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顶好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优秀范文 >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3篇

时间:2023-11-08 10:48:02 来源:顶好范文网
导读: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确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确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3篇,供大家参考。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3篇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确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美丽新赵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大力开展主题学习宣贯活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学习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级分批组织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主题学习全覆盖。通过主题学习宣贯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在源头管控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持重防严管,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不得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名义降低安全门槛。紧盯施工中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运用线上检查和实地督导手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对直接关系安全的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赵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审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赵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述职考核、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完善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对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紧盯事故多发、安全风险较高、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职责交叉单位,适时开展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赵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继续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督办、约谈、整改令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广播电视等平台载体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部门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兑现奖励。将安全生产举报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必修课程,列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6.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办)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深挖原因、研究规律,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坚决做到“不贰过”。(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及时掌握动态、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服务、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8.完善复工(产)监管机制。利用风险监测预警、“双控”机制信息平台等系统,强化现场检查与网上巡查,对高危行业、高风险企业进行点对点调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台账,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压实签字验收责任,确保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

  9.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照《赵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整治标准,在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农用机械、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专项督查、安委会抽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0.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监管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固化“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追责问责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强化重点时期、特殊时段督查。健全重点时期安全生产调度制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暑期、汛期、国庆、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12.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策”安全提质升级,巩固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开展危化生产企业“五室”搬迁和“四库”整治“回头看”,全面核查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完成情况,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实现“四个系统”有效应用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及时淘汰更新、改造老旧化工装置,开展液化烃储罐区专项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不断降低安全风险等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创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标杆企业,推广标准化标杆示范经验和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模板运行,对氯化、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开展专项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13.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五年内(2022.1-2027.1)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乡级政府、村(居)委会严格落实禁放和“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责任与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工商贸行业。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开展重点检查事项“回头看”,推动“钢8条、铝7条、粉6条”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开展粉尘涉爆(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消防安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工程,紧盯高层建筑、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依法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开展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深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6.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及设备,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督促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及商贸服务业等场所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引导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7.道路交通运输。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排查督查,有效防范化解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造成的安全风险。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专项行动,针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行车秩序管理。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监管,深化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违法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环节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危货道路运单电子化,坚决打击非法托运和违法运输行为。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团雾多发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健全寄递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防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8.建筑施工和城市运营。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专项治理,强化高速公路、水利建设等大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全年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暗查暗访。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地下管线、管廊以及供水、供热、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防范漏气、淹溺、爆炸和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自建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将自建房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新建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新建自建房建设程序,健全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制度,把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纳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日常监管范围,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等行为。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部门,健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0.燃气安全。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燃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充装、使用(含农村燃气)及燃气工程、燃气具等全链条全过程安全风险。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完善燃气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行业“一城一企”重组,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推进“瓶改管”。加快推进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含县城)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农村气代煤“两员”管理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和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1.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危化企业、燃气行业领域等特种设备整治力度,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未经登记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快特种设备智慧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现场监督检查APP。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2.危险废物。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打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提升园区内项目关联度,推动不符合园区定位企业退出。规范实施化工园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支持首批入选园区建设智能化平台、配置监测管控设备、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示范带动全县园区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管理。在所有园区推广智能化监管系统,有效管控“五种人”的不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4.农机。持续深化农业机械、农药、畜牧养殖、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农村沼气等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农业行业领域防寒潮大风、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围绕春夏秋等关键季节,以禁限用等高风险农药为重点,持续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5.文化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加大对旅游景区内的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公共文化场馆、文物古建、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娱场所加强安全监管,加强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开展消防、防汛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6.校园安全。开展以校车安全、高校实验室安全、校内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各类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部署停用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非国标校车。壮大学校安全工作专家队伍,推动校园安全巡回检查常态化。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全员性、实战性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逃生疏散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7.医疗卫生。突出对卫生健康系统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液氧(制氧)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对易燃易爆、毒麻药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强化电梯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维保及巡检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工作正常运行。在全系统开展“打非治违”、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8.水利。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作业安全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三违”等现象,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严防坍塌、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强化水质化验室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9.有限空间作业。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督促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印染、建材等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决防范中毒、窒息、坠落、溺水、坍塌等事故。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存在燃爆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按照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管控,为作业人员配备空气呼吸装置及相关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作业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全链条监督、精细化管理,推进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0.其他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油气管道保护、高风险体育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生产、电网运营、再生资源回收、放射性物品、人防工程、供销、气象以及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持续加大暗访和打非力度

  31.深化重点领域暗访检查。安委会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危化品、工贸领域;住建部门抓好建筑施工、自建房领域;公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领域;城管部门抓好燃气领域;交通运输部门抓好交通运输领域;文旅部门抓好旅游景区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抓好特种设备领域;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农业生产领域;消防救援队伍抓好消防领域)开展一次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一轮一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系统梳理事故案例、日常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企业、显性风险因素、隐蔽风险因素,深入剖析部门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3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33.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深入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检查,“一企一策”精准执法,开展县域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培养县区执法“领头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执法决定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重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4.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凡是发生瞒报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严肃惩处瞒报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员。加强典型执法案件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扩大传播效果,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瞄准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等“关键少数”,不断释放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监察执法威慑力,切实达到“通报一案规范一域、曝光一企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5.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完成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大力推广视频巡查、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实现数据快速采集、执法标准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提高执法效率。开展区域、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分析研判,对高风险企业精准画像,实现对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6.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一网通办”。建立“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实行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举措。寓服务于执法中,执法检查前实施告知提醒,执法检查中纠偏纠错,执法检查后进行教育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37.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深化“讲廉洁、转作风、强能力”活动,全面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第一响应人”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报警、灾害信息统计、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8.加强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依申请合理确定三级及以下企业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强化标准化评审监督,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评审不严格甚至弄虚作假的标准化评审单位取消评审资格,对运转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工作,持续推动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管理体系,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9.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覆盖率。强化“双公示”等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力度,提高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质量和结果运用效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应用,加大联合奖惩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40.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持续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生产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投保动态全覆盖。加强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监管,加强对技术服务的全过程监管,对不到现场服务、服务质量低下的坚决清除。强化企业工伤保险预防保障功能,利用工伤预防费开展企业班组长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加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

  4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执法普法制度,创新执法模式。通过门户网站、知识竞赛、微信公众号、主题宣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宣传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宣传报道。加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党和人民守夜人”良好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处置灾害事故舆情,正确引导舆论走向。配合做好安全宣传志愿服务五级体系、三级队伍建设。持续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3.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五进”、“安全生产月”“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同行”等活动,丰富完善“农村大喇叭”播放内容,创建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探索社会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及路径。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强化安全生产救援能力建设

  44.加强救援体系建设。完善指挥体系,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应对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各级总体预案和各专项、各部门预案,强化各类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加强安全生产救援、防汛抢险救援、抗震救灾等各类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

  45.加强救援演练工作。加强预案内容审查和衔接把关,不断提升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县乡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双盲”演练,强化预案演练管理,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城乡燃气、人员紧急疏散等综合性实战演练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演练。(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确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美丽新赵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大力开展主题学习宣贯活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学习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级分批组织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主题学习全覆盖。通过主题学习宣贯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在源头管控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持重防严管,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不得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名义降低安全门槛。紧盯施工中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运用线上检查和实地督导手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对直接关系安全的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赵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审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赵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述职考核、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完善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对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紧盯事故多发、安全风险较高、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职责交叉单位,适时开展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赵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继续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督办、约谈、整改令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广播电视等平台载体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部门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兑现奖励。将安全生产举报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必修课程,列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6.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办)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深挖原因、研究规律,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坚决做到“不贰过”。(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及时掌握动态、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服务、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8.完善复工(产)监管机制。利用风险监测预警、“双控”机制信息平台等系统,强化现场检查与网上巡查,对高危行业、高风险企业进行点对点调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台账,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压实签字验收责任,确保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

  9.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照《赵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整治标准,在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农用机械、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专项督查、安委会抽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0.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监管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固化“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追责问责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强化重点时期、特殊时段督查。健全重点时期安全生产调度制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暑期、汛期、国庆、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12.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策”安全提质升级,巩固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开展危化生产企业“五室”搬迁和“四库”整治“回头看”,全面核查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完成情况,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实现“四个系统”有效应用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及时淘汰更新、改造老旧化工装置,开展液化烃储罐区专项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不断降低安全风险等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创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标杆企业,推广标准化标杆示范经验和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模板运行,对氯化、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开展专项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13.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五年内(2022.1-2027.1)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乡级政府、村(居)委会严格落实禁放和“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责任与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工商贸行业。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开展重点检查事项“回头看”,推动“钢8条、铝7条、粉6条”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开展粉尘涉爆(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消防安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工程,紧盯高层建筑、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依法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开展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深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6.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及设备,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督促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及商贸服务业等场所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引导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7.道路交通运输。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排查督查,有效防范化解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造成的安全风险。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专项行动,针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行车秩序管理。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监管,深化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违法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环节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危货道路运单电子化,坚决打击非法托运和违法运输行为。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团雾多发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健全寄递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防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8.建筑施工和城市运营。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专项治理,强化高速公路、水利建设等大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全年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暗查暗访。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地下管线、管廊以及供水、供热、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防范漏气、淹溺、爆炸和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自建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将自建房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新建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新建自建房建设程序,健全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制度,把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纳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日常监管范围,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等行为。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部门,健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0.燃气安全。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燃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充装、使用(含农村燃气)及燃气工程、燃气具等全链条全过程安全风险。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完善燃气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行业“一城一企”重组,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推进“瓶改管”。加快推进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含县城)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农村气代煤“两员”管理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和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1.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危化企业、燃气行业领域等特种设备整治力度,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未经登记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快特种设备智慧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现场监督检查APP。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2.危险废物。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打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提升园区内项目关联度,推动不符合园区定位企业退出。规范实施化工园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支持首批入选园区建设智能化平台、配置监测管控设备、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示范带动全县园区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管理。在所有园区推广智能化监管系统,有效管控“五种人”的不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4.农机。持续深化农业机械、农药、畜牧养殖、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农村沼气等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农业行业领域防寒潮大风、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围绕春夏秋等关键季节,以禁限用等高风险农药为重点,持续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5.文化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加大对旅游景区内的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公共文化场馆、文物古建、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娱场所加强安全监管,加强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开展消防、防汛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6.校园安全。开展以校车安全、高校实验室安全、校内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各类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部署停用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非国标校车。壮大学校安全工作专家队伍,推动校园安全巡回检查常态化。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全员性、实战性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逃生疏散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7.医疗卫生。突出对卫生健康系统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液氧(制氧)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对易燃易爆、毒麻药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强化电梯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维保及巡检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工作正常运行。在全系统开展“打非治违”、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8.水利。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作业安全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三违”等现象,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严防坍塌、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强化水质化验室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9.有限空间作业。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督促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印染、建材等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决防范中毒、窒息、坠落、溺水、坍塌等事故。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存在燃爆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按照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管控,为作业人员配备空气呼吸装置及相关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作业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全链条监督、精细化管理,推进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0.其他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油气管道保护、高风险体育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生产、电网运营、再生资源回收、放射性物品、人防工程、供销、气象以及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持续加大暗访和打非力度

  31.深化重点领域暗访检查。安委会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危化品、工贸领域;住建部门抓好建筑施工、自建房领域;公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领域;城管部门抓好燃气领域;交通运输部门抓好交通运输领域;文旅部门抓好旅游景区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抓好特种设备领域;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农业生产领域;消防救援队伍抓好消防领域)开展一次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一轮一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系统梳理事故案例、日常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企业、显性风险因素、隐蔽风险因素,深入剖析部门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3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33.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深入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检查,“一企一策”精准执法,开展县域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培养县区执法“领头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执法决定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重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4.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凡是发生瞒报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严肃惩处瞒报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员。加强典型执法案件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扩大传播效果,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瞄准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等“关键少数”,不断释放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监察执法威慑力,切实达到“通报一案规范一域、曝光一企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5.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完成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大力推广视频巡查、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实现数据快速采集、执法标准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提高执法效率。开展区域、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分析研判,对高风险企业精准画像,实现对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6.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一网通办”。建立“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实行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举措。寓服务于执法中,执法检查前实施告知提醒,执法检查中纠偏纠错,执法检查后进行教育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37.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深化“讲廉洁、转作风、强能力”活动,全面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第一响应人”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报警、灾害信息统计、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8.加强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依申请合理确定三级及以下企业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强化标准化评审监督,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评审不严格甚至弄虚作假的标准化评审单位取消评审资格,对运转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工作,持续推动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管理体系,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9.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覆盖率。强化“双公示”等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力度,提高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质量和结果运用效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应用,加大联合奖惩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40.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持续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生产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投保动态全覆盖。加强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监管,加强对技术服务的全过程监管,对不到现场服务、服务质量低下的坚决清除。强化企业工伤保险预防保障功能,利用工伤预防费开展企业班组长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加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

  4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执法普法制度,创新执法模式。通过门户网站、知识竞赛、微信公众号、主题宣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宣传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宣传报道。加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党和人民守夜人”良好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处置灾害事故舆情,正确引导舆论走向。配合做好安全宣传志愿服务五级体系、三级队伍建设。持续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3.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五进”、“安全生产月”“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同行”等活动,丰富完善“农村大喇叭”播放内容,创建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探索社会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及路径。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强化安全生产救援能力建设

  44.加强救援体系建设。完善指挥体系,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应对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各级总体预案和各专项、各部门预案,强化各类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加强安全生产救援、防汛抢险救援、抗震救灾等各类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

  45.加强救援演练工作。加强预案内容审查和衔接把关,不断提升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县乡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双盲”演练,强化预案演练管理,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城乡燃气、人员紧急疏散等综合性实战演练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演练。(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

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点(完整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县安委会研究,确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美丽新赵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完善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

  1.大力开展主题学习宣贯活动。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

  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题宣贯活动,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重点班次学习内容,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级分批组织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主题学习全覆盖。通过主题学习宣贯活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在源头管控上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坚持重防严管,健全重大工程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部门联审联查机制,严把规划、立项、建设等环节安全关,不得以集中审批、特事特办名义降低安全门槛。紧盯施工中重点时段、重点部位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运用线上检查和实地督导手段,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违规审批、强行上马造成事故的,实行终身追责。减少高危险性的生产企业,推进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替代改造。对直接关系安全的下放事项,实事求是开展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纠正。(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工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赵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审批)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赵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有关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述职考核、党委政府督查督办内容。完善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能力考核。(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完善巡查考核机制。对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紧盯事故多发、安全风险较高、监管力量薄弱和监管职责交叉单位,适时开展巡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组织签订《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赵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继续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通报、督办、约谈、整改令等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5.完善举报奖励机制。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广播电视等平台载体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办法》宣传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和群众通过12345政务热线、12350举报电话、部门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第一时间兑现奖励。将安全生产举报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必修课程,列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6.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的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对涉嫌瞒报的事故,一律由上级安委会(办)挂牌督办,必要时提级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整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深挖原因、研究规律,实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县受警示”,坚决做到“不贰过”。(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7.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健全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和风险联合会商机制,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及时掌握动态、研判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服务、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8.完善复工(产)监管机制。利用风险监测预警、“双控”机制信息平台等系统,强化现场检查与网上巡查,对高危行业、高风险企业进行点对点调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台账,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安全防范措施、验收标准,压实签字验收责任,确保合格一个、复产一个。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不得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

  9.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暴露出的问题隐患,对照《赵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排查整治标准,在危险化学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特种设备、农用机械、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持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专项督查、安委会抽查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0.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部门监管执法检查清单,开展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信息统计报送系统,固化“一表三清单”(情况汇总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追责问责清单)制度,定期统计、调度、通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落实防控措施,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随清。(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11.强化重点时期、特殊时段督查。健全重点时期安全生产调度制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在全国“两会”、复工复产、暑期、汛期、国庆、元旦、春节等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实,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12.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策”安全提质升级,巩固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开展危化生产企业“五室”搬迁和“四库”整治“回头看”,全面核查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完成情况,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实现“四个系统”有效应用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及时淘汰更新、改造老旧化工装置,开展液化烃储罐区专项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化工园区“十有两禁”安全整治提升,不断降低安全风险等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方位指导帮扶,创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标杆企业,推广标准化标杆示范经验和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模板运行,对氯化、硝化等高危工艺企业开展专项指导帮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13.烟花爆竹。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五年内(2022.1-2027.1)全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乡级政府、村(居)委会严格落实禁放和“打非治违”工作的主体责任与属地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

  14.工商贸行业。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开展重点检查事项“回头看”,推动“钢8条、铝7条、粉6条”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开展粉尘涉爆(涉粉作业10人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5.消防安全。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城市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治理、畅通消防“生命通道”等重点工程,紧盯高层建筑、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和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依法开展火灾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开展学校、医院、养老院和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深入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推动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和先期处置水平。推动乡镇(街道)建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6.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严把安全许可、安全容量、安全检查、秩序维护“四道关”,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及设备,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确保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督促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烈士陵园、城市综合体、大型商超及商贸服务业等场所加强日常安全管理,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引导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报警装置。(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17.道路交通运输。强化春运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排查督查,有效防范化解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局部超大客流造成的安全风险。持续深化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安全管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精细化提升专项行动,针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行车秩序管理。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监管,深化轻型货车“大吨小标”违法生产销售源头治理,加快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全环节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危货道路运单电子化,坚决打击非法托运和违法运输行为。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全部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团雾多发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健全寄递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防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8.建筑施工和城市运营。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专项治理,强化高速公路、水利建设等大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全年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暗查暗访。推行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等方面的作用。强化地下管线、管廊以及供水、供热、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防范漏气、淹溺、爆炸和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事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19.自建房。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回头看”,将自建房排查整治纳入常态化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新建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新建自建房建设程序,健全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制度,把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纳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日常监管范围,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经营等行为。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部门,健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0.燃气安全。深入开展燃气行业领域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燃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充装、使用(含农村燃气)及燃气工程、燃气具等全链条全过程安全风险。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行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完善燃气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加快推进液化石油气行业“一城一企”重组,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推进“瓶改管”。加快推进城乡燃气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含县城)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加强农村气代煤“两员”管理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和燃气行业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县双代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1.特种设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危化企业、燃气行业领域等特种设备整治力度,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未经登记使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快特种设备智慧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现场监督检查APP。深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重要时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22.危险废物。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打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指导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赵县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3.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制定完善园区产业发展指引和“禁限控”目录,提升园区内项目关联度,推动不符合园区定位企业退出。规范实施化工园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支持首批入选园区建设智能化平台、配置监测管控设备、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示范带动全县园区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管理。在所有园区推广智能化监管系统,有效管控“五种人”的不安全行为。(责任单位:县科工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4.农机。持续深化农业机械、农药、畜牧养殖、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农村沼气等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农业行业领域防寒潮大风、防火灾等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围绕春夏秋等关键季节,以禁限用等高风险农药为重点,持续加大农药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5.文化旅游。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技能培训。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汛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加大对旅游景区内的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公共文化场馆、文物古建、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娱场所加强安全监管,加强用电用气用火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指导开展消防、防汛等方面的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6.校园安全。开展以校车安全、高校实验室安全、校内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各类活动安全管理为重点的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影响师生安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按照《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部署停用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园幼儿非国标校车。壮大学校安全工作专家队伍,推动校园安全巡回检查常态化。深入推进公共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全员性、实战性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逃生疏散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7.医疗卫生。突出对卫生健康系统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液氧(制氧)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强对易燃易爆、毒麻药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强化电梯等公共设施的使用、维保及巡检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工作正常运行。在全系统开展“打非治违”、高层建筑防火、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强化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28.水利。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集中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作业安全的专项整治,坚决杜绝“三违”等现象,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严防坍塌、坠落、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全面加强水利工程施工、水利工程运行、水利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强化水质化验室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29.有限空间作业。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督促蔬菜腌制、皮革、毛皮、羽毛(绒)加工、造纸、印染、建材等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决防范中毒、窒息、坠落、溺水、坍塌等事故。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对存在燃爆火灾、中毒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按照重大安全风险实施管控,为作业人员配备空气呼吸装置及相关安全保障设施设备,作业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全链条监督、精细化管理,推进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施工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0.其他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油气管道保护、高风险体育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生产、电网运营、再生资源回收、放射性物品、人防工程、供销、气象以及其他各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持续加大暗访和打非力度

  31.深化重点领域暗访检查。安委会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应急管理部门抓好危化品、工贸领域;住建部门抓好建筑施工、自建房领域;公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领域;城管部门抓好燃气领域;交通运输部门抓好交通运输领域;文旅部门抓好旅游景区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抓好特种设备领域;农业农村部门抓好农业生产领域;消防救援队伍抓好消防领域)开展一次暗访检查、拍摄专题片,一轮一轮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系统梳理事故案例、日常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举报、网络舆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重点区域、高风险企业、显性风险因素、隐蔽风险因素,深入剖析部门监管漏洞,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管理链条和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党委、政府)

  3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油气管道乱挖乱钻、客车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33.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全面深入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执法检查,“一企一策”精准执法,开展县域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培养县区执法“领头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执法决定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重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完善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4.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凡是发生瞒报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调查处理,严肃惩处瞒报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员。加强典型执法案件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扩大传播效果,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瞄准重大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等“关键少数”,不断释放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监察执法威慑力,切实达到“通报一案规范一域、曝光一企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5.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完成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大力推广视频巡查、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实现数据快速采集、执法标准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提高执法效率。开展区域、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分析研判,对高风险企业精准画像,实现对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6.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流程网办”“一网通办”。建立“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实行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举措。寓服务于执法中,执法检查前实施告知提醒,执法检查中纠偏纠错,执法检查后进行教育引导,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37.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充实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应急管理人员和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深化“讲廉洁、转作风、强能力”活动,全面提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落实“第一响应人”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报警、灾害信息统计、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事故灾害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38.加强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依申请合理确定三级及以下企业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强化标准化评审监督,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评审不严格甚至弄虚作假的标准化评审单位取消评审资格,对运转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指导工作,持续推动企业建立以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管理体系,实现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之前,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39.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规范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诚信体系覆盖率。强化“双公示”等基础信用信息采集力度,提高企业诚信等级评定质量和结果运用效力。加强安全生产诚信政策宣贯和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完善跨行业、跨领域安全生产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应用,加大联合奖惩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

  40.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持续在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生产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投保动态全覆盖。加强保险机构事故预防服务监管,加强对技术服务的全过程监管,对不到现场服务、服务质量低下的坚决清除。强化企业工伤保险预防保障功能,利用工伤预防费开展企业班组长培训。(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工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加大宣教培训工作力度

  4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全体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执法普法制度,创新执法模式。通过门户网站、知识竞赛、微信公众号、主题宣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宣传普及工作。(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宣传报道。加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在全社会树立“党和人民守夜人”良好新形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处置灾害事故舆情,正确引导舆论走向。配合做好安全宣传志愿服务五级体系、三级队伍建设。持续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43.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知识“五进”、“安全生产月”“开工第一课”“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同行”等活动,丰富完善“农村大喇叭”播放内容,创建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探索社会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及路径。开展“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案例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九)强化安全生产救援能力建设

  44.加强救援体系建设。完善指挥体系,建立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重大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应对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优化各级总体预案和各专项、各部门预案,强化各类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加强安全生产救援、防汛抢险救援、抗震救灾等各类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

  45.加强救援演练工作。加强预案内容审查和衔接把关,不断提升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推进县乡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双盲”演练,强化预案演练管理,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围绕重要时节、重点部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城乡燃气、人员紧急疏散等综合性实战演练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演练。(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党工委、管委会)

推荐访问:完整版 全县 安全生产

本文链接:https://www.qqxam.com/fanwendaquan/youxiufanwen/106069.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24 顶好范文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湘ICP备2022022431号-3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