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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4篇

时间:2023-02-18 13:05:03 来源:顶好范文网
导读: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一)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1 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2 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一)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1.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2.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4篇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一)

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1. 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2. 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医院职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2.1 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 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设施有所损坏,应及时有关人员。

2.3 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污染垃圾及垃圾。

3. 清洁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3.1 各清洁组负责清洁属于自己的卫生区域。

3.2 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专属科室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 消防器材由经过消防培训的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 运送病人的工具(含救护车)由司机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

4. 清洁工作注意事项:

4.1 各卫生区的地面清洁。

4.2 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 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 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及病房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4.5 更换窗帘、沙发套时,尽量注意不要将灰尘扬起;

4.6 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文件及医疗用品。

4.7 各种清洁剂、消毒剂必须妥善保管。

4.8 清洁工作完毕,应及时锁门。

4.9 清洁工具须保持干净,每天清洗。医疗用房使用的工具须每天消毒。

5. 各部门负责人需和清洁组共同承担起监督本部门环境卫生的责任,包括:

5.1 将观察到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反馈给清洁人员。

5.2 进一步检查清洁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善或纠正。

1、 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各项保洁工作,达到质量合格,符合贯标标准;

2、 按时巡视,对不合格项及时处理;

3、 努力钻研业务,爱护车辆,熟练掌握操作技术;

4、 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冒险蛮干,确保不发生任何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

5、 服从调动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

6、 注意仪容仪表、礼貌用语,做到、尽职尽责;

7、 配合其他员工做好公共设施的清扫保洁工作;

8、 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各清洁组

一. 门诊清洁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人负责门诊、辅助科室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诊,检查环境。 工作职责:

1. 负责各科室地面清洁情况。

2.做好桌椅、电脑及其他电器、仪器的表面清洁工作。

3.打扫门诊楼梯、走廊、扶手及门窗、墙面的卫生。

4.及时消除病人的呕吐物、分泌物等。

5.及时清理各诊室的污物、垃圾。

二.小手术室清洁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及时全面地做好小手术室区域的清洁卫生,为急诊医疗提供一个整洁的环境。 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打扫小手术室地面卫生。

2.用消毒水及时清洁急诊区域的地面、墙面的血迹和呕吐液等。

3.保持医疗辅助仪器的外表清洁。

4.加强对急诊医疗器械的重点消毒。

5.及时更换小手术室的垃圾袋及一次性床单。

6.完成临时指派和各项任务。

三 病区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病区及医护人员的办公室,为病房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

工作职责:

1.清洁病房内床、桌、椅、柜、灯、设备带及门、窗、墙、地。

2.做好“二盆”(洗脸盆、坐便盆)的清洁卫生。

3.保持病区走廊、门、窗、墙面、地面、扶拦及楼梯和示意牌等洁净。

4.保持护士站的桌、椅、水池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5.负责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治疗室的门窗、桌椅和墙面、地面和卫生间的清洁。

6.对垃圾桶里的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及销毁。

四. 手术室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手术区域的清洁卫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手术环境。

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手术科室规定操作,上班前必须更换手术室工作衣、裤、帽、口罩和手套。

2.认真做好手术台、桌椅、墙面、地面和器械柜外等清洁消毒工作。

3.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室和术后复苏室的床、桌、椅、柜和玻璃门窗的清洁消毒工作。

4.保持手术室、更衣室等处的清洁卫生。

5.及时处理手术室的垃圾,并按规定装入相应颜色的垃圾袋。

6.统一堆放穿过的手术衣、裤,并集中装入指定布袋内。

7.保持走廊地面、墙面、门窗等处的清洁。

8.严禁带戒指、手表等装饰品操作,以防交叉感染。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二)

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制度

1.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一次性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洗手。

4.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急症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每月必须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

1.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2.进入病人的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形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用后的敷料等感染性废物应及时清理、密闭、焚烧。

内窥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1.内窥镜室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划分明确,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2.不同部位的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6.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再用多酶洗剂刷洗,清水冲洗清除管道中的残留组织,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7.浸泡内窥镜的消毒液选择应符合要求,浸泡完全,时间符合要求。

8.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三)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随地吐痰、乱扔污物、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在工作室内存放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在楼道内存放自行车、物品等。

4、乱贴、宣传。

5、诊疗区域内吸烟。

6、医疗废物不按规定收集存放。

7、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院内控烟工作。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病房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3、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场所和病房及职工宿舍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按时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每日至少清扫两次, 每周大清扫一次,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清扫工具有序存放在规定地点。

2、卫生员定期做好洗刷和消毒垃圾箱和清扫工具、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工作。

3、职工宿舍、科室办公场所及病房内部的干净整洁,屋内物品放置整齐,适时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清新。

4、医护人员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5、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指导意见。办公桌椅、地板每天至少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6、医疗废物管理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全院卫生检查由预防保健科牵头,每周对各科室环境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结果报院务会。

六、对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对不能履行保洁协议的卫生员,按照卫生保洁检查结果,予以扣罚工资或辞退。


相关:

1.

大医院卫生消毒制度(四)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从事医疗活动的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医疗用品。消毒剂、污水、污物处理卫生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引用标准

GB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GB 7918.2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细菌总数测定

GB 7918.4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 绿脓杆菌

GB 7918. 5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和试剂 金黄色葡萄球菌

GB J 48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

3.1 消毒卫生标准

不同对象经消毒与灭菌处理后,允许残留微生物的最高数量。

3.2 层流洁净手术室及层流洁净病房

采用层流空气净化方式的手术室及病房。即空气通过高效过滤器,呈流线状流入室内,以等速流过房间后流出。室内产生的尘粒或微生物不会向四周扩散,随气流方向被排出房间。

3.3 重症监护病房

采用现代化仪器、设备,对各种危重病人进行持续监护与治疗的病房。

3.4 保护性隔离房间

为避免医院内高度易感病人受到来自其他病人、医护人员、探视者以及病区环境中各种致病性微生物和条件致病微生物的感染而进行隔离的房间。

3.5 供应室清洁区

灭菌前,供应室人员对清洁物品进行检查、包装及存放等处理的区域。

3.6 供应室无菌区

灭菌后,供应室内无菌物品存放的区域。

3.7 消毒剂

能杀灭细菌繁殖体、部分真菌和病毒;不能杀灭细菌芽抱的药物。

4 卫生标准

4.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卫生标准

4.1.1细菌菌落总数

允许检出值见表l.

表1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范围

标准

空气
cfu/m3

物体表面
cfu/cm3

医护人员手
cfu/cm3

Ⅰ类

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10

≤5

≤5

Ⅱ类

普通病房、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普通保护性隔离室、供应室无菌室、烧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

≤200

≤5

≤5

Ⅲ类

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室、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500

≤10

≤10

Ⅳ类

传染病科及病房

-

≤15

≤15

4.1.2 致病性微生物

不得检出乙型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其他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4.2 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4.2.1 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必须无菌。

4.2.2 接触粘膜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2.3 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

细菌菌落总数应≤200cfu/g或100cm2;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曲器械保存液卫生标准

4.3.1 使用中消毒剂

细菌菌落总数应≤100cfu/ML;致病性微生物不得检出。

4.3.2 无菌器械保存液

必须无菌。

4.4 污物处理卫牛标准

污染物品无论是回收再使用的物品,或是废弃的物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在可疑污染情况下,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4.5 污水排放标准

按GHJ48(试行)执行。

5 检查方法

5.1 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附录A执行。

6 有关规定

6.l 各级、各类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必须执行本标准。并应指定专门科室(部门)负责民体贯彻实

6.2 各级卫生监督、卫生防疫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监督、监测工作。

附录A

采样及检查方法

(补充件)

A1 采样及检查原则

采样后必须尽快对别样品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送检时间不得超过6h,若样品保存于0-4Co条件时。送抢时间不得超过24h。

A2 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A2.1 采样高度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与进行医疗活动之前期间采样。

A2. 2 采祥高度

与地面垂直高度80-150cm。

A2.3 布点方法

室内面积≤30M2,设一条对角线上取3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1m处各取一点;室内面积>30m2,设东、西、南、北、中 5点,其中东、西、南、北点均距墙1m。

A2. 4 采样方法

用9cm直径普通营养琼脂平板在采样点暴露5min后送检培养。

A2.5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A2.5.l 普通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3.7条配制。

A2 5.2 检查方法

参照 GB7918. 2规定执行。

A2.5.3结果计算

5000N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cfu/m3)= AT ...............(A1)

式中: A—一平板面积。 cm2;

T—一平板暴露时间,min;

N—一平均菌落数,cfu/平皿。

A3 物体表面采样及检查方法

A3.1 采样时间

选择消毒处理后4h内进行采样。

A3.2 采样面积

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而;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A3.3采样方法

用5×5cm2的标准灭菌规格板;放在被检物体表面,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平样液的棉拭子1支,在规格权内横竖往返各涂抹5次;并随之转动棉拭于。连续采样1-4个规格板面积;剪去手接触部分,将棉拭于放入装10ml采样液的试管中送检。门把手等小型物体则采用棉拭子直接涂抹物体的方法采样。

A3、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3. 4.1 结果计算

物体表面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2)

采样面积(cm2)

A4 医护人员手采样及检查方法

A4.1 采样时间

在接触病人、从事医疗活动前进行采样。

A4. 2 采样面积及方法

被检人五指并拢,将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一支在双手指曲面从指根到指端来回涂擦各两次(一只手涂擦面积30cm2〕,并随之转动采样棉试子,剪去手接触部位;将棉试子放入装有10ml采样液的试管内这位。采样面积按平方厘米(cm2)计算。

A4. 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 5规定执行。

A4.3.1 结果计算

手细菌菌落总数(cfu/cm2)=平皿上菌落的平均数×采样液稀释倍数......(A3)

30X2

A5 医疗用品采样及检查方法

A5、1 采样时间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存放有效期内采样。

A5.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可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医疗用品,如输液(血)器、注射器和注射计等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对不能用破坏性方法取样的特殊医疗用品,可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采样液的棉试子在被检物体表面涂抹采样,被采表面<100cm2,取全部表面;被采表面≥100cm2,取100cm2。。

A5.3 无菌检查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90年版一部附录中《无菌检查法》规定执行。

A5.4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A2.5规定执行。

A6 使用中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1 采样时间

采取更换前使用中的消毒剂与无菌器械保存液。

A6. 2 采样量及方法

在无菌条件下,用无菌吸管吸取1ml被检样液,加入9ml稀释液中混均,对于醇类与酚类消毒剂,稀释液用普通营养肉汤即可;对于含氯消毒剂、含碘消毒剂、过氧化物消毒

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1%硫代硫酸钠;对于洗必泰、季铵盐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

3%(W/V)吐温80和0.3%卵磷脂;对于醛类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0.3%甘氨酸;对于含有表面活性剂的各种复方消毒剂,需在肉汤中加入3%( W/V)吐温80,以中和被检药液的残效作用。

A6.3 细菌菌落总数检查

按 A2. 5规定执行。

A6、3.1 结果分析

平板上有菌生长,证明被检样液有残存活菌,若每个平板的落数在10个以下,仍可用于消毒处理(但个能用于灭菌),若每个平板菌落数超过10个,说明每毫升被检样液含菌量己超过100个,即不宜再用。

A7 溶血性链球菌检查

参照GB4789. 11执行。

A8 沙门氏菌检查

参照 GB4789. 4执行。

A9 绿脓杆菌检查

参照GB7918.4执行

A10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查

参照GB7918 .5执计。

A11 污物采样及检查方法

A11.1 采样时问

在消毒或灭菌处理后进行采样。

A11.2 采样量及采样方法

按A5.2执行。

A11.3 检查方法

可参照A7-A10章进行相应指标的检测。

A12 污水、污泥采样及检查方法

按GBJ48(试行)规定执行。

A13 结果判断

检查结果符合相应的本标准值者,判定为该项检查合格;反之,不符合相应本标准接值者,则判定为检查个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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