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开信3篇(完整)
消防的公开信全体市民们:过去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首都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公开信3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篇一:消防的公开信
全体市民们:
过去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首都消防安全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因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所减少,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是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市政府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总体上看,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市民缺乏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现象时有发生。冬季风干物燥,节日期间用火用电超常增长,特别是今年实施新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当前,北京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2008年北京奥运会筹备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消防安全关系到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直接关系到每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消除火灾隐患,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市民应尽的义务和共同的责任。
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知识,注意各类防火事项。做到不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不卧床吸烟,不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私接临时电线,不违章使用电器;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自觉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购买、存放、燃放烟花爆竹,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
***、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首都的安全稳定,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做好首都消防安全工作、构筑首都消防安全防线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为建设和谐、宜居新北京,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做出新的贡献。
XX市人民政府
二○XX年一月二十七日
篇二:消防的公开信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XX市公安消防局
二○XX年十一月
篇三:消防的公开信
各位市民: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社会公共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每一位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家庭幸福。长期以来,我市都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连续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大整治等消防工作,一大批火灾隐患得以消除,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全市火灾形势基本保持稳定。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的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火灾事故仍然频繁发生。2003年全市发生火灾事故2528起,死亡20人,受伤30人,直接经济损失1611.5万元。今年1至10月,全市共发生火灾1766起,死亡13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1615.2多万余元。其中居(村)民住宅火灾事故发生790起,占总数45%。火灾频繁发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三合一”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屡禁不绝,一些单位负责人消防法制观念淡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不少市民缺乏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新的火灾隐患不断产生。
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广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应尽的义务。目前,我市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季节,做好防火工作尤为重要。在全国“119消防宣传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动员和发动广大市民群众参与火灾预防,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政府号召全体市民,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认真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起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责任,依法对本单位的火灾隐患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规章制度,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值班巡查,配齐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
三、爱护市政消防设施及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不要擅自挪用、拆除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社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检查督促居民不要在住宅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五、个人要养成良好习惯,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桶内。
六、关爱老人、儿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谨防火灾给老人、儿童带来危险。教育儿童不要玩火,防止玩火引发火灾。
七、住宅装修应注意防火安全。安装防盗网时应留出紧急逃生出口;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应找专业人员安装电气设备,使用电器设备应先看安装、使用说明,再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八、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以确保家庭安全。
九、注意学习掌握火场逃生自救的基本常识,到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十、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和火
灾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我们相信,通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各类火灾隐患必将得到逐步消除,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必将得到有效遏制,我市的消防安全环境一定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让我们行动起来,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XX市人民政府
二○XX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