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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4篇

时间:2023-11-02 09:00:10 来源:顶好范文网
导读: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xx,男,汉族,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xx县人民法院xx人民法庭庭长。2006年12月参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男,汉族,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长。2006年12月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4篇,供大家参考。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4篇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篇1

  **,男,汉族,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江南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任**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庭长。

  2006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任劳任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先后担任过**法院助理审判员、**法院**法庭庭长、**法院助理审判员、**法院**法庭庭长。在多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服务宗旨,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在基层法庭工作以来,他已经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千余件,无一涉诉涉访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受到院领导和广大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民事一线审判工作中,**同志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典型案例一

  **年11月16日上午,他审理了一起债权纠纷案件,原告白某与被告李某两家系同村村民,生活在陕甘两省交界处的原始森林中,由于该处山大沟深和传统习惯,当地的村民所养牲畜以散养为主。原告白某与被告李某因一头散养的驴的所有权发生纠纷,原告白某认为该所生系其所有,而被告李某认为该头驴为其所有并将该头驴拉回家喂养。双方为该牲畜的所有权互不相让,产生了严重的矛盾分歧。由于该案涉及当地习俗和邻里感情,为了起到很好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他邀请了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镇村领导、畜牧专家、牲畜交易市场交易员等人参与了调解和审理。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本着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原则进行调解,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以及争议的焦点问题,他充分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耐心说服教育,使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该头驴由原告白某所有、原告白某给付被告李某饲养费500元的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成功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件审理中参与旁听群众达35人,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达到了教育群众和宣传法律的良好社会效果,这是**践行“审判五进”活动和巡回审理案件的典型案例之一。

  典型案例二

  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年10月,**同志上门办案,由于前期多次悉心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得到成功调解,原告撤消了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积怨最终得以化解,双方重归于好。

  原告王某2009年和丈夫离婚,今年已年过七旬,原来在**县稍木则沟居住的3孔窑洞被拆迁,现居无定所,又因常年患病,无住处更无生活来源。王某生有三个儿子,但因王某与丈夫离婚,导致三个儿子对母亲产生积怨,三人对自己的母亲均不闻不问。万般无奈之下,王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三个儿子承担对自己的赡养义务。接案后,**多次与原告的三个儿子进行沟通调解。专门来到了原告王某租住的窑洞,对该案进行了巡回审理,和王某的三个儿子促膝长谈,给他们解释法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阐明儿子赡养父母是法律义务,是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并说明家庭和睦、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同时劝说老人也要多理解儿子们的心情,体谅儿子们生活的不易,有什么问题要讲清楚,不要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会与心结。通过**同志深入细致的当庭调解,三个儿子当场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会积极承担对老母亲的赡养义务,尽到自己做儿子的本分,孝敬老人,让老人颐养千年。原告王某看到自己的三个儿子的一片孝心,也当庭提出撤回起诉,一家人最终冰释前嫌。原本一场人间悲剧最终在**同志调解下变成了一场人间温情的画面。

  因为他始终用真诚情感与当事人交流,用法官的真情向当事人传递法律的温度,用法官的正义向当事人传递法律的灵魂,**总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和宣传调研任务,他也先后获得省高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制作者、县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面对表彰和荣誉,**说:“荣誉属于集体,属于奋斗在审判一线全体法官干警!不管付出多少,但在每次办结案件后,看到差点拳掌相向的双手紧握一起的时候,看到曾经愤怒或痛苦的双眼含泪微笑的时侯,看到即将形同陌路的夫妻再次相依相偎的时候,我们就感觉一切都值了,这也就是我们一线法官最大的荣誉!”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篇2

  **,女,汉族,1988年12月16日生,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年进入**县人民法院。自参加工作以来,她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工作积极性高,受到领导和同事们一致好评。

  **年8月至**年12月,**在立案庭工作,主要从事立案审查工作。立案庭作为审判工作的窗口单位,既要积极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要为审判工作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尤其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案件速增,对法院干警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她深刻认识到立案庭作为窗口单位的重要性,始终以积极热情、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文明的举止,优质的服务,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把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把做好立案庭工作和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立案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年12月,**被调整到法院速裁中心担任审判员。在**年,她新收案件212件,旧存案件4件,结案209件,结案率96.76%,无发改案件。案件质效名列前茅。在办案过程中,她认真谨慎,严格按审限办结案件,力争做到公正与效率相结合;在送达、开庭、撰写裁判文书等工作每一个细节都扎扎实实;能够耐心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详细的为当事人释法析理。同时,她坚持在审判实践中具体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手续简便、方便群众,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基础上,深入群众,查清案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合理的作出裁判结果。

  典型案例

  **年,在审理一起标的额较小的民间借贷案件时,她认真的进行了庭前阅卷,发现原被告双方系同村的村民,且有一定的亲戚关系,根据经验判断,她认为,该案的原告提起诉讼,其目的应该不是单纯的“讨债”而已。所该同志立即电话联系到原被告,征求双方是否同意先行调解,经过双方同意后,立即确定了调解时间。在调解的过程中,**发现,在本案所涉及的借款发生时,原被告双方的关系很好,只是双方发生了其他矛盾,原告为了“出一口气”,将被告诉至法院。刚开始调解时,原告双方争锋相对,互不让步。经过一上午的“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双方当事人仍旧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原告称其有事赶时间,没有继续调解。后来经过她反复电话联系,双方自愿同意再进行一次调解。最终,该案经过她耐心的释法析理,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一致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仅是她办理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小的缩影,为了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她经常加班细细分析案情,最大程度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时代有新要求,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在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业务理论知识学习,热情积极接受新事物,及时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运用于审判实践中。在办案过程中她勤于思考,碰到疑难复杂案件,虚心向其他同事请教、学习,总结经验,不断在审判实践中提升业务水平。

  参加法院工作九年来,**对待工作,满腔热情,任劳任怨;对待当事人,坦诚相见耐心细致。多年的努力,得到了领导同事及当事人的认可,当组织给她荣誉时,她却时常惶恐,她说:我所做的工作离不开我们的团队,需要同事们的配合与支持。回顾点滴,我所做的是那么平凡普通,像我这样常年耕耘在法院工作一线的干警们还有很多很多。在**法院,在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为了及时有效地办结案件,院领导带头,全院干警放弃周末休息主动加班,在平日里加班更是习以为常,有些同志还因为长期超负荷工作而累倒了,而自己只是这样的集体中的普通一员。 **常说,她没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也没有可圈可点的豪言壮语,她只想用自己朴实、无私的言行,去默默地诠释 “法官"这一神圣的字眼,去守护象征公平正义的天平,让生命与使命同行,让真理与公正同在。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篇3

  **,女,1989年3月出生,毕业于**科技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延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党支部组织委员。

  自**年到法院参加工作以来,她身兼数职,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在烦琐的事务中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凸现出默默无私的奉献品格。先后多次获得延川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刘改幸式”的政法干警,在全市法院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同时,作为刘改幸先进事迹报告团中的一员,她以自己的朴素、真诚的语言,生动讲述了刘改幸的故事,在近30场的宣讲报告会中,感动、激励上万名政法干警。

  勤于学习 自觉锤炼

  学习从来无捷径,循序渐进登高峰。作为一名党支部组织委员,**深知,十分注重知识的更新,不断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和思想政治学习,坚持把学习摆在首要位置,确保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时刻同***保持高度一致。在学习中实践,实践中学习。她还多次到其他单位学习党建工作经验,不断从先进中汲取营养,协同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成员精心设计、重新布置了党员活动室,并对近年来党建工作资料进行建档整理归类,使得党建资料实行规范化管理,从而创设了党员新的学习教育基地,夯实了党员活动的阵地基础。

  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在法院工作7年来,她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一名年轻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

  **年11月,和往常一样,**正在办公室整理资料,突然一位中年妇女直接推门而入,“我想起诉,在哪里写起诉书了?”中年妇女问道,“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都可以。”**回答到。本以为问完之后,该妇女就会离开会,但她依旧站在那里。

  “你能帮我写一下吗?我自己的房子被人家占用着,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妇女说出了自己的难处。传统司法理念中,当事人不诉,法官不理。只有案件起诉到了法院,法官才开始坐堂问案。**没有多想,拉出了把椅子,安顿妇女坐下,详细了解得知:**年王女士将一孔窑洞租赁给一对年轻夫妇,**年该夫妇因感情不和离婚,家具搬出去部分,剩余东西一直存放在窑洞。期间,王女士多次给年轻夫妇打电话,妻子以夫妻双方离婚为由拒付房租,离婚后丈夫一直居住在**,承认窑洞由自己租赁,但每次总以没钱为由拒付房租。**年,王女士给该男子的父亲打电话催要房租,男子的父亲愿意给王女士4000元的租金处理此事,但王女士认为4000元太少,此事因此搁浅。转眼间,已是**年11月,王女士窑洞的门一直被该男子锁着,既不付租金,也不搬离家具。无奈之下,王女士打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准备将该年轻夫妇及男子的父亲告上法庭。

  在了解情况后,**语重心长的告诉王女士,起诉对象、起诉理由及执行的情况,并详细询问租户其他情况,以寻求更好解决办法。“问题总是要解决的,早点解决你就可以早点将窑洞租给他人,对你造成的损失也能少些。”最后,王女士微笑着点点头,“谢谢你,法官。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也知道该怎么处理了。”王女士道谢后走出办公室。此时,已到下班时刻。和王女士的沟通也让**更加懂得:审判,不仅仅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代人对公正的追求。快乐,在于自身的奉献,价值,在于百姓的认可。

  以身作则 清正廉洁

  作为一名农村娃,**深知百姓不易。在进入法院工作后,她便给自己立下规矩: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是自己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在七年的工作中,她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在权与法、情与法的矛盾抗衡中,她始终保持一名党员的高尚情操。在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的耐心、真心感动了原被告双方,二人最终重归于好,为了表达谢意,夫妻双方给**送来了一箱红薯表示感谢,最终被她婉言谢绝。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一名党员的良好形象,用自身的模范行动为身边的干警树立了榜样,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一名80后法官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斗志昂扬、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先进事迹篇4

  **,女,1982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一级法官,现任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

  自**年进入法院工作的那天起,她就把这份神圣的职业当做自己毕生的事业来对待,忠实地履行宪法与法律赋予的职责,用良知和辛勤传承着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用忠诚和实干谱写了一曲当代女法官的青春之歌,羸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

  **年被评为县级优秀公务员,**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年被中共富县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年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前进个人”,同年,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

  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打造亲民便民服务平台。**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全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所思所想便是如何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实践中她不断创新、丰富、完善诉讼服务窗口功能,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服务功能,形成“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诉讼服务体系。

  她还积极推出多项便民服务措施,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首创“微信送达”模式,利用微信送达各类诉讼文书、接受咨询、进行调解、办理微信立案、微信缴费退费等业务,极大地方便了诉讼当事人,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年她与邮政部门协商,率先开通了富县邮政送达“绿色通道”,提升审判质效,节约司法资源,有效**了“送达难”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依托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以“两说”机制为依托,延伸“说事”领域,扩大“说法”主体,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特邀调解员的沟通联系,针对不同案件,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针对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局面,她主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经过调研,制定出台《富县法院“繁简分流”实施意见》,增设速裁庭,集中办理速裁案件。**年,通过诉前调解103件,委派调解96件,速裁案件193件,审结192件,结案率为99.48%,调解64件,撤诉39件,平均审限18天,为当事人开通了一条诉讼高速路,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缠案慎审”,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服务审判前沿,使法院案件结案率和质效得到了同步的提升。

  展望未来,她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做到既依法办事又亲民爱民,既严谨细致又开拓创新,使其负责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用满腔的热情,勤奋的工作,骄人的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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