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真石漆承包合同范本
外墙真石漆承包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十堰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给乙方,以下共同遵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墙真石漆承包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外墙真石漆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十堰市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给乙方,以下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十堰大学锦秀韩林小区
2、工程地点:北京路十堰职业技术学院
3、承包内容
(1)外墙真石漆
(2)楼梯间及楼顶花架乳胶漆
(3)地下室内墙刷白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外架、包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工期于 月 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外墙真石漆每平方暂订价(60-65元),乳胶漆每平方暂订(16-18元),地下室刷白暂订价(10-12元),实际按当时报价为准。
2、工程量计算标准:工程按实际面积计算。
3、工程付款:外墙腻子和内墙腻子刷两遍后,甲方先预付总工程总量的55%,外墙真石漆和内墙乳胶漆刷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验收后付工程总价的95%,剩余的等保修一年整付清。
四、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保修,乙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大包干方式,并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23天,由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开工。开工日期自20_年7月9日至竣工日期20_年7月31日,按日历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乙方若不能按时开工及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2.施工中若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冰雹、地震、冰冻、下雨连续24小时等)、战争、暴乱及甲方不能提供工作面、资金支付未履行合同等,工期顺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延期签证手续,但费用不增加。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形式,一次性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为 ,大写: 。工程全部喷涂面积约计 ㎡,预计工程价款为元,工程完工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收方的实际喷涂面积进行结算。
2.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费、检验费、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与本合同约定的真石漆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基面施工完毕,底漆、主漆(真石漆)全部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工程预计价款的30%。
3.在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预计价款的70%。
4.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后十四日内支付扣除保修金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余款(即结算总价的95%),留工程结算总价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
5.下余5%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内为质保期,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扣除甲方代支代付款及违约金(如有)后,余款十四日内无息付清。
6.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等现行相关专业规范、标准的规定,质量等级合格以上。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间接后果。
2.外墙真石漆在施工前必须涂刷抗碱封闭底漆,必须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墙面基层必须使用抗裂砂浆找平。
3.外墙真石漆颜色20_年内不退色、不脱落、不开裂,如在此期间发生以上现象,乙方免费修补,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4.所有外墙真石漆产品(底漆、面漆)均采用 牌漆(甲方确认的现场样板为准)。材料进场均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和进场验收记录。
5.外墙真石漆施工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6.基层必须找平,阴阳角必须顺直,涂料面层最少不得少于三遍。
7.外墙真石漆的颜色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出现泛碱、咬色、流坠、疙瘩、沙眼、刷纹等现象,分割线必须顺直且宽度不得超过1cm。
8.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顺序:
修补——清扫——填补缝隙——抗裂砂浆找平——施涂抗碱封闭底漆——分割画线——贴纸胶带——喷涂真石漆面层(至少两遍)——揭纸胶带——喷涂真石漆防尘面油(一遍罩光漆)——清理现场。
9.施涂罩面面油(罩光漆)时,不得有漏涂和流俯现象。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由施工方自理。
2.派专业工程师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工程的进展及监控,组织甲、乙及有关各方参加的工程会议,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的整改意见。
3.配合支持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施工条件。
4.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入场材料验收、安全及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工作,并办理变更签证。
5.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完工工程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工作
1.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
2.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和现场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3.设备和材料进场前,样品必须经甲方认可并封样留存。设备和材料进场后,收合格方可使用。
4.必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本专业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5.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验收、质保服务。
6.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隐蔽前,须通知甲方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作记录,经甲方书面认可,方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未经确认,进行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7.负责做好施工场其他工程、管线、邻近建筑物、临近构筑物的保护工作,施工期间,对其造成损坏的,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8.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9.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
10.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
11.乙方应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职工进行,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周边居民人身安全造成损伤的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七、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八、违约责任
1.中途废止合同或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及违约造成的损失;
2. 施工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质保金及工程尾款全部结清后自动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好客连锁酒店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重庆好客连锁射洪店外墙真石漆工程
2.工程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和大道文艺巷原电信宾馆
3.承包内容:
(1)首次底灰:滑石粉、黑水泥、膨润土白乳胶、石膏及胶水;
(2)第二次施工:滑石粉、石膏及胶水;
(3)第三、四次施工同二次施工
(4)第五次:喷真石漆(材料品牌为金星,且每平米3.5-4公斤)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方式,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乙方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进场施工,施工工期于5月25日前完成,不得影响本工程其他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施工价格:38元每平方米。乙方实际施工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吊兰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不再收取措施费或配合费。施工所需的脚手架由甲方负责提供。
2.工程量计算标准:总工程量和款项按实际施工面积核算(外墙除窗户面积)计费。
4.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首次底灰完成支付30%进度款,第二、三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四次施工完毕支付20%进度款,第五次施工完毕支付25%款项,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内支付。
5.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四、工程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质量标准以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依据。环保标准应达到国家要求,颜色及效果以甲方确认的样板为准。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工作
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口、场内线路;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工作
外墙真石漆施工前应先做模板并由甲方工程部书面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负责提供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外墙真石漆装饰层色泽、厚薄、颗粒应均匀,不得有色差及漏涂、流淌、玷污等缺陷,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各种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污染进行整改,确保装饰面美观整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违章操作以及不按甲方要求施工造成的乙方及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安全事故、财产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六、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结算保修金时予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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