完这本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后,一只会思考的兔子形象展现在我的脑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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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我在学习中遇到困难,就会想到那只兔子,不管干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多听别人的指导,多虚心向别人请教,多动脑筋想办法。这样才能成功。
读《猫王》有感3
放寒假了,每天写完自己制定的目标后,在剩余的时间里拿出自己喜欢的课外书,坐在沙发上。尽情享受书带给我的乐趣。
在我那堆满是书的书架上,放着许多我喜欢的课外书。再重新整理的时候,在最底下我猛地发现了那本猫王。就将它先放在了一边。在收拾完书后便拿起它又看了起来。
起初,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因为出于好奇书的名子。便从同学手中借来一本,看看书中讲述了怎样的一个故事。结果,看着看着便被书中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将书还给同学后,我又去书店又买了一本。在家再仔细的阅读着这本书。感受着着着本书的魅力。
猫王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个猫的国度,老猫王有两个儿子黑布拉和白布拉,但是他对大儿子很偏心对小儿子很漠。他让白布拉合黑不拉同时做一件事情,黑不拉觉得累了可以休息,而白布拉必须达到自己的目标后才能休息,这使黑布拉从小就产生了对哥哥的嫉妒和对他爸爸的恨。在一次战斗中因为黑不拉勾结野猫国国王将拿了有毒的食物拿给了白布拉,至是白布拉在战斗中被捉住,回国后将他的父亲困在了山洞下,又害死了大将军。最后成功窜夺王位在进行搜查猫王后代的时候,巴奇拉《白布拉的妻子》的好姐妹奇果拉将自己的儿子化装成巴奇拉的儿子中的一个,左黄拉,将其救出,但狡诈的黑不拉马上看出了破绽,于是马上带人去追。左黄拉在逃跑的时候土地霎时翻转,不可思议的是猫界和鼠界可以轮回。左黄拉来到了鼠界,并先后结识一只小老鼠和一只黄鼠狼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成长。而巴奇拉也以为失去了一个儿子而对黑不拉的恨更加深了。而她的另一个儿子右黄拉,听从了山神《老猫王》的话视黑不拉为他的父王。山神告诉他;不让任何人知道他与山神的交谈。这使巴奇拉误以为右黄拉是一个认贼作父的人。直到最后因为左黄拉从鼠界回来而失去了一切记忆,在杀黑不拉的时候使他错杀了他的弟弟。他后悔不已最后鼠王救活了他的弟弟而左黄拉却回到了鼠界。与小公主《那只小老鼠是鼠王的女儿》和黄鼠狼一起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给了我一些启示;在遇到危险时要冷静,勇敢的面对,把困哪克服。
读《猫王》有感4
有一本书,让我深深陶醉于其中,那就是著名作家张炜写的《为猫王立传》。
森林里有座小木屋,木屋的主人是一位知识渊博的作家——老兔子。这座木屋简直就是一座图书馆。年轻兔子对这里充满了好奇。有一天,他走进了这座小木屋,翻看了一本又一本的书,就像下山的猴子摘了桃子又想要西瓜一样,不一会儿,各种书就横七竖八地倒在了地上、桌上。看似读了许多,实则一本也没看透。
读着读着,我觉得越来越羞愧。因为在书中这只年轻兔子的身上,我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的影子。记得上次,妈妈在网上给我淘来了两套丛书。我兴奋极了,翻翻这本又忍不住去看看那本,看看那本又急着去瞧瞧另外一本,真是应接不暇。转眼,一叠书就被我看了个遍。妈妈问我:“好看吗?”“好看!”“最喜欢哪本?”“《枫树山的奇迹》!”“书中讲了什么呀?”“讲了……”我支支吾吾回答不上来了。现在想想,我不就是书中这只囫囵吞枣的年轻兔子吗?我根本没有用心去好好读一本书。
慈爱的老兔子想到了一个妙招:用五个蘑菇换一本书读,让年轻兔子用自己的劳动去换取读书的机会。在老兔子的帮助下,年轻兔子终于静下心,手捧着一本书,安安静静地看起来。这一次,他很快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了,书中的喜怒哀乐深深地打动了他。他读懂了书,体会到了书中丰富的情感。他开始迫不及待地想看第二本,第三本……他爱上了读书!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只有静下心来读书,才能置身于书中那个美好的世界。其实我心中也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和年轻兔子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作家。我会照书中那位博学多才的老兔子所说的去做,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开阔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想象力,那么我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精彩。
读《猫王》有感5
《猫王》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图米国是一个猫的国度。
老猫王有两个儿子,但是他对大儿子白布拉特别偏爱,这在小儿子黑布拉幼小的心田里,种下了嫉妒的种子。谁知,长大后的兄弟俩同时爱上了猫美人巴奇拉,而巴奇拉最终选择了哥哥白布拉,这让弟弟黑布拉产生了报复的心理。巴奇拉为白布拉生了两个儿子,分别叫左黄拉和右黄拉,这更激起了黑布拉的嫉妒之心。于是,他和野猫国的国王康基杜勾结起来,成功篡夺王位。就在这危急时刻,巴奇拉的好朋友齐果拉把自己的儿子乔装成左黄拉的模样,将其救出。但黑布拉马上看出了破绽,于是带上兵马一路追杀左黄拉,左黄拉如有神助,逃跑的路上霎时间土地翻转,助他逃出了黑布拉的魔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猫鼠可以轮回,左黄拉居然来到了鼠界,并幸运地结识了一只名叫“贼”的"小老鼠。从此,善良、勇敢的左黄拉和他的朋友们在猫鼠两界叙写了一段恢宏的成长史诗……
一开始读文章时,就是对战乱的描写,文中主人公“猫”对战争极其厌恶。细读这篇文章,你会发现这具有很深教育意义,里面有父爱,母爱,偏爱,和浓浓的兄弟情义到相见拔刀的兄弟情义。每次读这本书我的角色都在不停的转换,每次我设想自己是黑布拉是我会觉得自己的父王特别偏心,对白布拉那么宠爱,可对自己却不闻不顾;可当我设想自己是父王时,我会觉得白布拉很具有王者气概,把他培育成未来的猫王是很不错的,可对于黑布拉,可能是想让他辅佐白布拉,而父王是不会承认是因为白布拉身上的毛色…
更多的我读出的是对曾经社会的嘲讽,猫王的儿子为了猫王之位不惜互相残杀就好比曾经一些富裕家庭为了继承父之位而明争暗斗,你算计我我算计你,最后两败俱伤;猫王的偏爱就好比曾经的皇上对某个皇子特别宠爱,可这种宠爱慢慢招来其它皇子的嫉妒心,然后你争我抢,身败名裂…
人心本是善良的,只不过每个人经历的不一样,生活的环境不一样,受到的教育不一样,才有了那么多所谓的“坏人”。我看过一本书,书上说“世上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都是有缺陷的。有的人缺陷比较大,因为上帝特别喜爱他的芬芳。”
读《猫王》有感6
兔子也有作家吗?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去《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这本书中寻找答案吧。
森林里有个小房子,这间房子里许多本书,而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只老兔子。一只年轻的兔子路过这里,看见里面有个老兔子在写作,于是就向老兔子拜师,老兔子同意了,向年轻兔子说了很多:多看书、多交朋友、多看星星……每当年轻兔子看星星时,才发现大自然是多么的美妙!后来,年轻兔子经历了很多困难,终于当上了作家,成了作家后,开始给猫王立传。
而猫王是一只经历了很多考验的猫,十年前,有一只无恶不作的豺猫,杀害了很多动物,年轻的猫王暗中组织抗击对反抗,最后牺牲了五个战友,最终战胜了豺猫。
我想,如果没有战友的壮烈牺牲,没有猫王不怕危险的精神,就没有猫王后来的成功。我十分佩服猫王的勇气、智慧!我想到了我们人类自身,想到了千万年的人类发展史,想到了我们今天美好的*。也正是有红军战士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那种精神,我们才有今天的繁荣和太*!
从兔子作家我又学到了梦想和坚持,首先要有梦想,有了梦想就要付出努力,付出汗水,才能实现梦想,收获果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任何事情,都要脚踏实地,不虚度光阴,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托起自己梦想的翅膀!
读《猫王》有感7
暑假里,爸爸买了几本书让我阅读。我立马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看起来。有一次我写完作业,随手拿起一本《兔子作家为猫王立传》,开始读起来。
我越看越喜欢,看得津津有味,本书讲了一只兔子跟一只老兔子作家拜师学艺,采访了起义的猫王,写了一本著作,一战成名。
《三个忠告》中写老兔子给年轻兔子上的第一课,给了他三个忠告:多读书、多交朋友、多看看星空。星星原来是那样的光芒闪烁、明亮清晰,只是我们很少发现。每天我的眼睛看到的事物多种多样,都目不暇接,哪里会在晚上抬头,却不知这抬头就能看到的奇特美景,就在天上眨着眼睛望着你。真后悔当初没多看看这些神秘而又美妙的小精灵,可现在环境污染像魔鬼一样入侵了地球,天空被蒙上了灰布,都看不到星星了。
《名人的烦恼》中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植物生机勃勃、昆虫动物和睦相处,我时常在市场上看到一些人在兜售小动物,给人当宠物玩,它们向行人露出可怜无助的眼神,就像一只只小鸟想要挣脱束缚它们的牢笼,我想它们的心里一定在流泪。我觉得不仅仅是人渴望大自然,动物不也是一样渴望自然与自由吗?动物园里有人糊乱地戏弄动物,把它们当成自己的玩物,却忽略了另一个生命的存在。
我希望大家不要再污染环境、捕捉动物了,就像那句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也希望大家多读读这本书,一起为保护环境出一份力。
读《猫王》有感8
读一本有趣的书是令人开心的,一本美妙的书让人领略人世的真谛,读了《野猫王》这本书,我感受很深。
《野猫王》这本书主要讲了野猫王——“流浪汉”的故事,它本以为靠着凶猛、残忍就能赢天下,得到所有一切,可它却错了。整个居民楼群,方圆十九里,只要一提起流浪汉这个名字,所有的野猫顿时就会觉得有一股凉气从尾巴沿着脊背一直冒上脖梗子,那颗心“倏”地一下子被提到嗓子眼儿。而那些整天不敢出门的家猫则吓得四肢发软,一步也动弹不得,就连食品店那条看门的板凳狗也会默默地闭上眼睛……
流浪汉微微闭上眼睛,野猫们颤抖着,挨个儿把嘴贴在大王的脸上。它们用了最大的努力,然而流浪汉感到的却是冰凉的一片。流浪汉愤怒了,它当场咬死了两只野猫,然而,得到的却是更加冰冷的一片。流浪汉觉得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晃动起来,它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没有一只野猫能给它那种温暖的、使它心灵颤动的爱。“你们的爱呢?你们为什么不把你们的爱给我……”流浪汉哀号着,它的声音第一次显得这样可怜。野猫们颤抖着,周围像死一般沉寂。
可再强的人也会孤独,也会想温暖的爱。野猫王——“流浪汉”它本以为靠着凶猛、残忍就能赢天下,得到所有一切,可它错了,它连一个简单温暖的吻都得不到,更得不到一只小猫对它的爱。它赢得了所有敢于争雄对手的敬畏,威严十足的它,令人恐惧、生畏,这样的它成功吗?幸福吗?
而——在“小探子”死后,不知道有多少小猫为它哭泣、为它伤心。野猫王的内心被震撼了,也深深地打动了它。它多么迫切的想得到爱、得到温暖!可它的微笑都是冰冷的,没有一只猫能使它冷酷的心融化,滋润出能颤抖它的爱……
唉,说来也可笑,野猫王,它凶猛、残暴使人无法靠近,更像一只黑色的幽灵,来无影去无踪。可它却为了一个温暖的吻,舍去一切,默默离去,直到死后,也无人问津!
野猫王,它威风、霸气,成为一个领袖一个统治者,它强悍,可它拥有不了一个简简单单的爱,它残忍,得到的却是冰冷的吻,它强大,得到的又是一个对它畏而远之的世界,所以内心更是一个失败者。
爱的真谛是无法诠释的,冷酷和残暴,能得到地位,但得不到敬爱,能得到权利,得不到信任得不到爱。一个真正的成功者应该是和蔼、受人尊敬爱戴的。
其实,爱很简单,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内心深处,内心强大了,心中有爱了,我们离成功就不远了,得到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春天!
读《猫王》有感(扩展2)
——读《情人》有感
读《情人》有感1
这是一本令人费解的书,断断续续的情节后隐藏着杜拉斯真实的情感,时不时你会从书中的某一处看到真实的15岁白人少女时的杜拉斯,更多的是她写这本书或者说是回忆时的内心独白。
15岁时,她白净的脸孔,舒展的腰肢,白白的连衣裙,男士的帽子,还有廉价的珠宝,在码头深深地印烙着,直到那个从黑色小轿车上下来的*男人才唤醒了十几年来一直尘封的情感。这也注定了她这潦倒的一生。
15岁的她还有着青春的面孔,即使经历过母亲的轻视,大哥的无赖,和小哥哥的懦弱,还能义无反顾地去爱那个男人,她并不清楚这到底算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但是,到了最后,时间依旧抚不*温柔的伤口,她也就明白,这种感情居然这么深,这么伤。
这本书是一个尘封的世纪,一个一个破碎的句子还原着一段面目沧桑的爱恋,不连贯,不间断,徘徊在西贡河上的忧伤,终究成了这个故事的道别,最后她的哭泣像是一首华尔兹的"谢礼,华丽而又孤寂。
在很多很多年以后,记忆都已经淡化,断断续续的画面却永远停留在记忆里。
“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特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过去更美。相比你年轻的容貌,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本以为忘记的时候,不小心触碰,又发现,原来一切都这么清楚。或许当他已经淡然的说出,“哦,这只是过去”时,那个面容备受摧残的老人还穿着飘飘白裙在西贡河边的码头上守望而哭泣。
有些回忆永远不会因为时间而慢慢忘记,它会变成一个又一个支离破碎的片段,织补一段温柔的伤痕。
或许她用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去遗忘对方,然后一切归于*静。却在很久很久以后,发现掩埋在心底的痕迹渐渐发臭,因为忘不了被刺破时的温柔。
命运是本难解的书,最后的分离,华丽而孤寂。
读《猫王》有感(扩展3)
——读《居安思危》有感
读《居安思危》有感1
林中一只野猪不停地在松树上蹭,松脂粘在身上,然后它在地上打个滚,让泥土裹住身体。接着,野猪又在山石上磨它的两颗獠牙。松鼠好奇的问:“林子里没有危险呀,你为什么拼命的磨牙?”野猪停下来回答:“我磨牙并不是为了现在,而是为了将来。万一哪一天,我碰上猎人或狮子,再想磨牙就迟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做一个有准备的人。文中的野猪在别人都悠闲的时候,做好安全防备,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它就不会慌张。我们如果能*时下功夫,考试的时候就不会紧张。或者作业提前完成,就不至于到最后手忙脚乱。就像这次暑假作业,我因为开始没抓紧时间做,所以到现在快开学了便慌了手脚,心里直着急,真是深刻的教训呀!以后,我一定要什么事情都要早早完成,不拖拉,做个有计划有准备的人。
读《猫王》有感(扩展4)
——读《目送》有感
读《目送》有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目送》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目送》有感1
每个人的一生都伴随着“情”字,亲情、友情、爱情等等。龙应台的人生丝毫不例外,她只是把她的部分人生变成文字,向我们公开她走过的路。
阅读她的文章就像在散步一样,眨眼间的风景都包含了龙应台的情思。她,好巧不巧地面对着这个事实:向后,是目送一生最爱的女人老去;向前,是目送一生最牵挂的人,头也不回地离开。
她的母亲是个爱美的女人,六十五岁去纹了眉和眼线,像要弥补逝去的青春似的,七十岁时还在考虑要不要去隆鼻。这个爱美的、带着点孩子气的女人突然不记事了,不记得自己女儿的容貌,却依旧在化妆时对着镜子摆出矜持的姿态。龙应台的言语中是释然的,她不急不躁,一遍遍在母亲的一脸讶异中解释自己的女儿身份。陪着母亲涂花花绿绿的指甲油,制作一大堆花花绿绿大写加粗的证明让母亲安心……对于她,龙应台尽了自己的孝道、感恩和爱,只是在看到母亲知道自己要去上班以后乖巧地垂着头,像个中学生一样时,言语悄悄地暗淡下来。但龙应台自认愧对的——是离开3年的父亲。飞机上的一位颤颤巍巍的老伯伯,勾起了作者一连串的如果,在这些想象中,包含了她对父亲的呵护和爱,就像父亲教导年幼的自己一样。但随着飞机“砰”的落地,如果也没有了结果,龙应台的愧疚和对父亲的怀念,只能藏在散落一地的报纸中。反观自己,学业的忙碌让我厌倦每次和母亲单调的聊天,每次的电话总是在相顾无言十几秒后自己以各种理由说出的“拜拜”。饭桌前,总是因为头顶的电视而冷冻了父母关切的询问。我是不是也要在成年后,才想要弥补逝去的温暖?
安德烈和菲利普,华安和华飞,都慢慢地挣脱父母的摇篮,变成了叛逆的十七岁。小时候的男孩子像一匹幼狼,有着幼犬般的顽皮和恋母情结。上学时会不停地回头寻找母亲的目光,在家人的目光中步入新的朋友圈。然而十六、十七岁的他们,就像蒲公英的羽毛,飞走了便不愿再回到束缚。安德烈和龙应台之间,慢慢地形成一扇门,他在门里有自己的世界,龙应台只能时不时从猫眼中窥视,这扇门只有一点点亲情的缝隙,让龙应台得以用32封家书渐渐叩开紧闭的大门。告别时的拥抱,总是有一方神色勉强,总是年长的一方不舍的像个孩子,言语中带着自嘲和无奈。菲利普对母亲幼稚行为的嫌弃和退避,就像每个叛逆期的我们厌恶蒙蒙细雨中母亲递过来的雨伞,龙应台和儿子之间的隔阂和代沟,只能将委屈和失落埋藏在文字的空隙间。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背影仿佛在告诉你:不必追。就像6年的光阴变成一本照片集,在拥抱后各自奔向下一个起点,一个个启蒙老师站在旁边,目送着我们从不识字的文盲到淹没在试卷中的毕业生,她们陪伴我们度过了童言无忌的时光,我们用含泪的笑容告诉她们:不用追。
龙应台在序中说: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龙应台用文字阐述自己走过的风景,而每个人都用三万多天,五千二百多万分钟,去体验和目送一生的亲情。
读《目送》有感2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以为这样的话会在遥远的时间以后,可现在突然明白,转眼间似乎就在眼前。之前的挣脱,那“胜利”的微笑,那自以为个性的“张扬”,此刻回想,竟是如此幼稚,稚嫩!
我开始想着不再让他们的目光触碰到我的背影,可是,我又慢慢明白,这不过是迟早,只是现在,我该迎着他们的目光,不让他们追,而让我去“迎”——
想要留住父母的龙应台多少次放慢脚步,多少次想着迎那两道目光,多少次想留在原地,等那走在后面的,早已看不见踪影的父母。可是啊,父母那颤巍巍的腿早就迈不开了,早就没办法追上了!
子欲养而亲不待,就是这样吧。
父亲的逝、母亲的老,龙应台的路四顾苍茫,唯有目送。她走得越来越孤独,也越来越笃定。
我慢慢明白,父母只是某几个特定时段里特别的人。在那些时段里,他们可以陪着我,走过一段或长或短的路。但那些时段总不会太长。它会一点一点流逝在逐渐长大的叛逆里,流逝在逐渐强烈的挣脱里;它也会一点一点消逝在父母逐渐迈不开的双腿间,消逝在父母逐渐徒增的白发间。
而那之后的路啊,只能是一个人,慢慢、慢慢地走了。
我慢慢明白,所谓父女母女一场,不过是一曲离歌。
十五六岁的我在慢慢长大,他们也在慢慢地衰老,他们变得迟钝的目光还在追我加速的背影!
我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读《目送》有感3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的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句句入骨的文字,是作者龙应台在《目送》中最发人深省的着笔。这本书倾注了太多感情,如封面所介绍地: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双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当我安静地读完这本书后,忆起了龙应台母亲一肩挑起油米柴盐的事,写她的父亲时,七个连环发“我不知道……”,四次提“我们记得……”道出了女儿对父亲如何度过那段孤寒艰涩的漫漫长日的疑惑,道出女儿对父亲如何教育孩子堂正做人、对爱人患难情深、对友人不吝支援等等了记于心。她从父亲的眼中悟出:父亲的爱,没有条件,没有尽头。
眼前的文字让人眼前一亮,心头一暖。我觉得父亲的言行举止像一道光,它可能不同于母亲温柔地在你身旁为你掌灯,更多地是默默地照亮着你,于成长路上,于心里。
我们隐约的知道,父母对小孩的教育对孩子思想培养以及成长路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龙应台说人生本来就是旅程。我突然想起一句话:人生是一场旅行,感谢沿途遇见的风景和你。是啊,大大小小的爱,不管有着百般念想不舍,终究要启程出发,而你能带走亦或是留下的,是那道无形的光,让你有足够勇气踏步向前的光。而留下的人,是静立于门前追逐你远去的目光。
这让我想起我初来珠海是父亲送我到车站,母亲立于门前目光追逐着我,而父亲于车窗外面徘徊,我深知出发,意味着责任。我不敢回头看父母依依不舍又担忧的眼神,然而他们也在期待我的回头吧,像龙应台期待儿子回头一样“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想他们都很失落吧!
我们身为子女,时常会忽略至亲的感受,若不是读此书,也许我会、毫无意识。书中的龙应台,年轻时的她拒绝过马路时父亲伸过来的手,而她也遭到年轻儿子的拒绝,她只能止不住的流眼泪。
我希望我们不是在为人父母后,待孩子同样有你对父母的举动才觉悟这是不对的,我们要敞开心扉接受父母的爱。愿我们长大后,愿父母年老时,陪伴在父母身旁,哪怕他们记不住你了,哪怕他们像个懵懂的孩子,哪怕他们失去自理能力……子女也不该避之弃之。
“不必追”,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要追,我们追的是时间,让我们来一场角色对调,就这样温柔耐心地爱着父母,愿时间能善待,让孩陪伴尽孝成。
读《目送》有感4
目送,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也就是深情的看着送别之人远去。
龙应台在那一次次地目送中,她是否有想些什么?从一开始的“时空长河”,到后来的“波涛深邃”。在这之间,作者是否曾为此潸然泪下?我们都无从得知。我们只能从她的文字里,体会,或者体会不出她的种种感受。
在目送这篇文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意味深长的话,在文中,出现过两次。虽一字不差,但其中的意味,却是相差甚远,其差距程度甚至能与期颐之年的老人与总角之年的孩童间相差的年岁相媲美。这两句话是如此之近,又是如此之远。
这段话第一次出现,是出现在作者认为她和英华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的时候出现的。此时,这句话就是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感想。
她曾无数次的目送着那个向来不变的背影——不管他是虎背熊腰,还是羸弱瘦小,或是中等身材,在她眼中,华安只是她的孩子而已,永远只是这样。
她在文中写过:“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的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神隔空教会。”
她也在文中写过:“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如此的巨大的转折,可会让作者想到些什么吗?
或许暂时没孩子的华安永远不会懂得,一个母亲目送孩子时的目光有多么的深情款款。比所谓的“柔情似水”还要更胜三分。
而这段话第二次出现,则是在她父亲去世,她在棺材前,最后深深、深深地凝望。
这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的理解。她深切地体会到父母的不易,且万分悲切地感到,父母一直在老去。她不知道,何曾几时,妈妈的脸上布满皱褶;何曾几时,爸爸的头发染上雪白。作者能体会,只有时光的匆匆流逝,以及那声微不足道,且悄无声息的叹息。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我上学时,她总会那么默默无闻地凝望着我,但我却总是不以为然;每次外公外婆在慢慢踱步走回家时,妈妈她也是在悄无声息地注视着他们。
但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却在不经意间,潸然泪下。
我只想在这里说:“妈妈,我也爱你。”
读《目送》有感5
在阅读读这本书时,从头到尾,我的手都是冰凉的。
因为,我发现我和我的父母都是习惯于目送背影的人。
我与书中的华安是多么相似!
从小时候起,我便如同铁钉被磁铁吸引一般依恋着父母——装作不小心跌倒,引来母亲的抚慰与泪水;独自在家时哇哇大叫,换得父亲的关注与依靠。
然而,渐渐地,我长大了。我一如水从竹篮中漏走一般躲避着父母。
我开始强调独立,时常反锁房门,将他们满满的爱挡在沉重的木门之后。
我开始厌恶与父母一同出行,寒风中颤颤发抖的我甚至拒绝母亲递来的衣衫。
当他们意识到“竹篮真的装不住水之后,他们头上的的白发似乎又多了几根。
渐渐地,渐渐地,他们对我的爱越来越来暗晦。对我身上花花绿绿的衣服也不再过问,最多也井限于降温时的一句提醒。
我的愿望似乎达成了,但总觉得心里好像缺了些什么,空空的……
也许,人类就是患得患失的物种。
上学时,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目送我上车,坐下,直到校车消失在视野中。
现在,他们貌似漠然地将我送到车站,仔细的捕捉我那声低不可闻的再见,便带着略显落寞的身影,消逝在我的视野中……
此时,目送的人,竟然成了我自己!
读《目送》有感6
她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
她说,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令人沉吟。
也许我也懂。
我的奶奶,她很爱美,我很喜欢她,我相信她是爱我的。
我是独生女,家里有两个堂弟,一个堂姐。小时候,我们会在院子里摆上充气游泳池进去游泳,奶奶都会站在旁边看着我们,偶尔会下起一场雨,奶奶总是匆匆忙忙地先抱起两个弟弟,拉着姐姐走进屋,我就像是一个被遗忘的小孩,湿淋淋地爬出泳池,自己穿起鞋往屋里走,奶奶总是关心完他们,再拿着擦过的毛巾过来找我。
奶奶会到寺庙里吃饭,然后带回一些好吃的杂样儿,我每次都很期待。但是给我的却只有几个葡萄花生。奶奶会给弟弟们先挑,姐姐也跟着享福,自然而然地只剩下这些了。我问自己,是奶奶不喜欢我吗?
妈妈会领走我,告诉我:“以后妈妈陪你玩,我们不要和他们待在一起,会受委屈的。”
那时太小,不明白什么是委屈。我只想让奶奶喜欢我。我相信奶奶是爱我的,于是我努力学习,只想获得好成绩让奶奶为我骄傲。可是当我欣喜若狂地从书包拿出满分试卷给奶奶看时,奶奶只是敷敷浅浅地表扬我真棒。当弟弟他们把试卷给奶奶看时,就算不是满分,她也会大大地表扬一顿,奖励零食,还会到处跟街坊邻里说自己的孙子有多么棒多么棒。
为什么奶奶在雨天会先抱弟弟他们回屋?为什么只有我会被淋雨?
为什么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吃果冻,吃薯片?为什么我分到的都是他捡剩下的东西?
为什么我那么努力考出来的分数还不如他们的一张带红叉的试卷?
是因为奶奶不喜欢我吗?
之后我听到一件事情,妈妈经历百般痛苦生下了我,本该得到的是家人的欢呼雀跃与关心,而当我被抱出去给家属报喜时,奶奶的一句“是个女儿啊?”扎进了妈妈的心。
是的,奶奶只喜欢儿子,不喜欢女儿。我不再相信奶奶喜欢我了。
可是自从弟弟他们搬出去以后,奶奶就把所有原本不属于我的东西都给我了。每天到这边看看我,关心关心我吃得怎么样,有没有不舒服,大包小包的零食都会放在茶几上,也会到处自豪地说我的孙女成绩可好了……
我不想把奶奶想得太坏,我宁愿相信奶奶是爱我的,毕竟现现在对我挺好的。
那天车上,妈妈很恼地讲了一句:“小时候人去哪了,长大后天天粘着干什么,我女儿又不是玩具!”
沉寂着。
真的,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令人沉吟,那是大人的世界,那是网。
读《目送》有感7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是我在龙应台的《目送》里最喜欢的一段话。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几乎所有的家庭都会发生的一些极为*常的小事:华安小的时候“我”送儿子去小学时,儿子活泼的样子,并写了“我”目送儿子上大学时,他的不耐烦以及渐渐与“我”更疏远的变化,让“我”联想到自己当年,父亲目送自己去上大学时的情景,并写了几十年后,父亲渐渐苍老,“我”目送棺材里的父亲的悲哀以及不舍。
作者笔触细腻,感情真挚。我初读时不甚了了,再读时我心戚戚。后来当我和妈妈一起朗读的时候,我侧目不小心瞥见了妈妈的白发,我的眼泪在眼眶里就不禁打转了。我更体会到“目送”大约就是人生里悲酸无奈的常态吧。也正因为失去是人生的必然,因此,我们更需要珍惜。
人会不断的长大,也会渐渐的老去,最终便会与地相依。而时间更淘气,才不等那些爱磨蹭和爱玩的孩子,一去也就不再回头了,就像《诫子书》中诸葛亮告诫自己的儿子说:“年与时驰,意与日去。”亦像《论语》中的名句“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光总是会带走一切,非人力可为。
春节前,我和妈妈一起整理房间。我推开抽屉,看到那个又小,又被我摆弄的,有点歪的银手环,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远方的亲人——我的奶奶。从小我就是被她带大的,因为小时候爸妈上班很忙,让奶奶从龙岩过来带我。奶奶说我一天到晚总是乱跑,就算是吃我最爱吃的米糊也不会老实坐着。奶奶就让我戴着这个手环,奶奶听到手环的叮当声才能安心。但与奶奶相处的时光很短暂,我上了幼儿园,奶奶就回老家了。我只能在放假时,回老家去看奶奶。
但是过了几年之后,我看了一本书《游山玩水上北大》。我似乎心一动,看到北大两字,就已迫不及待,所以每到放寒暑假,我总是央求妈妈带我去游山玩水,这也让我忘记了在远方正等着我去探望她的奶奶。父亲多次问我说要不要回去看奶奶,可我总有很多不回家看奶奶的理由。读着这本书,我突然感觉到时光的无情,我的奶奶在一天一天的老去,而我并没有珍惜。
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拿起了电话,“奶奶,我想您了……”
读《目送》有感8
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题记
所谓“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箱地区号,邮差找得到的家,真正的“家”,不是一个空间,而是一段时光。
目送向我们叙述了:她作为一个母亲,她目送着她的儿子一天天地长大,成熟,甚至叛逆,嫌弃她;而作为一个女儿,她也目送着她的母亲一天天地变老,变得不认识她,目送着她的父亲燃烧在殡仪馆中;同时,作为一个“人”,她还目送着世间的一切,应该说是发生在她身边的一切,目送着......
目送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是菊花。
菊花中主要写了一次,菊花的上司中风了,而他的“妻子”决定就让他保持着植物人的样子,菊花看到了这一幕,于是告诉了与她分居的丈夫,再次说要和他签离婚协议书,可她丈夫还是不愿意。回了一句:
怎么就知道,你活得比我长呢?时间才是最后的法官。
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不能理解大人们明明不相爱,为何为了个人利益要在一起,不能理解为何要为了个人利益而去“谋杀”一个人的自由,而又为何明明在一起了,确又要因为某件事而分开。我明白世界很残酷,社会很残忍,也明白互利的“爱情”比没有互利的关系的爱情要持久。
但是,为什么,这个社会为什么要把人变成这样呢?这不就跟封建社会的风气是一样的吗,甚至比封建社会还要差,因为封建社会的女子们攀附的都是朝廷中被皇上重用的大臣,而如今,这样有权有势的人物太多了,所以现在的社会也染上了那种攀附权贵的趋势,仿佛是什么事情,用钱都能解决,但并不是这样的。
而合上书,想着《目送》中的一句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回想我的十二个春秋我见过的背影:当我第一次去幼儿园的时候,也曾朦胧着泪眼一次次地回头注视父母离开的背影,那时的他们手牵着手爸爸强壮,妈妈瘦小,也常时不时地回头向我挥手。上小学时,我也曾在校车上看着妈妈依依不舍的目光,如今,步入初中,每次进校门,都会头也不回地奔向教室。回家后,也不常跟他们说话。
这时,我突然感觉到我的父母也许跟龙应台的感受一样。
以前总是不理解亲人的目送中的深意,但每当我发现父母渐渐老去时,才有那么一丝的不舍,我们总说自己已经长大,可是我们给亲人们做过些什么呢?我们注意过他们在我们身后的目送吗?
如果我们现在还是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爱,也许有一天,你想目送着他们离开都无法完成了,父母所希望的是什么?不过就是我们多留在他们身边,多和他们聊聊天?所以要多多珍惜和他们一起的时光,因为你会发现,你和他们的相处会越来越少,你们的共同话题也会日益减少,所以,好好珍惜爱你的人。
这就是真实的目送,我从这白纸黑字中读出的目送。
让我们留给亲人的不再是那么多的背影,而是笑脸,好吗?
读《目送》有感9
“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身影消失在门里。”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每天接送我上学,目送我离开都是一种幸福,她会久久地伫立在那里,凝望着你,即使你没有再回头望她一眼,即使你留给她的只是背影,她也毫不在乎,那是不可替代的爱与牵挂。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不必追。它道出里多少人的心声呢?想想自己的父母,是否他们也会有这样的滋味呢?虽不必追,又能隐忍多少对孩子的牵绊呢?从小到大,经历了多少次的目送,虽然有些时候会不耐烦,但每一次流露的都是无声的爱。
作者对自己孩子的目送,等待着孩子的回头一瞥“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在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虽然孩子没有回头看一眼父母,但他们也不会喊住孩子。所谓父母,就是那些不断对着背影既欣喜又悲伤,想追回拥抱又不敢声张的人。
在这个世上,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没有人能够代替的。他们从来不向我们抱怨,也不要求我们回报什么。见了这么多人,他们是唯一心甘情愿为我们付出一切的人。所以,当我们在父母的目光下渐行渐远时,不要忘记回应他们,哪怕是回头一瞥,他们也就满足。
每个亲人给予我们的爱,我们只能享受这一次,虽长久,却也短暂。错过就是错过,不再拥有,懂得每个亲人对我们的付出,不要等到失去时才追悔莫及。
读《目送》有感10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
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读《目送》有感11
我曾看过最落寞的一句话:“缘起,在人群中,我看见你;缘灭,我看见你,在人群中。”今生为父女母子,不可谓不是缘。
最长久的爱,是陪伴。父母在风华正茂之时有了我们,陪伴我们成长,直到我们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龄。他们不舍地放手,远远地看着我们有了新的家庭,回去看他们的次数逐渐减少,甚至连电话也都要他们打过来才不耐地接听。父女母子,渐行渐远。而陪伴,成了一厢情愿。
但是,这暂时的离开,并不代表缘分将尽。有时候,距离让我们更能看*正可贵的是什么,它会告诉我们,谁是最珍惜我们的人。
后来,直到我们也不那么年轻,懂得父母的操劳与付出,开始回忆过去,开始留恋父母。我们想要重归故里,想要回到那不复再来的童年。我们也明白了,谁喜欢谁谁又不喜欢谁真的一点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真正在乎你的人。所以,这一次,轮到我们来陪伴父母。每一段时光,在经历的时候都以为只是*凡的一天又一天,直到哪天蓦然回首,发现太多太多,已然不再。因而有了“人生若只如初见”“子欲养而亲不待”等诸多感慨。其实,逝去的不必执着,只要在一起时没有遗憾,那天各一方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些美好的岁月永远珍藏在我们的心里,即使是死神也夺不走。
在漫漫的一生中,孩子从稚童长成少年,又从少年长成青年。对父母从依赖到独立,再从独立到疏远。父母从意气风发到鬓发斑白,又从鬓发斑白到鸡皮鹤发。对孩子从照料到放手,再从放手到依赖。缘起缘灭,怅然若失。
每个人都是生来独立的个体。没有人能永远陪伴着你,每时每刻。若是心中惦念着对方,再忙也少不了看望;若是心中厌倦着对方,再闲也少一个打电话的时间。只要在他们背后静静地等,默默看着他们的背影,等对方终有一天回眸,然后醒悟——真正重要的人从未走远。
而我们都应该懂得是,珍惜身边的人,爱惜现在给予你陪伴与关怀的人。多在雪天给家人一杯热茶,多在夏日给家人一片西瓜。在生活美满的时候一起分享,共享成果:在面临困难的时候不离不弃,携手应对。只希望,当你垂垂老矣,回忆往昔,虽有遗憾,却无后悔。
读《目送》有感12
很久以前就读过《目送》,那时唯一吸引我的就是作者,第一次看到龙应台这个名字,我以为是一个男作家,完全没有女性特点,其中“龙”这个姓使名字更偏向男性化。当看完《孩子你慢慢来》时,颠覆我对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作家的推测,这细腻的文笔所书写的情感,证明男性化的名字并不能代表她不是一个温柔的母亲,龙应台所在孩子面前展现的爱和智慧,曾使我一直幻想当我有了孩子一定像她一样做孩子亲密无间的朋友。
因为对龙应台的喜爱,买下了《目送》这本书,第一次翻开时正值大一的寒假,第一篇散文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离家许久的我,“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心底莫名的情绪被触动,不知是因为想念还是这段话对亲情说得透彻。上了大学后流传着一句话,作为外地学子你会发现考了十几年的试就是为了离开家,初看我觉得有些诙谐,细想来却越发觉得伤感,我来上学时妈妈就是在车站目送我的背影离开。我有些讨厌这样犀利的龙应台,她将她认为的父女母子关系这样赤裸裸的写了出来,我抗拒这样的解释,却无法辩驳,心里不得不承认她是对的。这也让我意识到这本书的作者不再有温柔母亲的形象,她是一个作者,一个有思想的作者,一个理性的作者,一个手诛笔伐的作者。
越读这本书就觉得龙应台真的是很适合她的名字,叙事绘景时也许还有女子的柔情,每一篇文章中的柔情总被那么一段话戳破而让心颤动,心在流血却没有办法与之抗争。《为谁》中安德烈嫌弃妈妈煮的泡面,带着妈妈去买菜,教妈妈做菜。正在为安德烈如此孝顺感动时,文章最后安德烈反驳妈妈的话“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让刚刚的感动一下沉入谷底。文章最后我总希望龙应台回复儿子点什么,翻来翻去之后确定真正的结束了,作为一个母亲又能说什么呢,抱怨孩子即将把自己抛弃,让自己安顿好自己,可是孩子总是要长大的,会离开妈妈的身边,有自己的生活,所以现在年轻人总是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生病就是帮我们了,而父母对孩子的爱努力避免自己成为孩子的拖累。
我每每读完一个故事,总是沉迷其中思考一番。生来二十多年,经历的只有生和在老去的路上,忽然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了。*时人们很避讳说到病和死,特别是父母姊妹身边最最亲密的人,逃避着逃避着,成了坚信身边的人不会离自己而去。龙应台用一生的经历诉说着在你渐渐老去的过程中,身边终将有人离你而去,你只能无可奈何接受整个过程。
《俱乐部》中“爱生”俱乐部的成员详细地把所有不愿意再活下去的状况一一列举,然后会员们互相执行。残忍的俱乐部,何尝不是对将逝之人的尊重。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风烛残年的老人,一次次被病痛折磨到死亡的边缘,一次次医生在家人的要求下费尽全力的将他救回,割开气管装上呼吸机,张不开嘴挂上吊瓶,大小便失禁渐渐身上有了味道,还每天被病痛折磨着,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痛。我们都会说这些子女是孝顺的,比那些抛弃父母的人好太多太多,可是这孝顺折磨着老人,让他们努力留下老人的又何尝不是他们对病和死的不接受。经历过一生的老人而言,多几天几个月也许显得并没有什么不同,质量远远要比长度要重要,用医疗措施减少痛苦,带着生命的美好走向终点,不是比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走向终点好的多。亲人间的爱,让人们对生命心生留恋,也是亲人的爱抛弃将逝之人的尊严只为了呼吸机上的跳动。当病床上的人失去了人的一切行为能力,靠着机器活着,直到在一次次的手术后再也看不出人样,死也就没有了尊严。
这本书的作者是理性的,没经历过生死的我也是理性的,不知道在死亡面前感性的我是什么样子,会做出什么抉择。但现在我看的最懂得是珍惜眼前人,没有什么失去后的后悔更让人痛苦。
读《目送》有感13
每个人的一生都伴随着“爱”字,亲情、友情、爱情等等。龙应台的一生也不例外。她只是把生活的一部分转化成文字,向我们揭示了自己的路
读她的文章就像走路。转眼间,景色中蕴含着龙应台的情怀。巧合的是,她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向后看,她看着她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变老;往前走是为了看清我一生中最关心的人,不回头看
她的母亲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六十五岁时去纹身和眼线,想弥补青春的损失,在七十岁的时候还在考虑是否要鼻子。这个美丽稚嫩的女人突然记不起女儿的脸了,但化妆的时候在镜子里依然显得矜持。龙应台如释重负。她并不急躁。她在母亲的惊讶中一遍又一遍地解释女儿的身份。和妈妈一起涂上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做了很多色彩鲜艳又大胆的校样,让她安心。。。对于她,龙应台尽了孝心、感恩和爱心,但只有看到母亲知道自己要上班时,她才像中学生一样低着头,声音也悄然暗淡下来。但令龙应台感到羞耻的是他离开三年的父亲。飞机上一位战战兢兢的老叔叔让作者想起了一系列的假设。在这些想象中,她表现出对父亲的关心和爱,就像父亲教导年轻的自己一样。但随着飞机的降落,如果没有结果,龙应台对父亲的愧疚和怀念只能隐藏在零散的报纸上。回顾我自己,我厌倦了繁忙的学习。每次和妈妈单调地聊天,我总是在沉默十秒钟后,以各种理由说“再见”。在餐桌前,家长们的担心总是因为头顶上的电视而冻结。我是不是只想弥补成年后失去的温暖
,安德烈和菲利普,华安和华飞,都慢慢地脱离父母的摇篮,17岁时变得叛逆起来。作为一个孩子,一个男孩就像一只小狼,顽皮和俄狄浦斯情结就像一只小狗。上学的时候,我会不停地回望妈妈的眼睛,踏进家人眼中的新朋友圈。然而,在16、17岁的时候,它们就像蒲公英的羽毛,它们不想在飞走的时候回到束缚中。安德烈和龙应台之间,逐渐形成了一道门。他有自己的世界。龙应台只能不时透过猫眼窥视。门上只有一个小小的缝隙,让龙应台用32个字母打开紧闭的门。告别时的拥抱,总有一副依依不舍的神情,总有老一辈像孩子一样依依不舍,言语中带着自嘲和无奈。菲利普对母亲幼稚行为的厌恶和退缩,就像在每一个叛逆时期,我们都痛恨母亲在细雨中递过来的伞,龙应台与儿子之间的隔阂和代沟,只能将委屈和失落埋在文字的空间里。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明白,所谓父女母子的一幕,只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这一生不停地看着他的背影渐渐远去。回来好像在告诉你:不要追。就像六年的时光变成了一本相册。拥抱之后,我们冲向下一个起点。第一批老师一个接一个地站在旁边,看着我们从文盲到淹没在试卷中的毕业生。他们陪我们度过了童年时代。我们含泪微笑着告诉他们:不要追他们
龙应台在序言中说:整本书,就是时间的沉默和生命的景象。龙应台用文字来描述自己走过的风景,每个人用3万多天、5200多万分钟来体验和送别他一生的亲情
读《目送》有感14
离家时,你是否会回眸?
背影,是离别,是开始,是伤感,是不舍,但是,我们又毫无可能的避免那一次一次的离别,只能徒留他人目送。
《目送》包含了73篇散文,整本书由“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和“满山遍野茶树开花”三部分组成,描绘*凡的生活,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幸福,是牵挂,是精神上的感动与震撼。
龙应台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目送》牵系着三代人的生活,在文中,作者为人母,为人女,她的每一次目送,都是悲伤的。一次次的目送,失去了孩子对她的依赖,失去了父亲对她的关爱。我想,这部作品的目的之一,就是作者希望能通过她的经历,指点我们繁忙之际抽空陪陪父母,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
“生命里有多少个渐远的背影,有多少次不舍的目送。也许我们会低落,会惆怅。但这就是生命,无数的背影与目送串成了我们生命的起止轮回。”我们的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自己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我们很难回头去张望,只因那份爱一直存在着。《目送》篇中,在儿子赴美学习的机场,“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不禁让我们想到自己,每次离家,父母是否同样期待过我们能够回头看一眼?读书时期,按每年假期回家2次,每次30天,再计算和父母真正呆在一起的时间,又剩下多少?或许有人会说,我现在离家远,以后工作了肯定常常回家,可你是否考虑过工作以后哪里来的假期?工作后你人又在哪里?别等了,常回家看看,或者带父母来你在的城市玩,珍惜相处的每一天。
文中的骨肉之情很深很浓,足以让每一个读者都热泪盈眶,淡淡的文字,淡淡的忧伤,却是深深的情。小时候,我们依恋父母,他们是我们的唯一;长大时,我们不由自主的远离他们;年老时,即使深爱孩子,却希望不被顾念。当子女能懂得这份最深的亲情时,父母却在岁月流逝中慢慢老去,正所谓不懂时拥有,懂得时失去,于是,出现感悟:“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太疼的伤口,你不敢去碰触;太深的忧伤,你不敢去安慰;太残酷的残酷,你不敢去注视。”我们必须学会珍惜这份情。
母亲的爱就像空气,无影无踪又无处不在,当我们终于长大,离乡求学,在忙碌的生活里,总会有一瞬间想起她。爱,就是夜里突然饿了想起的味道,就是天冷时来自远方喊你加衣的话语。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如作者所言“再多的遗憾都只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不管我们在哪里,试着做做拨通电话,定束花,买盒点心,哪怕一个微信红包,都能让她知道,我们是关心她的,有些事,现在不做,以后都做不了,时光从来不会优待每一个人,别等到来不及才去说我爱你。
读《目送》有感15
初读《目送》,是在微信推送上,特别有感触的是书中的这句话: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顿时,心头一震!于是,便在“喜马拉雅”*台上找来这本书边听边读。
《目送》吸引了我,它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这一评价确实很贴切。书中对亲人,对家庭,对生活,这些我们天天要面对的,我们已经熟悉到视而不见,忽略不计的,龙应台却作了真切的描述,触动了人性的柔软、善良和美好。当然更多的是共鸣,随着自己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感受越来越强烈,好像时不时会泛上心头,这种感觉多数时候是叫人难受的。
从中学到工作到成家,虽然离父母距离并不遥远,但是在父母心中,就如龙应台所写,依旧是“背影渐行渐远”。记得读中学时,我每个星期回家一次,拿生活费拿点菜,然后由父亲骑着电瓶车送到车站。真的和龙应台在机场目送儿子离开一样,父亲总是坚持着要等到我上车离开才肯离去。那时候,根本不懂得离别的滋味,总是觉得父亲太过于大惊小怪,我这么大人难道还会让人拐跑不成?后来上了大学,寝室一帮女孩子来自三县两区,今天安排到这家烧野火饭,明天安排到那家去摘桃子,逛商场,游景点,周末总是活动安排得满满的。*时生活费打到了银行卡上,自己也有点奖学金,再也不会每周回去要零花钱,带饭菜了。
渐渐的,从回家变成了电话联系。后来结了婚,从起初的每天一个电话,每周必回一次家,到现在偶尔的电话和难得的回家。总是觉得时间不够,孩子要上兴趣班,自己也有许多琐事。每次回家,母亲必然像招待客人一般,做上许多菜。回来前,必然还要带上一后备箱的东西:竹笋是姑姑拿来的,她要给我;鸡蛋是大姨家的,她要给我;连做个祭祀买的水果,她也要给我。有的时候真的拗不过发个火她才说:好,不要,不要我们自己吃!但是,到下一次再去,她又搬出很多东西来让我带回去,说买多贵,自己家里有,就拿去。其实,有好些东西都不是自己家的,是亲戚朋友送给他们两老,他们省下来的。
龙应台写成《目送》是因为她父亲的逝世,让她体味到人生如同“暗夜行山路”。她说,有了对生死的经历之后,开始觉得大部分社会议题其实都只是枝微末节。她娓娓述说,述说着亲情的血浓于水,也述说着亲情离去的无奈与锥心疼痛,但更多的是告诉我们亲人的重要与亲情的珍贵。
“作为父母的子女,作为子女的父母,彼此的身份,是在一生之中一次又一次的目送中完成转换——只是第一次的目送是成长,最后一次的目送却是永别。”这或许就是龙应台想要告诉我们的生活与生命的本真。我有这种共鸣,最真切的应该源于奶奶的突然离世,尽管她当时已经92岁高龄了,对于大家来说应该是“喜丧”,而且家里人也是早就做好心理准备的,但是,当这一刻真正到来时,还是会一样震惊和心痛。还清晰地记得那个冬天里,奶奶跟父亲说想吃桃子,是那种水蜜桃。父亲电话里问我湖州买不买得到,可是我寻遍湖城水果店都找不到冬日的水蜜桃,于是自作主张买了几个猕猴桃和她喜欢的肉松回去配稀饭,还特地带了那种软柿饼回去,记得她是爱吃的。回去那天是周六,老太太还是躺在床上,上半身穿着自己缝的厚棉袄,倚靠在垫高的被褥上,面色红润,看上去气色不错。父亲也说这两天她饭量也增加了。见我回去,她还关切地问:“辰辰没来?”我说,他上奥数班,下个礼拜天带他来看你。她点了点头。我拆了柿饼给她,她说一个柿饼要吃很久,要自己来。咬一口,放在枕边的餐巾纸盒上,还问问我工作的事情。没有想到这次竟是最后一面了。三天后的凌晨,父亲打来电话,奶奶走了,很*静地走了。那一刹那,孩提时跟着奶奶的一幕幕往事都涌上心头,可是那些日子再也回不去了,甚至奶奶都不在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每每家里吃鸡吃鸭,看到那个软肝,就会想起奶奶;看到水果店里的鲜红柿子,也会想到奶奶。现在,水蜜桃快要上市了,我又要去哪里寻找我的奶奶呢?
而望着父母渐渐苍白的头发,渐渐伛偻的背影,我渐渐明白,我不只是一个母亲,我也是一个女儿。
想为他们做很多事情,想留他们在身边,看电影、旅行、吃西餐,不要目送,唯愿相伴。
读《猫王》有感(扩展5)
——读《童年》有感
读《童年》有感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童年》有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童年》有感1
《童年》这本书使我颇有感悟。主人公高尔基的童年在外祖父家度过,幼年丧父,他那时不明事理,不明白死的概念。作者用朴素的语言描绘了他的苦难,悲惨,有时还能带来一些温暖的童年生活。
在作者的描绘下,脑海里浮现出他们玩耍的情景,让我想到了爸爸绘声绘色讲述下他的童年。春天里,他与伙伴们抓田鸡;夏日里,他们在小溪里肆意遨游,在石缝间捉鱼摸蟹,正午,便在溪边饱餐一顿;秋风扫落叶了,他们便来到邻居的田里偷摘果子;寒风扑面而来时,他们便在路边堆起了雪人。而现在的我们,只能待在家里,少了朋友的陪伴,少了那么多欢声笑语,在与爸爸童年的鲜明对比下,我们现在的生活是那么孤独。
现在的我们,学业繁重,年纪虽小,可那脆弱的双肩却已有了不小的负担。于是,很多小孩便抱怨:“哎,这么多兴趣班,这么多作业,要累死了!”所以我想对家长说:“请让我们度过一个轻松,快乐的童年,不要让我们肩负这么大的压力与负担。”可家长们却要反驳:“不压迫他们,他们以后会吃苦的!”所以,我也想对同龄人说:“其实家长有时说的话也许是对的,我认为我们也应该改正过量玩耍的问题。”
相比之下,高尔基要轻松得多,但毕竟他出身在一个战乱,教习质量不好的时代,于是,我不禁又要说:“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生活,高尔基对书的痴迷和需求量很大,但在夜晚,他只能偷偷积攒别的烛台剩余的烛油来看书。高尔基热爱读书的精神值得我尊敬,在那段时间里,他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故事的熏陶,同时,也目睹了两位舅舅行为中体现出的自私,贪婪。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外祖母。她善良的心灵包容了自己的丈夫,施舍了路边的乞丐,同时,也为可怜的高尔基的成长做出了贡献。她对待所有人都是那么友好,那么温柔。她善良的心灵不正是我们现代人所缺失的吗?
读《童年》有感2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是作者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彼什科夫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
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暴力、贪婪、霸道,他掌管着家里的一切,,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他的两个舅舅因为钱财而互相残杀,雅可夫舅舅还因为生气而把自我的妻子连头带脚的兜住打死了,这可见当时的女人是多么的不起眼。
米哈伊尔舅舅把大十字架放到小茨冈,导致他背负过重摔死了。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我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当时的社会多么黑暗,而这黑暗也深深地印在了阿廖沙的心里,但是每个人的黑暗中还是有一丝丝的阳光,他的外祖母就是他的阳光,她用她那圣母般的行动感化了阿廖沙,让他明白他的童年还有开心的记忆。
这个故事描述的家庭: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而她的外祖母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我的存在,她经常给阿廖沙讲神话故事让他了解更多的事情也为了他长大后不做一个心里阴暗的人。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一样的生活。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是: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让我们永远以那种用心,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此刻和未来的生活!
读《童年》有感3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今天是多么的幸福啊!
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的家庭,五岁时,父亲病故,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里贫寒,高尔基上学只好穿母亲的旧皮鞋,外祖母的外套。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引起同学们的嘲笑,有的同学还以此给他起外号,但高尔基却从不在意。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都是新衣服,有的还是高档的衣服。尽管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很多人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还常常挑三拣四,说父母没眼光、老土。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好捡破烂换钱。每逢不上学的日子,他就一大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卖给废品加工厂。“如果运气好,每个星期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
相比之下,现在的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美好日子,更不用操心学费了,相信大家和我一样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既然是这样,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加倍努力学习呢?
捡破烂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是学校里有钱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高尔基因家庭贫困,买不起衣服,又经常捡破烂,他身上可能确实有臭味。但我觉得臭不臭不能看表面,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终日无所事事,故意嘲笑别人,他们才是真正的“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化成催促自己努力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有意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合书沉思,不禁思绪万千。一次我的衣服烂了,我准备丢了,妈妈很生气的说:“你看你,简直是个败家女,这衣服穿不上可以给小妹妹穿,那衣服烂了可以补一补。你倒好,随便扔掉不可惜吗?”听了妈妈的教导,我明白了父母挣钱不容易啊!我们要珍惜父母的劳动果实,不能乱花钱。
如今的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不愁吃穿,我们更应该努力学习,不要嘲笑别人,珍惜幸福生活。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他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直至成功。
读《童年》有感4
从《小摄影师》中,我认识了善良、*易近人的高尔基爷爷,于是我试着阅读他的作品,妈妈向我推荐了《童年》。带着轻松的心情打开书本,却被书中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所震惊。看看阿廖沙,想想我自己,感慨万千……父亲
文章的第一个故事讲阿廖沙的父亲死了。虽然这个父亲很恐怖,脾气特别暴躁,经常打人,而且打得很凶。但是失去了父亲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顶梁柱,从此这个家就垮了。他们从此就住到了外公家,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看着阿廖沙悲惨的童年,想想我自己是多么幸福啊。爸爸带着我几乎走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泰国、韩国也留下了我们快乐的身影;今年暑假我和爸爸妈妈又一起去爬了泰山,在五岳之首的泰山之巅,我和爸爸妈妈紧紧地搂在一起,幸福写满了我的脸庞。我十岁生日那天,妈妈特意给我准备了—个大大的蛋糕,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一大家子的人都簇拥在我身边。我的童年生活就是这样幸福快乐!
外公的毒打
父亲死后,阿廖沙和母亲只得到外公家生活。小小年纪失去父亲,不但没有得到更多人的怜悯与关爱,身边的人反而都讨厌他们,不愿和他们生活在一起。有一次阿廖沙因为把桌布放到染桶里,惹怒了外公。外公一边狂叫,一边气急败坏地把阿廖沙往発子上摔去,阿廖沙失去了知觉,醒来以后大病了好几天……外公的毒打看得我胆战心惊,哪有这样的外公啊?我的外公疼我还来不及,连一个手指头都舍不得动的;爷爷奶奶更是把我当作手心里的宝;爸爸妈妈无微不至地呵护、陪伴我,我永远是他们的小太阳。相比之下,《童年》里的阿廖沙真的好可怜!
捡破烂
当继父走后,阿廖沙又一次住到了外公家。他从那时起就开始挣钱了,每到节假日就到大街小巷捡牛骨头、破布、烂纸头等东西,然后把这些捡到的东西卖给旧货商。只要一有空他就去捡破烂……阿廖沙靠“捡破烂”,来维持他艰难的生活!虽然有时候我也会“捡垃圾”,但那是为了维护我们的环境卫生。当我们在美丽的校园里聆听老师的谆谆教导时;当我们在生机勃勃的公园里肆意玩耍时;当我们在阅览室静心阅读时,阿廖沙在干什么?只能捡破烂!
《童年》教会我珍惜身边的亲人,珍惜拥有的一切,感谢《童年》!
幸福是什么?幸福没有绝对值,只有相对值。幸福来得太容易,来得太经常,或许就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与珍惜。小作者另辟蹊径,把高尔基《童年》中小主人公的童年与自己作了对比,凸显出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从而反衬出自己的幸福生活: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满满的爱包围着他。小作者告诉我们,懂得珍惜,懂得感恩,这是幸福生活的前提。
读《童年》有感5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小年纪的阿廖沙失去了爸爸后,又不幸地失去了弟弟,后跟母亲一起到了姥姥家,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在姥姥家认识了一群亲人,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假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在这本书里可以借着阅读,了解到世界各民族的"风情人俗,生活方式;更可以发现,跟民族几乎都有想似的善恶观念,而且会为相似的事情而感动,感化。
童年,本是我们无忧无虑,可以尽情玩耍,是我们美好的回忆。而在阿廖沙上,童年确是不堪回首的地狱一般,家里的人只有残忍和自私,没有一丝丝的温暖,生活在这个家中,让人感到窒息。但幸运的是,还有外祖母,和像外祖母一样的人去爱护他,保护他,又让他得到了温暖。
我不禁为阿廖沙的童年感到惋惜,原本快乐的童年,却是这样。不过,我相信,阿廖沙是一个坚强的人,他一定会好好地努力,摆脱这样的生活,毕竟,向他这样的童年谁都不愿意去过,他真是一个可怜的人啊。
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活着就要向善,就要诚实,正直,就要勤劳,勇敢,要永远追求美好的事物,去好好度过一个属于自己的童年。
读《童年》有感6
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3岁到11岁时期的童年生活。
小说以一幅悲伤的场景开头:“在昏暗的小屋子里,我父亲躺在靠窗的地板上,他穿着白衣服,身子伸得老长;他光脚板的脚指头,奇怪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前,手指也是弯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和善的面孔发黑,呲着难看的牙,吓了我一跳。”
这段话充分的运用了外貌、动作等细致的描写,为读者刻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痛苦。当我读完这段文字后,心情无端地变得沉重起来,并且迫不及待地想要往下阅读,探究到底是怎样的遭遇导致有了开头这么惨不忍睹的一幕。
后文写的是“我”同外祖母和母亲一起,搭上轮船,前往外祖父家。期间有一段话使我记忆深刻:“河面上是灰蒙蒙的湿雾,远方是黑黝黝的土地,接着它又消失在雾里和水里了。周围的一切在颤动,唯有母亲把两手放到脑后,靠着船壁僵直地站着,纹丝不动。她的面孔阴暗、铁青,瞎子一般,她两眼紧闭,老是一声不吭,人完全变样了,变成了一个新的人,连她穿的衣服我都觉得很眼生。”
我久久沉浸于这一片段之中,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文段中所描述的场景,霎时只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声息,仿佛看到了母亲心底无法言喻的孤独与绝望的沉郁的情绪。那种感觉就像是生不如死一般,所有的痛与苦都只能自己默默承受、体验。心,在滴血!
在章节的末尾,从一段外貌描写中,我已经可以看出外祖父一家人的性格特点——自私!作者高尔基是这样写的:“外祖父和我母亲走在最前头。外祖父个子很矮,只到我母亲肩头,他迈着小碎步,走路很快。我母亲俯视着他,同他并排走着,仿佛悬空漂浮着。两个舅舅跟在他们后面,一声不响。米哈伊尔舅舅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雅科夫舅舅干瘦,像外祖父一样,他一头鬈发,头发是淡黄色的;还有几个胖女人,穿着很鲜艳;六个孩子年龄都比我大,都很文静,不爱吵闹。我走在外祖母和纳塔利娅舅妈身边。纳塔利娅舅妈个子很小,脸色苍白,蓝眼睛,挺着大肚子,走走停停,喘着粗气,小声说:‘噢喔,我走不动了!’”
本章是全书的开篇,故事的开始。作者以儿童视角来观察描写周围事物,他并没有意识到家庭巨变对自己的影响,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同时也揭露了主人公阿廖沙有着一颗善良、高尚、纯洁的心。多次环境描写的压抑与低沉,也奠定了全书的感情基调,让人于凄凉中看到些许光亮。
读《童年》有感7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静,想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的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阿廖沙自幼丧父,随着父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阴影。在这个家中只有外祖母能给他带来温暖……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我曾经想过,如果我生活当时,我一定会像高尔基那样,用我这支锋利的笔给沙皇*当头一棒。而如今,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这真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说过“时间就是生命”和“珍惜时间是我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美好的环境,是非常难得的。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高尔基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他的童年生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黑暗中的光明。
高尔基用他充满苦难的童年向我们诠释着一个真理:只要不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光明总会来临。在人生中总会有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眼前的黑暗总会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光明必会到来。
读《童年》有感8
童年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有着快乐,有着幸福,有着人生中最值得回忆的那刻,也有着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回想。
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能够给予他另一种不同爱的亲人,外公脾气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这也令高尔基在小时候出现了阴影。高尔基结识的知心朋友也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随着一个个亲人的离去,高尔基最后也被他的外祖父赶出了门外以捡垃圾为生。
这么愚蠢的一家子中,外祖父性格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两个舅舅也是粗俗、自私、市侩的模样尽显,毫无保留,但是期间女性的力量虽然微弱,但是却尽显着魅力的存在,也是高尔基能够不断坚强成长的动力因素,外祖母的善良、和蔼、富有感情在他生命中给予他丝丝的安慰,这位伟大的外祖母总是有一种特殊的亲和力,总觉得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是那么的爱她的子女们,即使是两个舅舅那样的人,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去严厉惩罚他们,就连*时的外祖父毫不留情的打骂,外祖母也能一忍再忍。
孩子的童年是他成长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要是经常给孩子看到一些暴力行为,对于孩子的成长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好情绪,也会成为以后不顾后果做出一些事情的导火线,(观后感 .guanhougan.net)高尔基的童年中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让人觉得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悲伤中,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过得如此之快,让人了解到他的爱,他的恨,也让人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现在的我们丰衣足食,过着在舒适不过的生活,已经不能够跟高尔基的童年相提并论了,虽然年代的不同也决定了这个家庭的悲剧存在的,但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充满黑暗,换而想想,我们的幸福来之不易,珍惜眼前是我们最好的动力,活着,不为了什么,就为了一家人过得**安安,幸福而稳定。
读《童年》有感9
读完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多感触。与作者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幸运的,幸福!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而不会经常向父母索取什么。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学习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让我们珍惜自己的童年,珍惜幸福的时光吧!
读《童年》有感10
这星期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给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我也感触颇多。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非常敏感的孩子。他能辨别好坏,在外祖父、外祖母、房客等人的影响下,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苦难是人类的老师。它能教会我们人类很多东西。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四岁丧父,跟着悲痛欲绝的母亲去了专横的,生意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他的外祖父和舅舅们都不喜欢他,还经常打他。但是最终他还是从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走了出来。
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即使在一个非常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放弃希望和追求,就不会失去光明。阿廖沙就是这样,他生活在黑暗、污浊、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但他没有被这种环境所吓倒,反而更加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有爱心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周围的人都很坦诚,他的坦诚善良让他结识了很多要好的好朋友。做个善良的人,拥有一颗宽容的心,我们便可以拥有更加宽广的人生。
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尚能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更应该如此。在*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不怕困难,勇于克服困难,勇敢战胜恶劣环境,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童年》有感11
这个暑假,我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的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的故事。
在那个充满黑暗和不公的时代里,阿廖沙的外祖父认为他父母两个是所谓的“门不当,户不对”,使阿廖沙过早地失去了父亲,也导致了阿廖沙的母亲因失去了丈夫而终日郁郁寡欢,所以,小小的阿廖沙便承担起家庭生活的重担,再遇到不公时也只有找和蔼的外祖母倾诉。
随着父母的相继离去,小小的阿廖沙变得十分地懂事,终日小心翼翼,生怕犯一丁点儿错,天天受着外祖父严厉的斥责,得不到一丝温暖,唯一疼爱他的外祖母也经常遭到外祖父的毒打。两个舅舅也经常因为争夺家产而大打出手,这也给小阿廖沙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一次外祖父的染色店里有个学徒仅仅因为染坏了一块布料,而被外祖父打得半死,这让小阿廖沙对外祖父充满了恐惧,而最终,因为外祖父断了他和外祖母的生活费,阿廖沙被迫和祖母以捡破烂来维持生计。困难时房客给予的帮助,使他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童年》一文叙述的是以沙皇统治为背景的故事。在那个充满黑暗和不公的时代里,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存在,在那些地主的眼里有的只是“金钱”,在那些如同奴隶般人们眼里有的只是“我希望能活下去”,赤裸裸的差距让我们心惊,更让我们胆颤,一个为了那些虚无的金钱而无情地掠夺着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的生存希望,这如同禽兽的行径、手段让我们觉得可耻。生命是那么地脆弱,那样地无助,却被他们无情的摧残,我觉得难过,同时又十分地无奈,一丝苍凉感默然涌上心头,不仅为那些生活在最低端的人民感到难过,也同时为那些为了争逐名利而丧失人性的人感到悲哀。
《童年》中的外祖母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外祖父的无情也更让我感受到人性的冷漠。像外祖父这样的人,即使是在当今的社会里依然存在。有一些愿意为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人格的人,如地沟油、染色馒头、*等等一系列的事件,让我们目睹了人性的丑陋和自私,也给这个社会造成危害与信任危机,众人皆知的“小悦悦事件”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足以让我们深深地反思,“扶不扶”也拷问着我们的心灵。
一本《童年》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自私也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让我们明白凡事都要乐观向上,更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童年》有感12
最近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它令我感触很深。
主要内容是阿廖沙的母亲不幸去世,全家只好都搬到了外祖父家中,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动不动就打人,阿廖沙生活惨状可想而知。他一直忍受着家庭里的欺辱,两个舅舅看他不顺眼,心胸狭窄、吝啬,打他、骂他,外祖父更是这样。有一次,就因为阿廖沙不小心把桌布染成红色的一件小事,外祖父竟然把他打得失去知觉,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那时的阿廖沙只有三岁。每当想起这一段故事情节时,不仅心疼不已。
对照我的童年,跟阿廖沙的童年是有着天壤之别的,我小时候是那么快乐幸福,吃的、玩的应有尽有,在全家人精心照顾下,我像是在“蜜罐儿”里一样。我很佩服阿廖沙的韧性,不会经历一点小挫折就放弃,要向阿廖沙那样坚强不屈,知难而进。如果你永远是温室里的花朵,一放到外面就会被风吹折了腰,如果你是长在野外的花儿,经常经历风吹雨打,你就会越来越坚强。
我们要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经得起风浪,才能扛得起未来。我们现在都不是再像*前那样的旧社会了,我们既有美好和*的生活,又有好的学习条件,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呢,所以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怕吃苦,坚持不懈打好人生基础,长大为祖国做贡献。
读《童年》有感13
他四岁丧父,十岁丧母,后靠自己的努力学习奋斗成为了苏联的伟大文学家,他的童年充满了艰苦,他就是高尔基。《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这本书主要记叙了高尔基四岁至十岁的少年时代的生活。
阿廖沙四岁丧父后寄居在外祖父家里,外祖父卡希林是一个小染坊主,家境已经败落。严酷的生活使得这个本来就性情乖戾,吝啬的小老头变得愈加贪婪、古怪、暴躁,他喜怒无常,脾气极坏,经常谩骂甚至毒打亲人和幼小的孩子。两个舅舅米哈依尔和雅科夫也是极具自私,粗野的市侩。为了争夺家产,兄弟。夫妻之间的钩心斗甬。或为一点小事彼此争吵,甚至大打出手,打得头破血流;父子之间不停的斗殴;外祖父边打阿廖沙,竟把他大的失去了知觉;外祖父疯狂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深深扎进她的头皮里;两个舅舅由于嫉妒,把阿廖沙的父亲骗到野外进行毒打,并狠心地把他推进冰窟窿;米哈尔舅舅因为无聊,唆使小孩把烧红的顶针放在瞎眼的格里高利的手边,侮弄,加害这个老长工;两个舅舅要工人“小茨冈”去抬沉重的十字架,活活把工人压死……阿廖沙就是在这种黑暗的、令人恐怖的环境中度过了自己的童年。他并没有向恶势力所屈服,外祖母那无数优美动人的童话。民间故事培养并陶冶了他高尚的情操,除外祖母外还有那个善良、乐观的“小茨冈”,那个忠厚老实的老长工格里高利,那个献身科学的“好事情”……正是这些善良,*凡的“普通粗人”哺育培养了他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勇敢的反抗精神。
和他相比我们是相对幸福的,在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里,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应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学习和生活,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生活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理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你能保持一颗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有同情心的人,那么一定会到来。
读《童年》有感14
《童年》是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主要描写阿廖沙童年、少年和青年生活的同时,也反映了阿廖沙的生活状态。
这本书写的主要内容是:阿廖沙因为父亲很早就去世了,他随母亲寄居在外祖父家,外祖父对他很不好,总是对他充满了敌意。不过,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位慈祥的外祖母。在外祖母的帮助下,阿廖沙成为了一个坚强善良、机智勇敢的人,最后他去了“人间”。
我觉得阿廖沙在这种环境下也坚强勇敢地克服种种困难,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就拿我上次自己走夜路回家来说吧,那天放学后我在校门口站着却没看到妈妈那熟悉的身影和慈祥的微笑。突然,我想起昨天妈妈叫我今天要自己走夜路回家。我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就朝着家的方向慢慢走去了。我走着走着,脑子就开始胡思乱想了:这里会不会有人贩子把我给拐走啊?会不会有人跟踪我啊?会不会有*犯?会不会……顿时我的心里害怕极了,于是加快了脚步,再次心想:我必须坚强勇敢起来!就这样慢慢地走进了小区……终于到家了!我高兴地扑进了妈妈那温暖的怀抱。
这充分说明了:当遇到困难不能轻易地放弃,要坚强勇敢地面对它。
《童年》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只要坚强勇敢地面对困难,一定能成功的克服它。
读《童年》有感15
午后的阳光星星点点的洒下来,温暖的微风轻轻地吹拂着,轻松、慵懒的气息在我身边萦绕着。手中捧着一本书细细的品读着。阳光柔和的照下来,封面上的大字被照得金光闪闪——童年。
童年的作者是苏联作家高尔基,他的一生离奇曲折,经历了无数的黑暗与挫折。但他没有因此气馁,反而创作了他的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他是无产阶级文学和苏联文学的创始人。他在确定苏联文学的创作方法——社会主义现实主义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于是,怀着对高尔基的崇敬之情,我读完了《童年》。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阿廖沙自幼丧父,跟随母亲来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视财如命的守财奴,为了一点小钱可以不顾一切。他不仅贪财,而且十分暴力,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别*打脚踢。有一次竟然把阿廖沙打得大病一场,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阿廖沙的两个舅舅自私自利、贪婪残暴,为了财产自相残杀,闹得家庭四分五裂这个家庭对于幼小的阿廖沙而言,根本就不是家,而是人间地狱。
但是,就算在这样黑暗的环境里,也不乏光明与温暖。那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群人。他们在黑暗的环境中过着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人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大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而敏感的心灵。她经常讲一些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故事给阿廖沙听,使阿廖沙纯洁的心灵不被黑暗所污染,还有纯朴乐观的小茨冈;善良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利;献身与科学事业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都用自己的方式给了阿廖沙力量与支持,让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保持着一颗坚强、乐观、向上的心。
轻轻地盖上了《童年》的最后一页,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痛苦和悲惨的生活浮现在眼前。想着想着,心头一种扎心的痛,多少纯洁的灵魂在这黑暗和腐败的气息中被打败了?即使是阿廖沙,也曾因为懵懵懂懂的明白了这个世界的黑暗而发出感叹:“在漫长的空虚无聊的岁月里,打架斗殴就是过节,失火反倒可以开心解闷;呆板的毫无表情的脸上,伤痕也能给人增添光彩。”但阿廖沙是幸福的,在他黑暗的世界里,总有那么一点的微光支撑着他前行。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候练我自己也难以相信,竟然会发生那样的事;有许多事情我都想进行反驳加以否认——这“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充满了太多残忍了。”但是,在黑暗的另一面,总会有一种叫光明的东西在隐隐发光。不论它有多少,它永远是你漫漫长路上最重要的支柱。它就如一点星星之火,遇上对他的希望和追求以后,就可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燎原,把光明洒到每一个角落。从此,就再也看不到俄罗斯小市民愚昧落后、自私野蛮、目光短浅、因循守旧,人性泯灭的灵魂了。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最大的愿望吧。
俗话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在外祖父的吝啬、贪婪、专横、残暴下,阿廖沙没有屈服,在整个社会的黑暗中,阿廖沙没有放弃,在世界的暴风雨面前,阿廖沙没有低头。一切的挫折都打磨着他,他在挫折的洗礼中变得更加坚强、勇敢、正直、**越勇。记得在高尔基的散文诗《海燕之歌》中有这样一段话:“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积这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高傲的飞翔。”这不正是对他之间的写照吗?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恨交织中;在黑暗中,在光明中,在日夜交替中,阿廖沙的童年就这样过去了,还来不及回味他的美好,体会他的辛酸。
读着高尔基打败无数困难才编写完成的著作,仿佛明白了一个真理:不要被眼前的黑暗打败,黑夜孕育的是一更璀璨的黎明,黑暗的背后一定会有阳光照耀。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但是,人生不会有永远的黑夜,只要对黎明充满希望,那么黎明的曙光就一定会到来!
读《猫王》有感(扩展6)
——读《童年》有感
读《童年》有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童年》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童年》有感1
我手捧着一本高尔基的自传体《童年》。我在想:童年过呢?这是高尔基的童年吗?他是文学家,那么他的童年肯定非常幸福快乐吧!于是便翻开这本书,走进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妈妈来到姥爷家,从小就因淘气,被姥爷打骂。姥爷是个自私的人,做饭做不好的,不肯拿银子,没有管我,我就在树下打鸟,砸石子,奔跑。过了一阵子,妈妈把我送到学校学习,我每天都得拿着书念呀,没有一点闲时间,因此成绩不错。但是我捉弄了神甫,被开除之后,姥姥和姥姥爷吵架分了家。又过了一阵子,妈妈结婚,给我生了个小弟弟,慢慢地我已长大了,已懂事了,便给小弟弟当保姆。最后,姥爷把我赶走,让我自己谋生,让我走进人间,让我自己云干该干的事,于是,我的童年悄然过去,我便走进人间。
通过阅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出高尔基小时候也并不是什么天才,跟我一样贪玩,他的童年生活也并不幸福,他的妈妈很可怜,姥爷是个自私自利的人,经常欺负高尔基,高尔基从小就经历人间的苦难,但从另个角度来看,也锻炼了他坚强的性格,为以后的成长奠定了基础。
联想到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相比可以说太幸福了,我们生活在温暖的祖国大家庭里,有父母无微不至的疼爱,有老师的谆谆教导,有同学们的关心帮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尽管如此,有时我没有体会到自己有多幸福,总是牢骚满腹,怨这怨那。我现在意识到人的生活难免有些磕磕碰碰,酸甜苦辣。遇到这些情况,不要生气,君子喻以义,不人喻以利,要做君子,不做小人。要有广大胸怀,不要斤斤计较,不要报复。不要说坏话,更不要伤害自己,使自己不健康。遇到困难,不打退堂股,要向项羽一样,破釜沉舟。要记住,打退困难,重现信心,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恒心毅心,通往成功,勇往直前。
童年像一条小溪缓缓地流淌。在童年里可以学习知识,也可以尽情玩,但不能总是学,也不能总是玩,那怎么办,劳逸结合。让童年过得有竟义,因为它是基础。为了使未来美好,从今天起奋斗吧,珍惜一分一秒,让自己的明天更美好。
读《童年》有感2
提起童年,想必每个人的脸上都会漾起一抹甜蜜而怀念的笑容吧!因为童年是人生中最值得怀念、最值得珍惜的一段时光。童年在脑海中是质朴、纯真、快乐的标签,而《童年》中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是在黑暗、心机与暴力的一个乌烟瘴气的旧社会环境下度过的,和我们的童年竟有着天冠地屦的差别。?阿廖沙四岁丧父,然后跟其外祖母和母亲来到了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与外祖父一家人生活。在这里,阿廖沙为眼前这一幕幕尔虞我诈的画面,感到十分的震惊与深深地厌恶。外祖母的善良与乐观,是阿廖沙在这黑暗的日子里唯一的一线光芒与希望。阿廖沙在十一岁的时候就外出打工,靠自己的努力来生存。?再看看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
不需要做家务,不需要为柴米油盐来伤脑筋,更不需要为自己惹下的麻烦而负责。对我们的要求,无论多过分,父母都会一概无条件满足。只要有别人欺负,父母就会狠狠的教育一顿。在我们十一岁的时候,更不会理解阿廖沙的痛苦与无奈,相反,还会觉得花父母的钱就是天经地义,就随心所欲的去挥霍,去攀比,去浪费。?当童年悄悄流逝过去,当自己翻开童年的记忆,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是如此过分的去挥霍时间,挥霍童年,挥霍自己的明天。童年,是千金不换的无价之宝,让我们珍惜童年的一分一秒,抓住失去的点点滴滴,让每一个瞬间成为童年最好的标签,让每一件趣事成为童年最好的诠释。让我们对自己的童年负责,不再浪费时间,浪费童年,浪费自己美好的明天!
读《童年》有感3
童年如画,记录精彩瞬间;童年就像一首歌,跳动着欢快的音符;童年就像大海,转动着我们快乐的回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幸福的过去。然而不久前看了《童年》这本书。它给了我一个愿望,就是我要长大。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根据自己的经历创作的。它真实地描绘了俄罗斯的社会生活,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甚至窒息的生活,展示了新一代人反抗黑暗和奴役,追求自由和光明的崇高理想。书中主人公——阿莱莎的种种经历让我无比难过。年轻的阿丽莎过早地经历了世界的痛苦和丑陋。祖父的自私和残忍,以及叔叔们唯利是图的行为,让他的童年如此不幸,甚至悲惨。
回忆我的童年,多么无忧无虑,多么自由!我在父母的怀抱里被宠坏了,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但我不满足,发脾气。阿丽莎呢?他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母亲把他留在爷爷家。没人关心他,但我奶奶爱他。想到这,我突然为自己的任性感到羞愧。想想当时的我是多么幼稚无知!
是的,我从小就伸手去拿父母的衣服,张口要吃的。我只想依靠父母,让他们给我遮风挡雨,却忘了我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叫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像阿丽莎一样面对生活中的艰辛,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成长。
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我想好好学习,做一个自力更生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为国家做贡献的人。我将不再害怕苦难和失败,因为这些与阿丽莎的悲惨命运相比是如此微不足道。和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快乐了很多。我不坚强还有哪些原因?回想起来,我想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努力,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梦想!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童年。我会把童年的每一点都当做最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写出人生最美好的篇章!
读《童年》有感4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构成了高尔基的三部曲。我感慨现在,怀念童年,由此我品读了这位文豪的童年。结果,让我对现在,对童年更是无限感慨。
阅读《童年》之前,就看过很多关此书的评论。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而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理性的代表,但永远被人讨厌,只能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得到关爱。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
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望着天空,想着我的童年,想着现在……
读《童年》有感5
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就是童年了,人美好的记忆也是从童年开始的。我最近也看了一本书《童年》。《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它反映了当时俄国底层劳动人民飞生活,表达了普通人的理想和希望。
小说成功地塑造了阿辽沙和外祖母的形象。阿辽沙是个善于观察和十分敏感的孩子,能辨别好坏。他的性格是在同生活中的“丑事”的战斗中在吸取周围一切美好的东西的过程中形成的。在逆境中成长,与恶环境抗争,最终使他成为了一个正直有用的人。外祖母的形象是俄国文学中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她是个勇敢、刚毅的妇女,作者通过一场火灾来表现她的勇敢和冷静。她又是一个善良、慈爱的人,总是以诚恳的态度、宽容的胸怀来对待一切坏事,因为她认为坏事是由生活的困难与贫穷导致的;她更是个热爱生活的人,喜欢唱歌、跳舞、讲故事。这一切都对阿辽沙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祖孙情深,感人至及。当我合上最后一页时,流下了感人的泪水。
看完了这本书,我便在仔细回想自己的现在、过去发生的美好事情。我想:我们的生活是如此美好,天天都有“佣人”陪着你、关心你,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而阿辽沙却在父亲去世,只有母亲、外祖母给予他爱的情况下茁壮成长着,但其他外公、舅舅的打骂、欺辱下过着日子,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勇敢地存活了下去。如果是我们过着这样的生活,会不会早就已经自杀,对这个世界连一点好奇心也没有了。所以,我们现在就应该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啊!《童年》真的对于我来说很重要,因为它给予我了许多人生哲理与做人的方法。
读《童年》有感6
暑假里,我阅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真是受益颇多啊。我由衷地对大家说,和阿廖沙,也就是高尔基,我们的童年实在是太幸福了啊!
阿廖沙出生在一个木工的家庭中。他三岁时,父亲彼什科夫因霍乱而去世。阿廖沙家的生活更加的艰难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的小染坊里。由于家庭贫穷,阿廖沙上学并没有什么衣服穿,只好穿外祖母的外套和母亲的皮鞋。破旧的外套,肥大的裤子,再加一双女式的皮鞋,这样一身十分不协调的装束,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有的调皮的同学还给他起外号。
而我们现在穿的全都是父母给我们买的新衣服,有的甚至还是昂贵的名牌衣服。每每想到这里,我都觉得很惭愧。父母为我们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却不加倍珍惜,如一句俗语说的那样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有的同学还常常嫌这嫌那,一件衣服穿了几次便不愿意再穿了。
在那时,阿廖沙为了自己能上学,只得捡破烂换钱交学费。每逢不上学,阿廖沙就会早早起床,背上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别人扔的烂纸片、破布头卖给废品加工厂。如果运气好,能有半个卢布(人民币零点零四五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呢,阿廖沙上学的事基本上没了着落。反观现在的我们,被父母宠着,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如果有人欺负你,父母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为你出头
和阿廖沙的童年生活相比,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恩父母老师?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美好幸福的生活?
童年生活就结束了,迎接我们的将是充满活力的少年时代,让我们抓住童年的最后时光,去努力奋斗吧!
读《童年》有感7
暑假里,爸爸为我买了一本名叫《童年》的书。听他说,这是伟大的前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这可是一本很经典的读本。听爸爸的介绍,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我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期间,我的心情随着书中主人公阿缪沙的坎坷命运而起伏着。阿缪沙是一个可怜的孩子,他幼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亲,然后跟随的母亲搬到了一个大染坊——外祖父的家里,而悲剧就是从这里发生的。阿缪沙的外祖父非常凶,经常用柳条吧孩子打得满身是血,甚至昏了过去。两个舅舅也是无赖,整天吵着要分掉家里的财产。在这个已经支离破碎的家庭里,天天都有争吵声,有的时候还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大打出手。但幸好,外祖母很疼阿缪沙,一直在阿缪沙的身心受到严重打击的时安慰他,并给他奋斗的勇气。
阿缪沙住在外祖父的家里是,曾经遇到过许多好朋友,有快乐的笑声、客房“好事情”和长辈得大伯。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阿缪沙的母亲也死了,阿缪沙离开了他的外祖父和外祖母,去人间独立了。
看完了真本书,我觉得阿缪沙就像一只可怜的丑小鸭,小时候受尽了*和虐待,但最后还是学会了独立,终结了悲剧;阿缪沙的妈妈就像一只孤傲的孔雀,尽管外表美丽,可内心却很脆弱;阿缪沙的外祖父就像一个无情的杀手,对孩子和别人只会大骂,从不温柔,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阿缪沙的外祖母就像一只温和的绵羊,从里到外都是慈祥而又温柔的,对每一个人就像母亲一样,关怀备至;而两个舅舅则像可怕的吸血鬼,不停地吞噬着父母的财产,不知羞耻。阿缪沙虽然遇到过许多困难,但他从未低过头。在羞辱前,他不后退。在人们的眼里,毫无疑问,他是一个弱者,辱次微不足道。但他凭借着顽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排除万难,勇敢前进,用手机证明一切。不过始终让人惋惜的是,上天对他不公,让他成了一个现实与精神上的孤儿。
外祖父的大染坊里虽然能染出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布匹,却无法给他的外孙阿缪沙染出色彩缤纷的童年。
读《童年》有感8
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是美好的。我一直都认为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如此,可当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时,我便改变了这个看法。
《童年》是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他真实的描绘出了当时的俄国社会,体现了当时的俄国社会的残酷、野蛮,以及令人窒息的生活。也表现了新一代人追求光明的崇高思想。
《童年》主人翁阿廖3岁丧父,跟随母亲与外公一同生活,在黑暗、令人窒息的"生活中,他惨遭外公毒打,也看见唯一爱他的外婆被人打断手臂。还要在处处弥漫着外公的自私残暴,舅舅们的唯图势利的压抑气氛中生活下去。
而我的童年是多么快活,无忧无虑。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想要什么,叫一声就得送的,有时还乱发脾气,动不动就大吼大叫。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如此黑暗、压抑和悲惨。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而正是这充满污秽的生活,成就了高尔基。也正是《童年》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
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要努力学习,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
读《童年》有感9
这个暑假,我从新华书店买了一本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是高尔基的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小时候的故事。
在那个充满黑暗和不公的时代里,阿廖沙的外祖父认为他父母两个是所谓的“门不当,户不对”,使阿廖沙过早地失去了父亲,也导致了阿廖沙的母亲因失去了丈夫而终日郁郁寡欢,所以,小小的阿廖沙便承担起家庭生活的重担,再遇到不公时也只有找和蔼的外祖母倾诉。
随着父母的相继离去,小小的阿廖沙变得十分地懂事,终日小心翼翼,生怕犯一丁点儿错,天天受着外祖父严厉的斥责,得不到一丝温暖,唯一疼爱他的外祖母也经常遭到外祖父的毒打。两个舅舅也经常因为争夺家产而大打出手,这也给小阿廖沙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一次外祖父的染色店里有个学徒仅仅因为染坏了一块布料,而被外祖父打得半死,这让小阿廖沙对外祖父充满了恐惧,而最终,因为外祖父断了他和外祖母的生活费,阿廖沙被迫和祖母以捡破烂来维持生计。困难时房客给予的帮助,使他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童年》一文叙述的是以沙皇统治为背景的故事。在那个充满黑暗和不公的时代里,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存在,在那些地主的眼里有的只是“金钱”,在那些如同奴隶般人们眼里有的只是“我希望能活下去”,赤裸裸的差距让我们心惊,更让我们胆颤,一个为了那些虚无的金钱而无情地掠夺着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们的生存希望,这如同禽兽的行径、手段让我们觉得可耻。生命是那么地脆弱,那样地无助,却被他们无情的摧残,我觉得难过,同时又十分地无奈,一丝苍凉感默然涌上心头,不仅为那些生活在最低端的人民感到难过,也同时为那些为了争逐名利而丧失人性的人感到悲哀。
《童年》中的外祖母让我感受到了温暖,外祖父的无情也更让我感受到人性的冷漠。像外祖父这样的人,即使是在当今的社会里依然存在。有一些愿意为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人格的人,如地沟油、染色馒头、*等等一系列的事件,让我们目睹了人性的丑陋和自私,也给这个社会造成危害与信任危机,众人皆知的“小悦悦事件”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足以让我们深深地反思,“扶不扶”也拷问着我们的心灵。
一本《童年》揭示了人性的丑陋和自私也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让我们明白凡事都要乐观向上,更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这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读《童年》有感10
大家认为童年都是美好的,但我看了《童年》这本书,却觉得高尔基的童年更多都是悲伤、不愉快的事情。
父亲去世后,高尔基跟随着姥姥、母亲来到了遥远的姥爷家。姥爷十分爱生气,高尔基犯了一点小错误,姥爷就会毒打他。但是年轻幽默的小伙子伊凡为这个家添了不少快乐,可是最后,家里的两个舅舅逼迫伊凡去搬运十字架,伊凡因为力量不够而不幸地被十字架砸死······这一切,仿佛都在我的眼前展现。
读到下面,这两件事让我更加痛恨高尔基的姥爷:善良的染坊工人格里高里因为不小心让染坊着起了火而被姥爷赶走了,最后害得格里高里瞎了,不得不在街上乞讨,只有一位热心的老太太帮助他向人家求情:“行行好吧,可怜可怜这瞎子吧······”第二件事是高尔基的好朋友,高尔基家的邻居“好事情”因为经常做化学实验而被姥爷误认为他是在练巫术、破坏房屋被赶了走。离别时,好事情那双充满泪珠的双眼和依依不舍的表情让我久久不忘······
后来,高尔基的母亲嫁走了,最后因为疾病而离开了世间,姥姥因此来到了高尔基继父的家住。姥爷认为高尔基是个没有前途的孩子,就把他赶走了。
这本书让我学会了理解离别的感受,让我知道了高尔基童年时代的黑暗与罪恶。
读《童年》有感11
《童年》是前苏联伟大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转体小说之一,讲述了作者本人从三岁到十岁发生的故事,同时,这本书也为我们揭示了一个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底层人民的生活情况。
主人公阿廖沙出生在一个木匠的家中,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只好跟着母亲生活在外祖父家中,可是他的外祖父是一个十分贪婪、残暴的人,他的周围所有人几乎都是这样,连他们的孩子也会变化到这样。但他们当中也会有一些性格鲜丽的人:勇敢正直的阿廖沙、乐观热心的外祖母、快乐的“小茨冈”和执着的“好事情”。外祖父开了一间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败,他变的自私、贪婪、专横、野蛮,他经常毒打着外祖母和孙子们,不仅如此,他还经常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因为染坏了一匹布就把他打的昏死过去。他还在暗地里偷偷地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野蛮粗鲁到了极点,整日为了分家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还疯狂的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种环境下使阿廖沙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在这样的环境里也有一盏明灯,她就是外祖母,外祖母慈祥善良、有着同情心,对阿廖沙有着很深的影响。高尔基后来写到:在她没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也是外祖母的到来使高尔基不为黑暗的环境所影响,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使读者在那么悲痛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读《童年》有感12
小说所写的是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作者童年经历的苦难,它讲述的是阿廖沙3岁到11岁时期的童年生活。
小说以一幅悲伤的场景开头:“在昏暗的小屋子里,我父亲躺在靠窗的地板上,他穿着白衣服,身子伸得老长;他光脚板的脚指头,奇怪地张开着,一双可亲的手安静地放在胸前,手指也是弯的;他那一对快乐的眼睛紧紧地闭着,像两枚圆圆的黑铜钱,他和善的面孔发黑,呲着难看的牙,吓了我一跳。”
这段话充分的运用了外貌、动作等细致的描写,为读者刻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痛苦。当我读完这段文字后,心情无端地变得沉重起来,并且迫不及待地想要往下阅读,探究到底是怎样的遭遇导致有了开头这么惨不忍睹的一幕。
后文写的是“我”同外祖母和母亲一起,搭上轮船,前往外祖父家。期间有一段话使我记忆深刻:“河面上是灰蒙蒙的湿雾,远方是黑黝黝的土地,接着它又消失在雾里和水里了。周围的一切在颤动,唯有母亲把两手放到脑后,靠着船壁僵直地站着,纹丝不动。她的面孔阴暗、铁青,瞎子一般,她两眼紧闭,老是一声不吭,人完全变样了,变成了一个新的人,连她穿的衣服我都觉得很眼生。”
我久久沉浸于这一片段之中,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文段中所描述的场景,霎时只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声息,仿佛看到了母亲心底无法言喻的孤独与绝望的沉郁的情绪。那种感觉就像是生不如死一般,所有的痛与苦都只能自己默默承受、体验。心,在滴血!
在章节的末尾,从一段外貌描写中,我已经可以看出外祖父一家人的性格特点——自私!作者高尔基是这样写的:“外祖父和我母亲走在最前头。外祖父个子很矮,只到我母亲肩头,他迈着小碎步,走路很快。我母亲俯视着他,同他并排走着,仿佛悬空漂浮着。两个舅舅跟在他们后面,一声不响。米哈伊尔舅舅黑头发,梳得光溜溜的;雅科夫舅舅干瘦,像外祖父一样,他一头鬈发,头发是淡黄色的;还有几个胖女人,穿着很鲜艳;六个孩子年龄都比我大,都很文静,不爱吵闹。我走在外祖母和纳塔利娅舅妈身边。纳塔利娅舅妈个子很小,脸色苍白,蓝眼睛,挺着大肚子,走走停停,喘着粗气,小声说:‘噢喔,我走不动了!’”
本章是全书的开篇,故事的开始。作者以儿童视角来观察描写周围事物,他并没有意识到家庭巨变对自己的影响,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同时也揭露了主人公阿廖沙有着一颗善良、高尚、纯洁的心。多次环境描写的压抑与低沉,也奠定了全书的感情基调,让人于凄凉中看到些许光亮。
读《童年》有感13
寒假里,我阅读了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童年》。这本书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辽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并反映了十九世纪70到90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阿辽沙是一个3岁便失去了父亲的孩子。在丧父不久之后,他与母亲,外祖母搭船去投奔他在尼日尼的外祖父,他的外祖父是一个脾气暴躁,吝啬的人。在外祖父家,他经常受到外祖父的虐待,两个舅舅也讨厌他,所以阿辽沙过的并不快乐。母亲由于无法忍受这种生活而最终黯然离去,只有外祖母对这个形同孤儿的孩子特别怜爱,处处照顾他,护着他。阿辽沙在外祖母的爱抚下度过了一段温馨且快乐的日子,让他受伤的心灵得到恢复。阿辽沙在坎坷与磨难中一点点的成长了,直到母亲和外祖母去世,阿辽沙给狠心的外祖父赶出了家门。十一岁的阿辽沙为了生存,不得不走向社会。他饱受了屈辱,吃尽了辛苦,但他还是熬过来了。他的童年是多么悲惨啊!
和阿辽沙相比。我的童年却是五彩缤纷的,是饱含着关爱的。我有父母爱,奶奶疼,他们都是那么的关心我。记得有一次,我打开电脑,想听听音乐放松一下,于是伸手打开音响。但是自从妈妈整理过房间后,音响摆放位置高了一大截,我够不着音响了。没办法,我只得爬上椅子,站在椅子上,尽最大可能伸长手臂,终于碰到了开关,把音响打开了。谁想到,我缩回手时太大意了,竟碰倒了装药的瓶子,这倒还好,可这个瓶子滚哪儿不好,偏偏滚到妈妈化妆用的眼影盒那儿,“哐当”一声把眼影盒撞到了地上眼影被摔得四分五裂,妈妈听到响声后就赶了过来,正好看到这一幕,见她皱起了眉头,我赶紧走上前事情发生的原因,并用诚恳的态度认了错,妈妈舒展开眉头,说道:“下次小心点。”说完便去收拾眼影了。哪像阿辽沙犯了错就要遭到毒打,被外祖父打得昏了过去,还生了一场大病,是多么可怜啊!
在学习知识上,与阿辽沙相比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的学校干净整洁,教室宽敞明亮,设施齐全。更重要的是。老师对我们非常关心,辛勤的将丰富的知识灌输给我们,哺育我们幸福成长。而阿辽沙只有外祖父偶尔教识字,上学时捡垃圾挣学费,身上留下的味道使他受到同学的嘲笑。走向社会,他一面自学,一面挣钱养活自己。哪像我们吃得好,穿得好,快快乐乐进学校?和阿辽沙相比,我们拥有这样美好的童年,幸福的生活,真不应该身在福中不知福!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要学习阿辽沙不怕困难的精神,顽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团结同学,学好功课,长大了好报效祖国。
读《童年》有感14
高尔基的《童年》让我印象深刻。刚翻开这本书,我就被这本书给吸引了,我便一口气读完了它。《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四岁就失去了父亲,跟随着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搬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到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保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这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在挨到外祖父的毒打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和蔼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灿烂的,是多么欢乐;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有人说,我们是小皇帝、小公主,这一点也不假。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能再奢侈,不能再浪费;我们要开始为长辈们着想,学会体谅他们;不仅如此,我们更应该开始懂得自己是多么幸福,自己是多么幸运呀!
读《童年》有感15
我读完了《童年》这篇小说之后,更加敬仰高尔基了,原来他小时候是那么艰难啊!真让人惊叹不已。
《童年》描写的是高尔基童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可怜的阿辽沙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阿辽沙的爸爸死了之后,他就跟著妈妈去了他外婆家,他的外婆家开了染坊,家里非常乱。阿辽沙刚刚到外婆家,就感到非常不喜欢他的外公,因为他的外公非常吝啬、贪婪、专横、残暴,还经常打骂外婆和孩子们。两个舅舅也非常粗野、自私,整天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阿辽沙刚刚到外婆家,就受到了虐待,阿辽沙天天遭受著外公的打骂,还遭受著别人的欺负,可怜极了。只有阿辽沙的外婆心地善良,非常疼爱阿辽沙。
在外婆家,小茨冈死了,“好事情”也被赶走了,最后外公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破产了,阿辽沙只好离开外婆家,去大街上打工要饭了。
在这样一个弥漫著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辽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文章通过对阿辽沙童年经历的描写表现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现实,特别是绘出了一幅当时俄国小市民生活的真实图画。
唉!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可怜啊!可是他后来竟然成了举世闻名的大作家,现在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不更得好好学习吗?
读《猫王》有感(扩展7)
——读《军训》有感
读《军训》有感1
小作者讲到他们在烈日下军训,训练得满头大汗,但他们还会坚持,继续努力。因为他们心中永远有个信念在鼓舞着,那就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努力努力再努力!后来军训时间结束了,他们依依不舍的与教官道了别。
这篇作文内容好真实,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初一时的军训时光。
“掉皮掉肉不掉队,流血流汗不流泪”,这是军训的意义。军训第一天,我们来到操场上看到了我们的宋教官。他个子高高的,在烈日下站的笔直,眼睛炯炯有神,穿着一身军装,显得格外帅气。之后,我们发现了他的许多优点,他一丝不苟,但又幽默风趣,和蔼可亲。他教了我们稍息立正,跨立立正,四项转体等基本动作,我们都学得很认真。休息时,他与我们席地而坐,和我们聊天,让我们很自由;但是休息结束时,他会立马变得严肃起来,不苟言笑。尽管军训很辛苦,我们也依然在坚持着。军训最后一天,宋教官在操场上与我们告别。我们知道这说明我们再也见不到宋教官了。我们都哭了,因为我们都舍不得宋教官,教官和我们相处的日子虽然只有短短七天,但他是我们进入初中接触的第一位老师,更何况他对我们很好。我们哭着和他照了很多照片,还让他在我们的校服上签字。我们团团围住他,我们都不希望他离开。不过最后他还是走了。
不久后,他回学校来看我们了,而且一直留在学校不走了。
读《猫王》有感(扩展8)
——读《魔戒》有感
读《魔戒》有感1
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彷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近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读《猫王》有感(扩展9)
——读《酥油》有感
读《酥油》有感1
当刚刚接触到这本书时,我有点不屑一顾,这本书不是我要的那盘菜。因为那个太生活化了,太*凡了,甚至我认为他在故意煽情,恶俗。
但还是首先被它的封面所吸引,广阔的蓝天,耸立的雪峰,一个孩子的身影就那么孤零零的立在这空旷的背景中,对比是如此的强烈,让人不由得感慨在大自然面前,人类是那么的渺小。这本书是作者江觉迟根据自己20**年后再藏区义务支教的经历,充满感情地写出一个既绝望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也希望通过这本书,找到下一个点亮酥油灯的人。我被书中的梅朵所感动,这个原本生活在繁华都市的时髦的都市女子,千辛万苦的来到落后的草原,把全部的热情和爱留在这里。从一个如花美眷成为一个百病缠身的女子,为了那一个个寻找出路的孩子,为了那斑驳残破的碉楼学校,为了给流离失所的孩子们一个庇护所。
记得有一句话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当时只觉得这句话太沉重,我认为作为一个人来说,能做到这一点太难了,甚至我认为这句话太假,真的会有这样的人吗?那他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称之为神。但这个女子,如藤条一般坚韧在超员上扎根了五年,用自己的信念,用自己的心血心血,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扔在草原上,孤独残破的碉楼,酥油灯旁。这种大爱,让我震动。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习惯了都市的繁华,习惯了都市中的冷漠人情,却还是有梦想和勇气,伴着这蓝天雪域,忍受着病痛的折磨,直至吐血,用知识和无私的爱,感化着这愚昧的人们。这种爱是不是就叫做大爱?这种爱是不是无言?
结局,注定是一种无奈的痛,面对梦想与当地人的.信仰冲突,最后还是学生散落,爱情未果,一场无言的结局,人类终究还是无法彼此接近,即使爱和感动已经排除了那么多的障碍。而那盘酥油灯还等待着让下一个人来点燃!
我沉吟良久,感动,迷茫,直至领悟。我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我想我找到了答案。也许我成为不了“下一个点亮酥油灯的人”,但至少我还可以点亮心中那盏属于我自己的灯,让孩子们在爱的照耀下找到美好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