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文件(5篇)
篇一:双向转诊文件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一、概述二、适用范围三、转诊原则●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自主选择权。●以基层为依托,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门户和筛选作用。●以分级为导向,实现患者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流动。●以规范为保障,建立健全转诊程序和标准。●以协作为纽带,加强上下级医院之间的沟通和配合。●以效果为评价,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四、转诊类型●上转诊:指基层医疗机构将符合上转诊条件的患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转送至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的行为。●下转诊:指上级医院将符合下转诊条件的患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转回至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后续管理或康复治疗的行为。
五、转诊条件(一)上转诊条件●病情严重程度:如危重、急重、复杂等。●诊断确定程度:如未明确、不确定、需进一步检查等。●治疗需求程度:如需特殊、专业、高端等。●治疗效果程度:如无效、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基层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必要的诊断或治疗服务,或超出其诊疗范围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经过初步诊治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需要进一步检查、鉴别诊断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经过规范治疗后,病情未见好转,或出现不良反应、并发症等,需要调整治疗方案或采用其他治疗手段的患者。●基层医疗机构认为有必要进行专科会诊、多学科协作、临床试验等的患者。●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转诊要求,并符合上转诊标准的患者。(二)下转诊条件
●病情稳定程度:如无危险、无并发症、无需特殊监护等。●诊断明确程度:如已确定、已排除、已告知等。●治疗完成程度:如已达目标、已终止、已转换等。●后续需求程度:如需随访、需康复、需健康教育等。●上级医院已完成必要的诊断或治疗服务,或达到其诊疗目标的患者。●上级医院经过规范治疗后,病情已稳定,无需特殊监护或治疗手段的患者。●上级医院认为有必要进行基层医疗机构的后续管理或康复治疗的患者。●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下转诊要求,并符合下转诊标准的患者。六、转诊程序(一)上转诊程序1.转诊申请:基层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需求,填写《医疗双向转
诊申请单》,并报主任医师审核同意。如遇紧急情况,可由主任医师直接填写并签字。2.转诊联系:基层医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上级医院的相关科室联系,说明转诊原因和目的,并确定接收科室和医生。如遇紧急情况,可由主任医师直接联系。3.转诊告知:基层医生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转诊原因和目的,并告知接收医院和科室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签署《医疗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4.转诊准备:基层医生将《医疗双向转诊申请单》和《医疗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复印一份,分别留存于基层医疗机构和接收医院。另外,基层医生还应当将患者的相关诊疗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整理好,交给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便于上级医院查阅和使用。5.转诊执行:基层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转诊方式,安排患者及时前往
接收医院,并提供必要的陪同和护送服务。如遇紧急情况,可由主任医师直接安排。6.转诊反馈:基层医生在转诊后,应当及时与接收医院的相关科室和医生沟通,了解患者的诊疗情况和转诊效果,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医疗双向转诊反馈单》中。同时,基层医生还应当根据接收医院的建议,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二)下转诊程序1.转诊申请:上级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需求,填写《医疗双向转诊申请单》,并报主任医师审核同意。如遇紧急情况,可由主任医师直接填写并签字。2.转诊联系:上级医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基层医疗机构的相关科室联系,说明转诊原因和目的,并确定接收科室和医生。如遇紧急情况,可由主任医师直接联系。3.转诊告知:上级医生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转诊原因和目的,并
告知接收机构和科室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签署《医疗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4.转诊准备:上级医生将《医疗双向转诊申请单》和《医疗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复印一份,分别留存于上级医院和接收机构。另外,上级医生还应当将患者的相关诊疗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影像资料等)整理好,交给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便于基层医疗机构查阅和使用。5.转诊执行:上级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转诊方式,安排患者及时前往接收机构,并提供必要的陪同和护送服务。如遇紧急情况,可由主任医师直接安排。6.转诊反馈:上级医生在转诊后,应当及时与接收机构的相关科室和医生沟通,了解患者的诊疗情况和转诊效果,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医疗双向转诊反馈单》中。同时,上级医生还应当根据接收机构的建议,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七、转诊标准(一)上转诊标准
●转诊范围: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优先选择与其建立了合作关系的上级医院进行转诊,如无合作关系的,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上级医院进行转诊。基层医疗机构不得将患者转诊至同级或低级医疗机构。●转诊方式:基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选择合适的转诊方式,包括自行前往、安排车辆、拨打120等。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保证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转诊时间:基层医疗机构应当尽快完成转诊申请、联系、告知、准备等工作,并安排患者及时前往接收医院。一般情况下,转诊工作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如遇紧急情况,转诊工作应当在2小时内完成。(二)下转诊标准●转诊范围:上级医院应当优先选择与其建立了合作关系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诊,如无合作关系的,可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转诊。上级医院不得将患者转诊至同级或低级医院。●转诊方式:上级医院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意愿,选择合适的转诊方式,包括自行前往、安排车辆、拨打120等。上级医院应当保证患者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转诊时间:上级医院应当尽快完成转诊申请、联系、告知、准备等工作,并安排患者及时前往接收机构。一般情况下,转诊工作应当在出院前或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如遇紧急情况,转诊工作应当在2小时内完成。八、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医疗双向转诊申请单》●《医疗双向转诊知情同意书》●《医疗双向转诊反馈单》九、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医疗双向转诊制度:指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诊疗需求,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现患者在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有序流动的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指本市所有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院和其他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上级医院:指本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及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院。●转诊申请单:指基层医疗机构或上级医院在进行转诊时,填写的表明转诊原因、目的、方式、时间等信息的单据。●转诊知情同意书:指基层医疗机构或上级医院在进行转诊时,向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说明转诊原因、目的、方式、时间等信息,并征得其同意并签字的书面文件。●转诊反馈单:指基层医疗机构或上级医院在转诊后,与接收机构或医院沟通,了解患者的诊疗情况和转诊效果,并记录相关信息的单据。十、结束语●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篇二:双向转诊文件
医院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血压、糖
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单病种转诊指征和双向转诊流
程图的通知》精神,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
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首诊在
基层、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满足老百姓
的就医需求。结合我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资源占有情况、专科优势、人才特点、救治能力等实际情况,开展我院与基
层医疗机构“医联体”协作模式,并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双
向转诊协议,特制定《自治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
实施方案》。请科室认真组织学习并组织实施。
人民医院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级诊疗工作实
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各级医疗
机构之间分工合理、服务规范、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
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医疗服务管理机制,引导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结合我
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资源占有情况、专科优势、人才特点、救
治能力等实际情况,满足病人就医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立足我县经济
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
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提高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
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
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
我县市级情况的分级诊疗制度及双向转诊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资源共享。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现我院与
基层卫生资源共享,促进卫生资源有效利用,提高基层诊疗
能力和水平。
(二)患者自愿。坚持以人为本和群众利益导向,充分
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政策导向。充分利用医保政策杠杆,引导患者一
般疾病基层首诊,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到县级医院就诊,逐步形成有序就医的习惯。
(四)连续便捷。充分利用卫生信息化管理手段,为患
者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总体目标
到2017年,初步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逐步建立
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力争实现
90%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
到2020年,我院及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分级诊疗服务能
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层级优化、职
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
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
步形成。
四、工作内容
(一)推进基层首诊,规范分级诊疗
.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疗。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扁桃体炎(非手术)、急性肠炎、小儿支气管炎、慢性胃炎、前列腺增生症(非手术)、腰肌
劳损、疱疹性咽炎、上呼吸道感染、小儿支气管肺炎、急性
扁桃体炎、慢性胆囊炎、附件炎、骨性关节炎(非手术)、风湿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非手术)、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迁延期)、盆腔炎、高血压病、颈椎病、肩周炎、慢性支气管炎等诊断明确和病情稳定的慢
性病治疗、康复、护理、复查、随访,传染病发现及转诊。
.人民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危重患者
的抢救、疑难复杂病例的诊治;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
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根据《重
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部分单病种转
诊指征和双向转诊流程图的通知》要求,接收和向上级医院
转诊部分单病种患者;对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转回基层医疗
机构继续治疗。
.三级医院(含市级医院)提供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
病诊疗服务。
(二)明确功能定位,开展双向转诊。
.基层医疗机构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将患者转入
我院:
(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按《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双向转诊条件的。
(2)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
的病例。
(3)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
的病例。
(5)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6)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7)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8)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9)患者本人或家属要求转入我院救治的。
(10)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
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特殊患者因病情需要
或患者要求,可越级转往三级医院。
.我院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将患者转入上级医院:(1)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转
诊指针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2)根据《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部分单病种转诊指征和双向转诊流程图的通知》要求,有转诊指针的部分单病种(脊髓损伤、老年病综合征、脑卒
中、颅脑创伤、冠心病、心力衰竭、垂体-肾上腺疾病、周
围神经病损、人工髓/膝关节置换术后、膝关节前交叉韧带
重建术后、骨折术后、手外伤、各类重性精神障碍、痴呆伴
发的行为和精神障碍严重精神药物副反应者)患者。
(3)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3.我院在对于以下患者可转入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
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老年护理病人。
(5)心理障碍等精神疾病,病情稳定康复期病人。
(6)患者要求转入下级医院继续治疗的。
(三)保障医疗安全,落实急慢分治。
1.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
者原则上应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如有需要的按规定有序转
入我院。
2.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
症患者和术后复诊等可由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到我院或直接
到我院就诊。
3.各基层医疗机构及我院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
疗服务,不得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我院各
临床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由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病人,确保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
(四)加快体制创新,推进上下联动。
.我院积极推进建立多种形式的纵向医疗合作。我院加
盟重医附二院为龙头的“医联体”,并与重医附一院、西南
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立了友好
协作平台,以技术、管理、服务为纽带,进一步提高了我院
的综合实力,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
.与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医联体”协作模式。为基层医
疗机构免费提供进修学习的平台,根据基层卫生院业务开展
实际情况,定期选拨业务骨干在基层医疗机构坐诊,提高基
层服务能力。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
赴基层服务满半至一年,否则不予晋升。
.规范绩效考核。对各级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和程序转
入我院就诊的患者,根据转运里程、转运时间、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等对基层医疗机构转运医务人员及其医疗机构管
理者予以考核发放“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绩效补助(往返
油费、过路费等另算)。对符合转诊条件应当转诊而未转诊
的,扣罚“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绩效补助。
对我院按规定和程序转诊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
人员按20元/人发放“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绩效补助,对
不按规定和程序转诊的,给予相应处罚。
.每年由我院主办一次以“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为主
题的学术交流会,共同探讨学术进展,解决在工作中遇到业
务难题。对在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医疗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医
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持续改进。
五、双向转诊流程及要求
(一)危急重症病人一基层医生填好《基层医疗机构转
人民医院转诊单》后,直接通过拨打“120”或“**”由我
院派车接诊患者;或由基层医疗机构直接派救护车将患者护
送至我院急诊科(未来得及填写《基层医疗机构转人民医院
转诊单》的可在急诊科补填)。患者到我院急诊科后立即进
入急诊“绿色通道”管理,确保危急重患者得到有效医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时间,进一步提高危急重患者的抢救成功
率。
(二)平诊转诊病人一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医师填写好
《基层医疗机构转人民医院转诊单》并由患者持《转诊单》
到我院急诊科进行登记、分诊。如病人诊断明确可持《转诊
单》直接到临床科室就诊。
转诊医师可提前拨打我院预约电话(对外医疗办:**、手机:**预约中心:**、急诊科:**)进行预约住院。
(三)急诊科在接到转诊病人后,对病人进行登记、分
诊,安排病人到相应科室住院治疗,同时将基层医疗机构转
诊医师联系方式告知我院相应科室的接诊医师。
(四)我院住院医生对转诊病人进行诊治后,需将该病
人的检验检查信息、诊治情况告知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医师,以便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归档和跟踪服务。
(五)对病情稳定或不需要特殊医疗器械进行康复治疗
的病人,我院应动员其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并填写
《人民医院转基层医院转诊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患者
带回基层医疗机构,一份交对外医疗办进行登记存档。
(六)120急诊中心负责作好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转诊
病人的登记。
六、保障措施
医院成立“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各临床科室主任。
“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对外医
疗办,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的处理、协调。
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领导小组职责与分工:
.急诊科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转诊接待、登记、分诊、绩
效、油费、过路费发放等工作;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医疗协
调及医护质量管理;
.延伸服务中心负责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到我院患者的预约服务工作。
.医务科、临床药学室负责监督转诊病人诊疗情况,做
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确保患者医疗安全,减轻患者负担。
.门诊办负责协调基层医疗机构部分转诊至我院,但无
需住院治疗的患者进行门诊诊疗,以及协调转诊患者优先检
查、优先缴费、优先取药等事宜。
.对外医疗办、医务科负责加强政策培训,让我院全体
医务人员及基层医疗机构了解双向转诊的意义、原则,掌握
双向转诊流程,确保转诊渠道畅通;加强与基层医疗机构信
息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转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考核分级
诊疗及双向转诊具体工作,发放”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绩
效等补助;建立双向转诊工作评价体系,为年底的总结表彰
大会表彰大会提供依据。
.宣传科加大宣传力度,将本院简介、特色、知名专家
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等编印成册,发至社区医疗机构及
群众手中,让群众了解我院情况,提高我院的知名度。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双向转诊文件篇四:双向转诊文件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制定日期:年月日
修订日期:年月日
一、总则
1.1为促进基层医疗与专科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双向转诊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科室、人员。
二、双向转诊的定义
2.1本制度中,双向转诊指患者在基层医院就诊后需要到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治时,由基层医院向专科医院进行转诊;患者在专科医院诊治后需要回基层医院随访或继续治疗时,由专科医院向基层医院进行返诊。
三、双向转诊的申请流程
3.1基层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生应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并向专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
3.2专科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接受转诊,并及时通知基层医院和患者本次转诊的具体安排。
3.3患者在转诊时应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并于专科医院完成挂号手续。
四、双向转诊的实施
4.1基层医院应根据患者情况安排合适的专科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
4.2专科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现有资源,提供符合患者需求的医疗服务。
4.3双向转诊过程中,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交流患者的病情信息与治疗方案。
五、双向转诊的收费标准
5.1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5.2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在转诊时告知患者相关的费用标准。
六、双向转诊的评估与反馈
6.1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定期进行转诊工作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以优化转诊制度。
6.2患者和家属可以通过意见反馈、投诉等途径反映双向转诊过程中的问题和不满意情况。
总结:
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基层医院: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等。
-专科医院:指具备较高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医院,如大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
-转诊申请书:医生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填写的书面申请。
-沟通协作:指基层医院与专科医院进行信息共享、病例讨论、治疗方案制定等方面的密切合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
-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指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医疗费用价格政策。
-意见反馈:指患者和家属对双向转诊制度提出建议或反馈意见。
-投诉:指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机构在双向转诊过程中涉及的不当行为进行的投诉行为。
篇五:双向转诊文件
双向转诊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双向转诊领导小组成立文件
日期:[日期]
文件编号:[编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我单位的需要,经充分研究讨论,决定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以推动更加顺畅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一、背景和目的:
作为我单位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双向转诊对于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至关重要。然而,目前存在着双向转诊过程中协调不畅、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导致患者就医流程缓慢,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资源。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双向转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单位决定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该小组将负责制定并推动双向转诊政策和流程的优化,促进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患者能够迅速顺利地进行转诊。
二、职责与权限:
1.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双向转诊流程、信
息共享标准等,并提交给相关部门批准。
2.协调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确保转诊医生和接诊医生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畅通。
3.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落实双向转诊政策及流程,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跟踪和评估。
4.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应用,提高双向转诊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与其它医疗机构、卫生部门以及保险机构进行信息共享和资源合作。
三、组成人员:
1.主任:[姓名],[职务]
2.副主任:[姓名],[职务]
3.成员:[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姓名],[职务];[姓名],[职务]
四、工作安排:
1.本小组将每季度举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并解决相关问题,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本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完成各自分工任务,并及时向主任汇报工作进展。
3.本小组将制定工作计划并定期汇报工作成果和问题解决情况,向相关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五、生效与解释:
该文件自领导小组成立之日起生效,并且有效期为两年。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请各位领导审阅并签署该文件,表示对双向转诊领导小组的成立和支持。
谢谢!
[发起单位名称]
[单位领导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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