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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4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10-19 15:32:02 来源:顶好范文网
导读: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4篇,供大家参考。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4篇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篇1

 

  2023 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减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健全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救援框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换,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各类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动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动态平衡,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泉建设提供住建力量。

  一、拧紧责任链条,织密责任体系

  2023 年是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之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规范安全监督行为,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和企业,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有风险点、隐患点实施闭环管理,严厉惩处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行为。

  2.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各镇(区、街道)强化对属地住建领域各企业、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通政办规[2020]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措施,提高镇(区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严格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从体制机制上固化提升“告知承诺、责任清单、典型示范、分级复核、考核问责”5 项制度持续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培训教育全员化”五个化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 项重点事项,督促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促使企业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实现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为期一年的建筑企业专项清理行动、建设工程承发包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资质批后监管,治理违法发包、应招未招、指定分包以及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化提升专项整治,治理风险隐患

  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明确责任、措施与时限,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广泛深入开展研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教育活动,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千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2.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四个清、五个化”工作标准不动摇,逐条逐项检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查找安全生产领域痼症顽疾,集中攻坚整治,抓好整改提升。认真做好三年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对近年来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项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梳理总结、不断凝练提升,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制度成果确保安全链条始终处于良性运转状态,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深化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 (包括工艺) 条件;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老旧管道、场站设施等更新改造推动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瓶装液化气储配站转为供应站;进一步健全完善瓶装液化气全程可追溯链条,严厉打击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者与用户主体责任,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责任,持续推进餐饮等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加强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不断提升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加大对燃气燃烧器具、配件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质量检查力度,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

  5.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城市在建工程抓好安全管理,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风险管控措施,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压紧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扎实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6.深化巩固自建房安全整治成果成效。持续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 6月底前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 100%,并同步开展整治。对鉴定为 党 级危房的,责令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

  7.持续强化工业企业管控。持续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工业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排查工作,针对重大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强化“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评估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推行重点风险岗位“三卡每日口述制”。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调整问题隐患清单,实现全员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预防控制体系有机融合。

  8.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临建设施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查巡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临建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9.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开(复)工、汛期、高温期、严寒期、节假日、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持续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确保重点时段住建领域安全稳定。关注极端天气对在建工程项目、城市运行设施、行业企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冬季要关注冰冻雨雪天气,做好防寒防冻措施;夏季注意做好防暑降温、防暴雨、防台风的有关措施;汛期重点检查排查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沟坑周边堆载情况及排水措施,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10.大力整治“三违””现象。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三违”及“一带一帽”专项执法行动,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及时整治事故隐患,惩处相关责任人员,整顿问题突出企业,曝光典型案例,同时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实现常态长效管控,切实防范化解此类易发性安全风险

  11.狠抓特种设备施工安全管控。开展特种岗位、特种设备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全市报建房屋工程中的特种岗位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可靠等实施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予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市场限入等处理措施。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职责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使用进行安全管控确保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健全安全管控体系,细化治理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特种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住建领域整体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水平,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防范能力,落实好敏感节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靠前处置各类问题。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宣讲。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等各项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普及宣传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和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灾害防御等知识和救援技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双融合等方式,广泛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2.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分批、分层次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项目,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及时开展教育、训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推动队伍、救助、物资、信息化等应急保障工作落地生根,科学评估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预案管理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指导、加强镇、村应急避险点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显著,基本设施齐全

  4.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建立舆情监测机制,规范事故灾害处置。在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汛期、重要维稳期等特别防护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首接首问责任制,落实应急值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实现舆情管控行业指导、舆情信息双向沟通、重点事项提前介入、重大舆情联合会商。切实做好地震等灾害事故信息收集、跟踪、报送工作,组织震情趋势会商与研判,落实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篇2

 

  2023 年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减灾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现实的“国之大者”,健全完善“大安全、大应急、大救援框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型转换,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各类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推动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动态平衡,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如泉建设提供住建力量。

  一、拧紧责任链条,织密责任体系

  2023 年是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之年,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1.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规范安全监督行为,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和企业,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有风险点、隐患点实施闭环管理,严厉惩处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行为。

  2.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各镇(区、街道)强化对属地住建领域各企业、项目的安全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意见》(通政办规[2020]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措施,提高镇(区街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综合治理能力,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严格落实企业、项目主体责任。从体制机制上固化提升“告知承诺、责任清单、典型示范、分级复核、考核问责”5 项制度持续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培训教育全员化”五个化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 项重点事项,督促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促使企业做到“一必须五到位”,实现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为期一年的建筑企业专项清理行动、建设工程承发包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资质批后监管,治理违法发包、应招未招、指定分包以及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串标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深化提升专项整治,治理风险隐患

  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明确责任、措施与时限,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广泛深入开展研讨,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教育活动,分期分批开展教育培训,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千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勇于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2.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成果。坚持“四个清、五个化”工作标准不动摇,逐条逐项检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完成情况,进一步查找安全生产领域痼症顽疾,集中攻坚整治,抓好整改提升。认真做好三年专项治理“后半篇文章”,对近年来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项好经验、好做法,全面梳理总结、不断凝练提升,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以制度成果确保安全链条始终处于良性运转状态,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深化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切实防范风险和治理隐患,重点整治: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使用 (包括工艺) 条件;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危险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单位采购及使用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和违反限制性规定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进行专项培训,有资格要求的岗位是否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老旧管道、场站设施等更新改造推动达不到安全条件的瓶装液化气储配站转为供应站;进一步健全完善瓶装液化气全程可追溯链条,严厉打击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者与用户主体责任,督促城镇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责任,持续推进餐饮等重点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加强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不断提升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加大对燃气燃烧器具、配件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质量检查力度,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

  5.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紧盯城市在建工程抓好安全管理,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风险管控措施,严防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压紧压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抓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扎实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6.深化巩固自建房安全整治成果成效。持续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 6月底前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率达 100%,并同步开展整治。对鉴定为 党 级危房的,责令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安全围挡。

  7.持续强化工业企业管控。持续推进全市住建领域工业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和排查工作,针对重大风险提出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强化“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评估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推行重点风险岗位“三卡每日口述制”。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调整问题隐患清单,实现全员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区建设,组织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预防控制体系有机融合。

  8.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临建设施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查巡查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排查整治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三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四个一”行动落实情况、临建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夹芯层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9.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开(复)工、汛期、高温期、严寒期、节假日、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持续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确保重点时段住建领域安全稳定。关注极端天气对在建工程项目、城市运行设施、行业企业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冬季要关注冰冻雨雪天气,做好防寒防冻措施;夏季注意做好防暑降温、防暴雨、防台风的有关措施;汛期重点检查排查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建设工程项目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沟坑周边堆载情况及排水措施,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内容。

  10.大力整治“三违””现象。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三违”及“一带一帽”专项执法行动,狠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督促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对照“三违”现象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及时整治事故隐患,惩处相关责任人员,整顿问题突出企业,曝光典型案例,同时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实现常态长效管控,切实防范化解此类易发性安全风险

  11.狠抓特种设备施工安全管控。开展特种岗位、特种设备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对全市报建房屋工程中的特种岗位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可靠等实施排查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予以信用扣分、行政处罚、市场限入等处理措施。督促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职责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使用进行安全管控确保特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健全安全管控体系,细化治理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全市建筑施工领域特种岗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基础建设,提升保障能力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住建领域整体安全生产基础能力水平,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防范能力,落实好敏感节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的值班值守,确保第一时间靠前处置各类问题。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宣讲。以“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专题宣讲等各项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手段和方式,广泛普及宣传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和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项目、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灾害防御等知识和救援技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通过“线上+线下”双融合等方式,广泛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培训。

  2.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分批、分层次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查处一批培训制度不落实的企业、项目,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高培训考核质量。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科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队伍,及时开展教育、训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推动队伍、救助、物资、信息化等应急保障工作落地生根,科学评估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故处置、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的能力。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预案管理主体责任,守牢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指导、加强镇、村应急避险点建设,确保应急避难场所标志设置显著,基本设施齐全

  4.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建立舆情监测机制,规范事故灾害处置。在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汛期、重要维稳期等特别防护期,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实行首接首问责任制,落实应急值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实现舆情管控行业指导、舆情信息双向沟通、重点事项提前介入、重大舆情联合会商。切实做好地震等灾害事故信息收集、跟踪、报送工作,组织震情趋势会商与研判,落实灾害事故信息报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篇3

  

  总体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筑牢安全屏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总体目标: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全力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以及涉及敏感场所、敏感人群事故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县(区)党政正职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要深刻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系统学、反复细致学、结合实际学,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各级党政和组织、宣传、应急管理等部门牵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自建房、民航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防范化解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始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政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政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共性+个性+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共性清单2.0版基础上,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梳理制定个性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对问题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实行列单操作、闭环管理,真正让清单制管理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能力。(市、县安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通过新改建项目完成具备清单制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实行“照单操作、按单办事”的信息化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科技赋能。(发改、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试运行,更好实现用清单管人管事管住风险。(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2个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履职专项检查,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动起来、行起来。重点做好企业两个责任履职清单,让企业及法人知责、明责、履责;强化督促企业安全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有资金保障,有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岗位生产规范,让企业生产作业成为有规章的安全活动,督促企业严格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维修检修、有限空间等高危特殊作业的审批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强化企业内部安全治理,开展经常性的隐患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程治理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健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2个机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安全考评权重,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 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安委会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行业领域,安委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迅速明确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严防责任悬空。(各级党政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履责、守法经营;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8.推动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作用,加大安办实战化运行力度,落实机制,保障人、财、物投入。市、县(区)两级安办要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评问效、“两书一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约谈、通报等手段,每月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开展分级分类责任落实清单研制,调配各级各部门工作力量,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防止相互扯皮、责任不清。督促指导下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安全生产,抓好风险防控和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各级党政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自建房、城镇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整治成果,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做到责任落实,加强源头治理、开展督查检查及执法监管;加快建立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紧盯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及时总结查验,形成工作闭环,对重点区域、重大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促进问题清零见底。重点推动复产复工时的安全生产。(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精准精聚整治五大行业。精准发力到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工贸、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5个重点领域和检维修作业、岗位工人安全教育2个关键环节,根据生产形势和时空转换制定不同的专项行动,下沉执法力量,外聘专业力量,有节奏、常态化、分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做好工贸领域的检维修作业整治;煤矿及非煤矿山领域的机械化替代、智能化改造;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以及公路交通、道路运输领域三超两违的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重点做好燃具合规、自动检测仪器设置和燃气安全作业规程的落实。同时,嵌入检查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的落实,检查岗位工人教育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办、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执法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严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围绕责任落实开展巡查督查专项行动,围绕违法违章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围绕双重预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本质安全提升开展工程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将四大专项行动布局在全年工作时段,安排在合理工作空间,有侧重、有针对性地系统开展。(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矿山安全重点地区动态整治,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区域性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持续推进煤矿“五化”建设,建立涵盖市县的煤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煤矿生产、管理数据自动化采集和远程监控。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制度化,深化瓦斯、火灾、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把煤矿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吹糠见米”的一件大事,把机械化、智能化作为煤矿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一次投入到位、一次建设到位,防止企业跟着产业政策跑,变被动跟跑向主动领跑。持续做好煤炭安全保供,严格煤矿产能核增审核把关,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督促煤矿按照设计及安全、质量、工期进行建设,坚决防止违法和以建设为名组织生产。严格非煤矿山基建、检修作业过程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和源头治理,加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应急管理会同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大吨小标”“黑校车”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设船舶集中停泊区和高中水位防洪桩,大力推进“平安渡运”和“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和农村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试点推行交通企业首席安全官安全员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平安智慧高速”建设、普通公路“畅安工程”建设、“平安渡运”建设,一体化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大灾害路段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整治、危桥危遂改造等工作;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公安、交通运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继续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前承诺整改事项、会审整改事项和现场核查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落实“一园一策”方案要求,加大投入、完善机制、重点突破。加快推进钒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封闭化管理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危化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建设等工作,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并设置消防专篇,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学历资质,确保2023年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推进格里坪化工园区消防特勤站以及信息化平台和封闭化管理建设,为2025年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打好基础。深化化工老旧装置、液化烃储罐区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排查评估,加强能源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抓好地方电力建设和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规范,强化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生产企业改造提升。严查民爆、危险化学品等涉安违法行为。(应急管理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持续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加快实施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改,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包而不管”和挂靠资质等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城管执法会同发改、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冶金、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督促水电企业认真落实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应急管理会同发改、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水利、市场监管、文广旅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会同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广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升行 动,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行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仓储物流企业场(厂)内专用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持续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长输管道、公用管道落实施工告知和法定检验,提升法定检验率。推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合规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市场监管会同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广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强化新领域新风险安全管控。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氢能、室内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加强检维修、高危工程、专职消防队等领域外包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涉环保设施安全监管。探索实施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发改、经济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水利、文广旅、林业、教育和体育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风险事前预防

  22.健全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是落实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预防为主转变的有力抓手。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确保安全风险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3.推动两个机制落地落实。精准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紧扣分级分类管控责任,推动责任链上的责任人查隐患、防风险,不让风险演化为事故。厘清风险防控分类分级管理责任、治理责任;建立完善班组岗前会议制度和企业内部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落实到末端。(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加快安全风险感知网络体系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坚持每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预警、重点时段及时专题会商,多形式、多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超前防范。(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加大安全生产调度力度。各级安委会要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等特殊敏感时期,统筹组织开展专项调度,及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调度机制,坚持每月调度与事故调度相结合,督促各地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属地党政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强化事故分析研判,认真分析事故多发频发原因,找准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掌握和分析研究。(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督查和考核问效

  26.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制度》,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有限空间、检维修、动火、高空等高危特殊作业及商场、宾馆、游乐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和驻点督导。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隐患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通报曝光;统筹各类检查、督查和明查暗访,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对企业检查督查,不得简单化、一刀切,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强化安全生产考评问效。以“高考阅卷”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严格对标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严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结果充分反映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激发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各级目标绩效办、安办、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充分发挥约谈问责作用。按照《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规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排名靠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急处置不力、重大涉险事故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发点球”的方式进行约谈,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推动各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安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9.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矿山、工贸、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矿山“一优三减”,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分工负责);扎实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安全社区建设,按照《攀枝花市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推动攀枝花市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巩固东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市安办会同东区安办、市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和《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补建升级改造,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救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0.从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快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人员经费、执法用车、执法装备等保障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专项执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检查程序。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2023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专项执法行动,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试点示范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1.开展事故企业整改“回头看”。组织开展2022年事故企业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事故发生企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企业责任落实、风险辨识管理、隐患排查以及安全投入、事故警示教育等情况。(各级安办会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2.推动生产安全事故“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深入贯彻******“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各级安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紧密结合市、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行部门和企业的预案与当地政府的总体预案相衔接。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科学救援。(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持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施工、水域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应急管理、国资、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快应急救援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强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4.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持续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完善机构标准体系,严厉查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应急管理、银保监、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5.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定期评估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公众、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完善诚信体系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6.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 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级党政和宣传、公安、应急管理、广电、工会、共青团、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紧盯岗位工人安全教育这个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加强包括临时用工、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篇4

  

  总体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和专项整治,突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筑牢安全屏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总体目标: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全力防止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以及涉及敏感场所、敏感人群事故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深入学习******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县(区)党政正职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要深刻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系统学、反复细致学、结合实际学,学出忠诚信仰、学出责任担当,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各级党政和组织、宣传、应急管理等部门牵头,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开展******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消防、城镇燃气、建筑施工、自建房、民航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突出重点、集中力量防范化解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始终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政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党政和安办及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共性+个性+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共性清单2.0版基础上,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梳理制定个性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对问题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实行列单操作、闭环管理,真正让清单制管理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能力。(市、县安办会同有关单位分工负责);通过新改建项目完成具备清单制管理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任务,实行“照单操作、按单办事”的信息化管理,强化经费保障,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科技赋能。(发改、教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配合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系统试运行,更好实现用清单管人管事管住风险。(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负责人2个责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和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履职专项检查,切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动起来、行起来。重点做好企业两个责任履职清单,让企业及法人知责、明责、履责;强化督促企业安全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有资金保障,有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岗位生产规范,让企业生产作业成为有规章的安全活动,督促企业严格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维修检修、有限空间等高危特殊作业的审批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强化企业内部安全治理,开展经常性的隐患自查自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程治理和工艺改造、设备更新;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健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2个机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对于管理层级较多的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推动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大安全考评权重,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 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安委会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监管责任尚不明确的行业领域,安委会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迅速明确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严防责任悬空。(各级党政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7.推动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压实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依法履责、守法经营;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专题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8.推动应急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市、县(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的职能作用,加大安办实战化运行力度,落实机制,保障人、财、物投入。市、县(区)两级安办要运用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评问效、“两书一函”、挂牌督办、提级调查、警示约谈、通报等手段,每月发布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开展工作调度;开展分级分类责任落实清单研制,调配各级各部门工作力量,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防止相互扯皮、责任不清。督促指导下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重视安全生产,抓好风险防控和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地。(各级党政和安办及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自建房、城镇燃气、危化品等专项整治成果,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试行)》,做到责任落实,加强源头治理、开展督查检查及执法监管;加快建立标准化定级实施办法,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0.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紧盯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险防范,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并及时总结查验,形成工作闭环,对重点区域、重大问题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促进问题清零见底。重点推动复产复工时的安全生产。(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精准精聚整治五大行业。精准发力到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工贸、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5个重点领域和检维修作业、岗位工人安全教育2个关键环节,根据生产形势和时空转换制定不同的专项行动,下沉执法力量,外聘专业力量,有节奏、常态化、分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整治行动。重点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做好工贸领域的检维修作业整治;煤矿及非煤矿山领域的机械化替代、智能化改造;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以及公路交通、道路运输领域三超两违的整治;城镇燃气领域重点做好燃具合规、自动检测仪器设置和燃气安全作业规程的落实。同时,嵌入检查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的落实,检查岗位工人教育的落实情况。(各级安办、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城管执法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严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围绕责任落实开展巡查督查专项行动,围绕违法违章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围绕双重预防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围绕本质安全提升开展工程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将四大专项行动布局在全年工作时段,安排在合理工作空间,有侧重、有针对性地系统开展。(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强化矿山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矿山安全重点地区动态整治,解决一批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区域性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持续推进煤矿“五化”建设,建立涵盖市县的煤炭监管服务平台,实现煤矿生产、管理数据自动化采集和远程监控。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制度化,深化瓦斯、火灾、水害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把煤矿高质量发展作为当前经济工作“吹糠见米”的一件大事,把机械化、智能化作为煤矿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要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一次投入到位、一次建设到位,防止企业跟着产业政策跑,变被动跟跑向主动领跑。持续做好煤炭安全保供,严格煤矿产能核增审核把关,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措施落实,督促煤矿按照设计及安全、质量、工期进行建设,坚决防止违法和以建设为名组织生产。严格非煤矿山基建、检修作业过程和冒顶片帮、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和源头治理,加快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应急管理会同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强化交通安全整治。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大吨小标”“黑校车”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设船舶集中停泊区和高中水位防洪桩,大力推进“平安渡运”和“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工作;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推进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和农村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持续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试点推行交通企业首席安全官安全员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持续推进“平安智慧高速”建设、普通公路“畅安工程”建设、“平安渡运”建设,一体化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重大灾害路段和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整治、危桥危遂改造等工作;持续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公安、交通运输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重大危险源常态化风险管控和高危细分领域“2+X”风险管控,继续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前承诺整改事项、会审整改事项和现场核查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推进“十有两禁”整治提升,落实“一园一策”方案要求,加大投入、完善机制、重点突破。加快推进钒钛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封闭化管理建设、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危化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消防取水码头建设等工作,编制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并设置消防专篇,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的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学历资质,确保2023年率先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推进格里坪化工园区消防特勤站以及信息化平台和封闭化管理建设,为2025年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打好基础。深化化工老旧装置、液化烃储罐区风险排查整治,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风险防控项目。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排查评估,加强能源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抓好地方电力建设和油气长输管道建设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规范,强化安全监管。推进烟花爆竹转型升级集中区生产企业改造提升。严查民爆、危险化学品等涉安违法行为。(应急管理会同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强化建设领域安全整治。持续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完成自建房排查摸底,加快实施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改,探索分类整治政策措施。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提升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严格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包而不管”和挂靠资质等行为。(住房城乡建设会同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强化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城管执法会同发改、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持续加强冶金、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大型游乐设施、气瓶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督促水电企业认真落实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应急管理会同发改、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水利、市场监管、文广旅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强化消防安全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会同公安、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广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推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升行 动,组织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行动。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大中专院校在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仓储物流企业场(厂)内专用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持续打击气瓶充装、检验违法违规行为。推动长输管道、公用管道落实施工告知和法定检验,提升法定检验率。推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合规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市场监管会同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广旅、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发改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1.强化新领域新风险安全管控。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氢能、室内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加强检维修、高危工程、专职消防队等领域外包安全监管。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涉环保设施安全监管。探索实施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发改、经济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商务、水利、文广旅、林业、教育和体育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强化安全风险事前预防

  22.健全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双重预防机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是落实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预防为主转变的有力抓手。要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确保安全风险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各级安办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3.推动两个机制落地落实。精准开展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执法检查,紧扣分级分类管控责任,推动责任链上的责任人查隐患、防风险,不让风险演化为事故。厘清风险防控分类分级管理责任、治理责任;建立完善班组岗前会议制度和企业内部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落实到末端。(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加快安全风险感知网络体系化建设,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和信息化建设。坚持每月安全生产风险研判预警、重点时段及时专题会商,多形式、多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超前防范。(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加大安全生产调度力度。各级安委会要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重点时段等特殊敏感时期,统筹组织开展专项调度,及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常态化调度机制,坚持每月调度与事故调度相结合,督促各地和行业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属地党政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强化事故分析研判,认真分析事故多发频发原因,找准事故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掌握和分析研究。(各级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加强安全督查和考核问效

  26.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抓落实督导制度》,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对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有限空间、检维修、动火、高空等高危特殊作业及商场、宾馆、游乐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明查暗访和驻点督导。协调解决企业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办隐患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等进行通报曝光;统筹各类检查、督查和明查暗访,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负担;对企业检查督查,不得简单化、一刀切,不得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各级安办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7.强化安全生产考评问效。以“高考阅卷”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严格对标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从严实行“一票否决”;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评工作重点,考评结果充分反映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效。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项重要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扬奖励,激发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各级目标绩效办、安办、组织、财政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充分发挥约谈问责作用。按照《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规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力、考核结果排名靠后、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突出、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急处置不力、重大涉险事故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发点球”的方式进行约谈,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推动各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安办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9.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矿山、工贸、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持续推进矿山“一优三减”,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分工负责);扎实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和安全社区建设,按照《攀枝花市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推动攀枝花市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巩固东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市安办会同东区安办、市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和《四川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补建升级改造,加强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消防救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0.从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快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人员经费、执法用车、执法装备等保障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专项执法、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检查程序。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2023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专项执法行动,依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对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试点示范工作。(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1.开展事故企业整改“回头看”。组织开展2022年事故企业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事故发生企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检查企业责任落实、风险辨识管理、隐患排查以及安全投入、事故警示教育等情况。(各级安办会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

  32.推动生产安全事故“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深入贯彻******“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以案促改”工作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同类生产安全事故重复发生。(各级安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3.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紧密结合市、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县(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实行部门和企业的预案与当地政府的总体预案相衔接。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实战演练,备足备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和装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科学救援。(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作用,持续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隧道施工、水域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应急管理、国资、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快应急救援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壮大安全应急产业,加强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应急装备推广应用示范(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4.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持续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险购买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完善机构标准体系,严厉查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财政、应急管理、银保监、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5.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工作格局。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定期评估事故责任 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举报监督,采取多种方式动员社会公众、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监管,鼓励和支持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分工负责);完善诚信体系制度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36.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创新“安全生产月”“全国消 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形式,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各级党政和宣传、公安、应急管理、广电、工会、共青团、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紧盯岗位工人安全教育这个关键环节,督促企业加强包括临时用工、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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