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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6篇)

时间:2024-08-26 13:42:01 来源:顶好范文网
导读: 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篇一: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关于规范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

  作者: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21年第12期

  人大代表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管理国家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于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研究会围绕近三年来崇明区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针对现存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目前乡镇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少数承办人员对办理代表建议认识不足。少数办理人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思想上不够重视。在办理过程中,前期不主动走访听取代表意见,对反映的问题不作深入了解,也不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而是简单应付,答复的针对性不强,解决问题的措施不具体,导致代表对办理答复不满意。

  承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联系沟通不够。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承办。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不够到位,职责不够明确。有的主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牵头协调不力,影响了建议办理成效。有的协办单位对协办工作重视不够,甚至推诿扯皮,致使问题得不到解决。

  “重答复轻落实”现象依然存在。有的承办部门着眼于代表的满意度评价,将心思和精力花在答复上,没有放在办理落实上,代表碍于情面,存在“被满意”的现象。有的承办部门往往强调客观原因或历史遗留问题,未能设身处地、想方设法积极办理。

  有些代表提出的建议质量不高。有的代表在提出建议前未经深入调研,缺少原因分析和具体、实在的建议,导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属于个案问题,还有的代表提出的建议超出乡镇政府职权范围。

  二、对进一步规范乡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重视程度上下功夫。代表建议能否得到有效办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人大、政府是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代表建议办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政府要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建立共商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定期了解代表建议办理进度,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办结。人大要严格监督,做到持续跟踪监督,建立督办机制,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要有时效性、针对性、实效性。

  进一步规范办理,在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积极推行办理“三见面”制度。办前见面,各承办部门在接到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和代表建议领衔人联系,詳细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意图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等。办中见面,通过多种形式让代表参与、了解办理工作的过程,参与方案论证。办后见面,建议答复完成后,当面向代表介绍建议办理情况,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到实处。

  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承办单位要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推动政府部门工作的有力抓手。要做到真心、真办、真改,真正做到办理一个建议,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使代表建议落地生根,结出累累果实。人大对于涉及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建议,要作为重点督办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代表反复提出却一直未能解决的难点问题,要进行“回头看”集中督办,争取早日将问题解决,让代表满意。

  进一步提高代表素质,在加强培训上下功夫。针对目前基层代表存在的对代表职责作用认识不清、不会审议发言、不提交代表建议等问题,各乡镇人大要将提高代表素质作为人大工作重点。严格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加强代表学习培训,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加强代表与选民联系,增强其全局观、大局观和群众意识,让代表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篇二: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审议意见办理存在的问题

  摘要:

  1.审议意见办理的现状与重要性

  2.审议意见办理存在的问题

  3.解决审议意见办理问题的建议

  正文:

  一、审议意见办理的现状与重要性

  在我国,审议意见办理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规划和预算时,都需要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议意见办理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政府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审议意见办理的现状和重要性,找出问题的根源,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审议意见办理存在的问题

  1.意见办理流程不规范: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导致意见办理不规范,影响了意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办理时效性不强: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办理进度滞后,甚至出现拖延办理的现象,影响了政府决策的效率。

  3.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不健全:部分地方和部门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导致意见的办理结果难以得到社会监督,影

  响决策的公正性。

  4.责任追究机制缺失:对于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导致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办理过程中责任心不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解决审议意见办理问题的建议

  1.完善审议意见办理的制度规定,明确办理流程,确保各个环节依法依规进行。

  2.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提高办理时效性,确保政府决策的效率。

  3.建立健全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让社会公众能够参与到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篇三: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浅谈代表建议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以及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判和看法(以下统称建议)是法律给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依法治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详细体现。笔者从事代表工作多年,提出代表建议工作还存在一些冲突,需要进一步解决。

  每年人代会,人大代表提建议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质量方面却不尽人意,存在以下几个现象:一是由议案转为建议的数量多。代表对议案的本质及其要求不甚明白,对议案和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每年进行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有相当数量的议案事实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判和看法。二是代表建议写作格式不整顿。代表建议虽然不像议案要求那么严格,但也要说明建议理由,提出解决建议。事实上,有相当一部分建议只提出冲突和要求,而没有解决冲突的方法或提出的方法过于简洁,“一句话建议”也不鲜见,个别建议甚至存在未经调查讨论、在人代会期间匆忙拼凑,内容空洞等冲突。还有一部分建议则挺直要求解决钱、物或关心解决某个详细冲突,“精品”建议少。

  那么,应如何解决这些冲突呢笔者认为,提升代表建议的质量,可以从两方面进手:一是制造条件,供应服务,保证代表知情知政。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举方法律培训班,印发学习资料和-1-

  请连选连任的代表介绍履行职责的阅历,促进代表意识,提升代表参加治理国家事务的水平;可以实行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政情通报会,有方案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制造条件。二是早作预备,优化调研,保证代表建议言之有物。“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写出有肯定质量的建议,每位人大代表要牢记选民的重托,仔细行使代表建议。平常要留意关怀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紧密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怀的“热点”、“难点”冲突,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高的熟悉性;在日常生活中做“有心人”,留意观看和思索冲突,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学习和把握必备的法律学问,自觉依法办事,使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肯定的权威性;优化群众,优化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讨论,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肯定的精确性。为此,在每年的人代会进行前,人大常委会应当支配代表优化选区,走访选民,把握本区域社情民意,为代表更好提出建议供应依据和做好预备。在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以支配代表对拟提出的建议看法进行争论酝酿,在充分调查讨论的前提上形成文字材料。这样,有了充分的时间保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就比较成熟,写作格式也符合要求,避开了代表在大会期间临时动议,匆忙写就的现象。

  -2-

篇四: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现状、问题和对策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代表反映民意,履行代表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所在,也是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本文结合我区办理议案、建议的实际情况,就当前议案、建议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进行分析,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做好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办理议案、建议的做法与成效

  本届区人大已召开四次代表大会,经大会**团审议决定,授权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专题议案共8件,收到代表提出的属区职权范围的建议477件。为了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我们做了几方面工作:

  1、修改和完善有关制度。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海珠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对提出议案处理的若干规定》、《广州市海珠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这两个制度的修改和完善,使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从而确保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

  2、加大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对政府提交人大审议的议案,办理方案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办理方案不成熟,则退回区政府重新办理。如我们审议区政府提交《关于新建行政街道的市政管理工作应纳入城区管理的议案》的办理方案,曾先后三次审议才通过。最初是主任会议讨论认为该办理方案不够具体,暂不提交常委会审议,退回区政府研究;区政府重新研究修改办理方案,提交第13次常委会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该办理方案仍不够成熟,决定暂不进行表决;会后区政府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在争取市支持的同时,合理投入资金,办理方案在第14次常委会上获得通过。对政府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认为办理不满意的,人大均退回区政府重新办理。

  3、加强跟踪、反馈工作。对政府办理议案情况,常委会及有关工委会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如,《关于加强对出租屋、暂住人口规范化行政管理》专题议案的办理方案,经审议通过后,考虑到这件工作是长期性,因此常委会定期听取区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在听取汇报前,由有关工委会对办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又如,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

  过的《要求区政府解决新滘人民医院易地重建问题》的专题议案,由于办理过程中有一定难度,对口工委会定期进行跟踪,检查。

  4、“一府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政府规范了对议案、建议的办复程序,将各主办单位办理的答复件先送区政府办审定后,再答复代表,充分反映了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严肃认真的态度,也保证了办复的质量。同时,两院对办理代表建议也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

  区人大对议案、建议也加大了督办力度,采取了由区人大人事联络工委综合督办和各工委对口督办等办法,使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得到认真落实。总的来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一些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如赤岗南路“行路难”的问题、新滘七万人饮水难问题、三滘村后滘危桥重建通车等问题得到解决,人大代表的作用也得到较好发挥,人民群众是满意的,有力地推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值得研究的问题

  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认真研究。

  1、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代表当中居委会人员占一定比例,这些代表虽然有易于接近选民,收集、听取民意的优势,但由于看问题的角度及文化水平局限,有的代表在形成议案时往往只提出了问题,却没有提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方案,有的议案内容不够成熟、解决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有的就事论事,没有从根本上提出解决问题手段。有的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不够具体、提出问题不够明确,有的站在局部利益上提问题,有的只是三言两语,有的书写迹潦草或写得不清,让承办单位难以辩别,有

  的是一事多议等等。造成整体上代表提出议案,建议质量不够高,影响了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2、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议案、建议办理上效果不明显。有的办理难度较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办好有一定困难;有的涉及政策上、体制上问题或受其他客观原因的影响,要解决问题需要有一个过程,如有的代表提出要求落实在集体企业退休的高级知识分子待遇,这涉及到所有制问题,要区政府从财力上全部解决,有一定难度,要办好确实有困难;有的确实存在政府职能部门对代表议案、建议重视不够,抓得不紧,措施不够落实,使议案、建议的办理得不到真正的落实等。

  3、代表提出建议中,属于市和区双重职权范围,但要得到市职能部门支持才能解决的占有一定比例,而最终得到解决比例不多。我区已召开四次人代会,代表提出的建议719件,其中属市职权范围的242件,占34%。对这些建议,单靠区的能力不能解决问题,我们积极向市人大反映,通过市、区代表联合视察、联合督办,上、下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如:昌岗路十字路口花岛的拆除,解决了严重塞车的问题;滨江中二小噪音污染问题,在江湾桥上建起了隔音屏障等问题得到解决,都是通过市、区代表联合监督,使建议得以落实。但这些问题得到解决所占的比例不高。

  4、代表反馈办复意见率不够高。在办复中,有的代表对反馈办复情况不及时、不够积极,如去年办复建议中,收到人大代表对建议办复意见表,仅占提出建议总人数的45.3%,如果用此情况来分析代表对职能部门办复代表建议的“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就很难说明问题,也使人大对办复质量如何很难掌握。

  三、几点对策

  1、加强对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素质。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人大的制度、理论和法律知识,掌握人大工作的方法、原则和程序,才能

  真正履行好代表职责。同时,人大应专门就如何提出议案、建议质量进行专题辅导讲座,并要求代表平时多与选民接触,就本地区重要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从总体上、全局上把握问题,在听取选民意见

  时,也征求业务部门意见,使议案、建议提出更符合我区实际。

  2、政府在办理议案、建议时,不仅要将情况答复代表,也要及时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对话,从政府角度提出意见,征求代表的意见,使提建议与办理者之间互相默契,既做好工作,又使代表体谅政府,促进问题的解决。有的问题政府办理有一定难度的,建议政府采取与代表对话的方式,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

  3、人大代表联组要做好引导工作。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由于工作职业、结构、年龄、文化水平等原因,往往是站在自身角度提问题。联组要将本街道、本地区问题及时向代表通报,让代表知情、知政,如有些正在办理的事情,代表不了解的,联组要做好引导,并让代表做好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使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符合实际。

  4、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以严肃认真办复代表提出建议,人大代表也要以认真态度对待,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作个答复,将建议反馈意见表及时回复我们,以利于我们掌握情

  况,也是提高建议办复质量的一个途径。

  此外,合理调整代表的结构比例。按照选举代表的有关规定,其中工人、农民、其他劳动者、知识分子等有一定比例规定,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各种经济成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代表中各种结构比例要作相应调整,从而选出具有一定当政能力代表,从整体上提高代表素质,也为提高议案、建议质量打下基础。

篇五: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精品文章

  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在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视下,各地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卓有成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答复不规范。有的承办单位未在法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如,我们在对**年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不满意”的7件代表建议进行调研时,就发现有6件是因“未答复”引起的。有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答复不准确,甚至答复了与建议无关的事项;有的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有的代表建议为多位代表联名提出,但个别承办单位只答复了部分代表,并未全部答复。这些问题的存在,挫伤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导致了一些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不满意。

  二是个别承办单位答复与落实之间伸缩空间太大。个别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措施具体,但并未按答复意见上承诺的去抓落实,征求代表意见时,代表仅仅是对答复意见满意,并非对落实效果满意。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时承诺给予落实,但近期、远期规划不明确,落实期限无法把握,致使有些建议,代表连续提了几年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三是个别建议责任分工不清,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个别

  精品文章

  承办单位对不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代表建议,既不按法定时限退回交办单位,又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只是在面复时说明不应自己承办,延误了建议的正常办理。部分建议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在实际办理过程中,一些单位只从本部门的角度考虑事情,强调困难多,主动承担任务少,出现“主办难办,会办不办”的现象。这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要克服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要创新方法,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代表的首次满意率。一是要认真研究,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各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件后,要认真组织研究,了解清楚代表的真实意图,有针对性地进行办理。二是要开门纳谏,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性。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承办单位要主动将代表请进来,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要狠抓落实,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性。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上不能一答了之,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好对代表的承诺,并在适当的时候邀请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访,真正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其次,要不断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承办单位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扎实地去办,不折不扣地办好。一是要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办理工作。要根据各自的办理任务,抓紧进行安排部署,真正使建议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要注重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从实际

  精品文章

  出发,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办理,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条件尚不成熟的要列入议事日程,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解决的也要认真参考借鉴,并把国家的相关政策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代表的理解。三是要加强各承办单位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要积极建立联系渠道,密切协作,多酝酿、多协商,不推诿、不扯皮,共同研究解决,共同行文答复。

  最后,要强化重点督办,切实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通过重点代表建议督办、跟踪办理结果等方式,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要通过以点带面、树标导向等方式对一些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真正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各承办部门要把代表的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效果的标准,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和奖惩机制,强化督查和考核力度,促进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

  

  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人大和政府职能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办理工作程序,使建议的办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代表建议的落实办理,不仅有效地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政府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而且极大地调动了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热情,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但是,当前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和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承办部门代表建设重视不够,落实效率较低。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代表的建议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对办理工作认识不高,存在着敷衍应付、消极推诿的现象。

  二是个别承办单位流于形式,将建议办理变成答复。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一些承办单位把答复当作办理,对代表建议不做深入细致研究,更没有把代表建议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加以推进,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把办理建议落到实处,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只是将原来所做的工作拿来答复了事,对需要现在立即做的和长期要做的没有一个整体安排和规划,更没有把一件事抓到底的保障措施。

  三是一些承办部门工作缺乏连续性,推进落实力度不足,建议办理不到位,致使人大代表围绕解决民生、维护发展等方面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和意见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建议办理虎头蛇

  尾。

  四是一些代表建议涉及面广,由单一部门承办有局限性。现在一些代表建议内容牵涉多项业务,落实办理需要政府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只是简单地把建议办理交由一个部门承办难以全面落实好建议,应建立综合协调办理机制,加大建议办理落实力度。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承办工作制度,具体办理工作的原则、方法、时间和交办、催办、审查、答复各环节的工作程序,严格把关,抓好落实执行。对于政府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建议,要做到工作措施到位、承办任务落实、承办人员落实;对于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落实的建议,政府要成立协调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推进,坚决杜绝以答复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的现象。

  二是跟踪问效,讲求实效。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监督力度,列为对政府工作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代表建议交办后,在办理过程中,要定时进行监督。办理工作结束后,代表工作机构应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或走访代表的形式,对办理结果进行调查研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办理不满意的,要求限期重新办理,对仍需继续抓落实的,落实专门机构负责督办验收,直到问题圆满解决为止。年终人大常委会要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总结梳理,没有办理或办理不了的要协调推进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议办理到位。

  三是积极探索,加大力度。办理代表建议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不断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促进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每年年底或次年人代会前,对承办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评选出办理代表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办理代表建议推诿扯皮、延误不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职能部门,应追究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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