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9篇【优秀范文】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红楼梦》可谓是一部世纪经典之作,位于四大名著之首。它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正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表面古水无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9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1
《红楼梦》可谓是一部世纪经典之作,位于四大名著之首。它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清政府正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表面古水无波,风过无痕,实则箭在弦上,波涛暗涌。暗地里各种社会矛盾争相爆发加剧,整个王朝已到了由盛转衰的关键点。
而《红楼梦》正是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的视角,描述一批举止见识处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可谓是一部多方面展现女性美、悲剧美的史诗。其中尤以贾府的兴衰历程为主线。而作者曹雪芹除了主线的指引,暗线更是高明,他从社会最底层的视角来描述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个乡下穷婆婆的眼睛,写出了王熙风“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泼辣与对贾母的谄媚。第二次再进大观园,则正是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关系微妙的阶段。而此时的贾府亦正处繁花似锦的盛期。作者又将刘姥姥与贾母两个地位悬殊的人相比,极大地满足了贾母自我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但刘姥姥也不恼,为讨封赏,心甘情愿地出乖露丑,任凭成为所谓的上流公子小姐的笑柄。可当她第三次再入大观园,贾府已是大势已去,树倒猢狲散,而刘姥姥便正巧成了贾府盛衰至极的见证者。
读罢红楼,纵观全书。印象最深的便是宝钗。在我看来,她是此书的完美人物。她有才气又不及林黛玉般清高,识大体又不似王熙凤般狠辣,淡名利又不似迎春般木讷,依我来看,宝钗可用完美来形容。
众所周知,金陵十二钗都是纤弱柔骨,冰雪肌容的美人。而黛玉的美是清丽脱俗,如荷花般圣洁,恍若仙子般倾城;而熙凤的美则遗世独立,她泼辣聪慧,傲瞰尘世,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存在;而宝钗,应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淡雅却令人倾心。是国之牡丹,默默静居一隅,却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宝钗亦正处花季,却不似妙龄少女般有黛玉的风露清愁,她从来不喜似黛玉般伤春感秋。在书中“重启桃花社”时宝玉便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亦不许宝琴作。她不屑于望“花谢花飞飞满天”的悲戚与愁凉,更不叹“红消香断有准怜”的矫作。她与黛玉一般拥有倾世之姿,却从不思将来要何去何从,只专于当下,知道应"珍重芳姿需掩门”。而宝钗的“淡极”亦跟她的家境有关。她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知,虽是女儿家却也要持掌家室,早早便熟知人情冷暖,接触这封建黑暗的社会。相对于黛玉从小被保护呵护得弱不禁风,宝钗更像风雨中矮墙根的蔷薇,她更懂得如何去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所以她在书中如此招人待见大致也有此关系。宝钗的成熟与“淡极"并不意味着她无欲无求,只是她早已有了气度和眼界去看淡世间的冷暖。她不似情窦初开的憧憬浪漫,正因她已深知尘世间的真实,所以她一心向着自己心之所要而迸发,让自身淡极更艳。
世人对宝钗的评价褒贬不一,认为她在金钏死亡事件和尤柳事件中表示过于冷淡。认为她是个冷漠无情的人,但孰知,作为读者的我们能将事情来龙去脉窥探得一清楚,但身在其中的宝钗并未了解更多。相对而言,我们仅是观书的局外人罢了。孔子亦曾说:“未知生,焉知死?”这是一种世俗人文主义,而人死后那种无谓的伤感,在宝钗看来意义不大。古语有言:“人死不能复生",而活着的人活得更好才是她所关注的。所以她让薛蟠酬劳伙计,因为大家干活不易,处事之圆滑,令人心生敬佩。
鲁迅亦曾言:“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乍看之下,这话铁石心肠。这话的原文如下: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对面是弄孩子。楼上有两人狂笑;还有打牌声。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人类的悲欢并不相同,我只觉得他们吵闹。在我看来,人存活于世间,应先管理好自己的生活。但对他人伸以援手,唯寒问暖那是有能力限制的事。我们不能用道德来捆绑他人,你可以做出贡献,但用所谓的道德绑架加于他人便让事情变了质。更何况,宝钗并不是铜墙铁壁,无心无感之人。像刚进府中,黛玉明里暗里的嘲讽,她也并不放在心上。但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的句子做酒令,她反倒句句真诚地劝解一番。得知黛玉病了,又遣人送燕窝去,也曾写了四赋赠于黛玉,对于同为才子佳人的黛玉,宝钗惺惺相惜。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
诗人顾城曾如此评价她:“她知道生活毫无意义,所以不会执留,也不会为失败而伤心,但她又知道这就是全部的意义,所以做一点女红,或安慰母亲,照顾别人,她知道空无,却不会像宝玉样移情于空无,因为她生性平和,空到了无情可移。她永远不会出家,死,或称为神秘主义者,那都是自怜自艾之人的道路。她会生活下去,成为生活本身。"而另一句更为干脆“她看黛玉倒是较宝玉为重,其实她又何尝看得上宝玉?”她已经在这波诡云谲的封建社会学会了成熟世故,博得了众人的喜爱。但她所配良人并不是宝玉,最终只落得个“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理”的凄美下场。
盏灯伏案,再誊写红楼诗阙,又别有一番心得。借着曹先生精辟而又富含哲理的文字,我亦有幸从中悟得一点红楼闺苑的如梦如幻。宝玉与黛玉之间朦胧浪漫的情愫,终是一人玉陨,一人出家;而宝钗纵是百般圆滑,性子淡泊,亦逃不出独守空闺的余生,更可一叹的是,显赫辉煌的贾府在那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亦终逃不脱走衰落的下坡路。红楼里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都随风而散,留下的只有虚无的泡影与南柯梦魇供世人疑虑。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红楼南柯梦,叹只叹若宝钗可遇良人,不生于乱世,必能与心仪之人把酒临风,共叹风月,绽放她独有的风雅,静静诠释着完美二字。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2
最近两周重读了《富兰克林自传》,收获颇多。为什么说“重读”?因为我在大三期间曾经看过一遍,现在想想,不过是走马观花而已。如今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在重读此书之前,我特意上网搜索了一下“如何读书”,搜索结果颇丰,但选择愈多,迷茫越大。经过思索再三,我比较喜欢韩愈的读书方法。现摘录一段,如下:
先记下这本书有多少篇,内容主要讲什么。再记下其中的要点是什么;还要写出自己的看法,写出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还摘出其中精彩的话,说出自己的看法。
依照韩愈的读书方法,对富兰克林的生平事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中的精彩语句让我爱不释手。现在想起来,读好书应该反复读,读出趣味来,读出自己的感悟与看法。
《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共有四篇。第一篇主要写富兰克林年少时如何自学成才以及个人事业的发展;第二篇讲述了富兰克林本人对读书的乐趣、道德圆满计划的实施、日常生活的时间分配计划表;第三篇写富兰克林苦学多种外语、如何热心开展公益事业及对自然科学的贡献;最后一篇因他未写完就撒手人寰,只是介绍了他本人的第一次外交使命。
富兰克林小时候特别喜欢读书,手中所得到的一点钱全都花在了买书上,有时一本书是在晚上借的,而必须在次日一早送还的,他经常振作精神读到深夜。他从十二岁到十六岁的全部生活就是工作和阅读学习,对知识的如饥似渴、对周围世界强烈的认识愿望、对现实的感悟都促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阅读者,而且深深影响他以后的思想和道路。想想自己小时候虽然有一段时期特别喜欢看书,但终究因考试分数决定自己的升学前程而放弃了课外书里的美好世界,转向了枯燥、令人生厌的教科书,压抑了自己的想法,也没有时间来感悟现实。现在想想,自己不会独立思考和不会写文章,也就不奇怪了。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富兰克林青年时期,主要事业是开办印刷所,他的勤劳高出他同行中的任何一个人。当人们已经就寝时,他在工作;当邻居们起床时,他也正在工作。这样的勤劳赢得了他人的信任与尊重,同时也有了口碑,也就有了影响力,同时为他的事业添加了一份助推剂。在青年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将会极大地影响他以后的生活道路。如此说来,在青年时期,我们应该选定最佳生活之道,习惯会使我们快乐无比。在做事业的同时,他也犯过很多过错,然而他积极思考,从中吸取教训。他制定了一个道德圆满计划,希望无论何时过着没有错误行为的生活。悖理的习惯必须废除,良好的习惯必须获得和确立,这样才能把握牢固了、始终如一的正直举动。以下就是他的道德圆满计划,值得每一个人效仿和借鉴。
这些道德习惯最好不要同时实行,以免分散注意力,而是应该每次只抓住一条去实行。当掌握一条,然后再进行下一条。在我看来,青年时期就做出如此优秀的计划来当终身的信条,着实不易,若要整个人生都遵守,就更加难上加难了。我们应该学习并效仿他的这种终身道德圆满计划,以达到有意义的目标,而不是朝三暮四,变化不止。有一点,必须提到,他自学了多种外语,比如,法语、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拉丁文,并且可以流利用外文谈话,阅读外文书。我们在佩服他的同时,也应该为自己敲响警钟,不是么?
此外,富兰克林还是一个非常愿意与人交往的人,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浓厚的兴趣,竭力想理解和认识一切。他喜欢与聪明、有学识的人会见,同有趣的人交谈,这是他毕生最愉快和有益的消磨时间的事情。还有一点,就是他的公德心,他认为城里的巡夜制度缺乏规矩,就在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提出要改变这些不合理制度的现象;他还组织了“联合救火会”,为居民提供了有效的防火方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人,看到生活中不合理的、需要改进的,就想办法,并且付诸于实践。
读完此书,我们应该汲取书中的营养,用于自身的需要,伴随自己以后岁月的成长。我相信,以后的道路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指导会变得更加清晰明了;以后要面对的困难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事迹而不再让我们畏缩不前;以后的心灵因为有了富兰克林的缩影会变得更加的美丽。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3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4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铮鸣。当西风古道不再有漫天的黄沙,丝绸也带不走那悠扬的驼铃。当曾经的辉煌成为往事,传说成了永垂不朽的奏鸣。但一个发生在清朝封建家庭的动人爱情悲剧,在曹雪芹的笔下成为万世品读的经典。让多少人为它垂泪,让多少人为它感动啊!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前世的情缘,后世来还。一段神话,揭开了尘封的记忆;一块宝玉,勾出如烟如云的世事,如醉如痴的想念;一脉情思,让我们回味再三。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正如她的名字。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她有着的是一种纯真的性情。怀有一番,随心随性的洒脱与不拘小节的天真。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掉陷渠沟,一如碧玉般盈澈。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一如碧玉般盈澈。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看似只是淡薄的伤春感伤之词,却透着字字血泪,有一种无法抑制的悲伤与凄迷,不染红尘,恰如天宫绝唱。这也成为了林黛玉一生的写照,短暂的绽放后,便如落花一般凋零。黛玉对于爱情的追求,同样是执着而单纯的。虽然她得到了宝玉对于她的真心,封建历数却注定不能给他们一个圆满的成全,于是,贾母等人设计偷梁换柱,扼杀了他们的真情。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别人看”黛玉的爱情,同样是这样。剧,便是毁灭了她的全部。她的性格,决定了她不可能得到她所期望的承认。然而,一介弱女子,又有怎样的气力,去抵抗这种无情的判诉?最后的潇湘馆内,她安静地焚烧着她的尘缘一世,如同焚烧着她一颗欲哭无泪的心,这已经成为她唯一能做的。可焚化成灰的一点光明,又怎能照透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她已是心如死灰,没有字字血泪的控诉,没有寻死觅活的胡闹,她在生命的最后选择了安静地离开。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宝钗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史湘云是以”天真豪爽”为其性格特征的。她并不象黛玉恃才自傲,也不似宝钗藏拙,她不同于黛玉的柔弱,宝钗的端雅,兼有黛玉的才气和宝钗的大度,一举一动都爽朗大方,。自小父母双亡,与林黛玉的身份颇为相似。但是她与具有叛逆性格的林黛玉之间几次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薜宝钗一边,对林黛玉进行露骨的攻击,因此,史湘云只能归到封建制度的拥护者的行列里。终究遭受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何必枉悲伤!
“你死了,我去做和尚。”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琐,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书中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红粉痴恋描写得震撼人心。爱情的凄苦,本是情投意合,情意绵绵。宝玉是她唯一的知己,可天不由人。我实在是为他们的爱情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
说不尽的红楼梦,解不开的情!他用十年的时间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写下来,写出了这部批判封建礼教的长篇小说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红楼梦。这本古典名着的登峰造极之作深刻的影响了我,并将影响我一生……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5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6
这个星期我用了五天的时间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当我读完这本教育人们怎样做人的好书,我深有所感。《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带着这个思考,我与这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一个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包含了同学之间的爱,姐弟之间的爱,子女与父母间的爱,师生之间的爱,对祖国的爱使人读之,尤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这本书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写的,《爱的教育》这本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的日记的形式反映了社会各阶层的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生活状况已以及他们对各种事物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情感与不同的处置方法,它是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人感到人类多么需要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相互理解!
里面有许多作者的小伙伴,他们是可爱讲道理的孩子虽然有的贫穷,有的富有,有的残疾,有的学习落后,但作者他从不计较,与他们玩得开心,学得快乐,并从开心和快乐中得到了教育,《爱的教育》这本书塑造出一个个貌似渺小却并不平凡的人物:小石匠,小铁匠,卖炭人的儿子,少年鼓手等等,这些平凡的人物在许多感人事件,在我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强烈的感情。
《爱的教育》,我是一口气读完的,虽然我没有流泪,可是我认为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似乎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在诉说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就是一种最为真诚的教育,而教育使爱在升华。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恩里科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的教育》一书中描写了一群充满活力,积极要求上进,如阳光般灿烂的少年。他们有的家庭贫困,有的身有残疾,当然也有一些是沐浴在幸福中的。他们从出身到性格都有迥异之外,但他们身上却都有着一种共同的东西—对自己的祖国意大利的深深的爱,对亲友的真挚之情。这里面不能忽视的是每个月老师读给那群少年听的"精神讲话。
这一个个小故事,不仅使书中的人物受到熏陶,同样让我这个外国读者也被其中所体现出的强烈的情感所震撼。而面对我们的教育,爱应该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夏丐尊先生在翻译《爱的教育》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教育之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成其池塘,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我,一个泛泛之辈,有许多朋友,但真正的好朋友屈指可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读完《爱的教育》后我懂得了我的好朋友为什么很少的原因了,要做一对好朋友不应该分贫穷贵贱,更不能因为自己朋友的学习差了而认为他不是你的朋友,而作为真正的好朋友应该在朋友困难是帮助自己的好朋友,这样才算是好朋友。正如我们班的张晟他助人为乐,经常帮助同学,因此他有那么多的好朋友,我真感到羡慕。我要向他学习。
这本书还教育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毫不后悔用我寒假里的五天时间来读完这本书,因为这本书令我收益匪浅,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7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题记
苏联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中,的确也是这样。我认为,在人物描写这方面,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与《西游记》有一拼。
仁
刘备在《三国演义》中,作者把他描写成了“仁”的代表,汉室皇权正统的继承者,因而对刘备的仁爱、宽厚和知人善仁的性格特征着力描画,极尽夸张,但是在突出其“仁爱”时却又落入了“无能”的一面,给人以一种“无能”和“虚伪”的感觉。电视剧中的刘备常常以泪洗面,“哭”与“泪”虽然表现了他的“仁”,但又给人留下以刘备的天下是哭出来的印象,这扭曲了刘备是“枭雄”、“人杰”的真实形象。
西晋史学家陈寿对历史上刘备的评价是“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及其举国托孤于诸葛亮,而心神无贰,诚君臣之至公,古今之盛轨也。机权干略,不逮魏武,是以基宇亦狭。”但是他“折而不挠,终不为下”,就是他为人做事不折不挠,不肯屈居他人之下,最终才成就了他的帝位。
《西游记》中的唐僧是小说虚构的人物,他的原型是历史上的真实人物玄奘法师。小说里的唐僧,俗姓陈,小名江流,法号玄奘。他是遗腹子,自幼在寺庙中长大。由于种种原因,他最终迁移到京城著名的寺院中落户,修行。唐僧勤敏好学,悟性极高,在寺庙僧人中脱颖而出,最终被皇上选定,前往西天去求取真经。
与刘备一样,唐僧,这个《西游记》中的主人公也体现了“仁”的这种品质。例如,在“三打白骨精”这个片段中,虽然那一家三口都是白骨精变化而成,但我认为唐僧并不知情,应不算错,因为他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星”,而且他是出家人,向来讲究以慈悲为怀。
智
《三国演义》中,要说到“智”,当仁不让的便是诸葛亮了。诸葛亮治国治军的才能,济世爱民、谦虚谨慎的品格为后世各种杰出的历史人物树立了榜样。历代君臣,知识分子,人民群众都从不同的角度称赞他、歌颂他、热爱他。
可以这样说,诸葛亮在历史上的巨大影响已经超过了他在三国历史上的政治军事实践。《三国演义》虽然突出了诸葛亮一生性格、品德、功业等的积极方面,但是又把它无限夸大,把他描写成为智慧的化身,忠贞的代表,并将其神化成了半人半神的超人形象。鲁迅评论说“状诸葛亮之智而近于妖。”由此可见,小说《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并非真实的历史人物,而是历史小说人物。
孙悟空,又名美猴王,齐天大圣。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他性格活泼聪明,机智勇敢,嫉恶如仇。如今,孙悟空在中国俨然已成为了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孙悟空是唐僧西天取经路上收的第一个徒弟。他原来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就下了孙悟空。他感慨不已,经观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最终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
义
我个人认为,小说《三国演义》中,对主公最忠心的是关羽。历史上的关羽为“万人莫敌”一虎将,傲上而不侮下,恩怨分明,以信义忠诚著称,但“刚而自矜”,勇猛有余智略不足。
马超投降刘备后,封为平西将军,时关羽督荆州,修书与诸葛亮,“问超人才可谁比类”,诸葛亮答信时,称马超虽为“一世之杰”,但不如关羽的“绝伦逸群”。关羽“省书不悦,以示宾客”,这是典型的有勇可谋的武将性格。但在小说中,因为他是刘备阵营中的人,又有讲信义的特点,所以就被塑造成了“义”的化身。
当然,提到“义”,在小说《西游记》中,不得不提的就是沙悟净了。沙悟净,也叫沙和尚。他原为天宫中的卷帘大将,却因在蟠桃会上打碎了琉璃盏,惹怒王母娘娘,被贬入人间,在流沙河做了妖怪,后被唐僧师徒收服。尽管在取经的路上,常有挫折,每在这时,猪八戒总是嚷嚷着要“散伙”,但是沙和尚却没有这样想。还是在“三打白骨精”这个片段中,作者用了为数不多的笔墨,但是却将沙和尚的忠义表现地淋漓尽致。
无论是《三国演义》,还是《西游记》,都有着中华民族浓厚的民族气息,同样也是我们民族的美德:以仁待人,以智待事,以义待人!
所有具有民族气息的中国小说都是我们中国历史长河中一颗颗闪耀的"星星,正是这些闪耀的光芒,让我们的历史更加地辉煌、夺目!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8
大约是初中的时候吧,初次看《水浒传》,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但偶然的机会,我又一次拿起了《水浒传》,想重温儿时的记忆,没想到,曾经感动过我的《水浒传》却让我很失望。我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但这本书,在思想方面却显得很不足。一、无是非观。我总结了一下,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杀人,而且有些是无辜的人。史进杀李吉,李吉并非有罪,即使有罪,也罪不至死。即使是我敬重的武松,也在杀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时,杀了后槽、两个丫鬟、张都监的两个亲随和其他一些人。石秀杀死了和杨雄妻子通奸的和尚和帮助和尚通奸的头陀,杨雄杀死了丫鬟迎儿和自己的妻子。
还有,在攻陷一座城池或庄寨时,都要把长官一家良贱杀尽。为救宋江,劫法场时,李逵杀人最多,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李逵嗜杀成性,在血洗扈家庄后,宋江斥责他说,扈成已经投降,何必杀他一家人。但念在李逵有功劳的份上,权且将功折罪,李逵却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杀人竟然还杀得快活,骇人呐!宋江在浔阳楼上提的反诗里,有这样两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似乎杀人是为了报个人的冤仇。攻打完祝家庄后,宋江与吴用商议,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石秀禀说起这钟离老人指路之力,有此善心良民在内,亦不可屈坏了好人。”宋江听罢,叫石秀去寻那老人来。石秀去不多时,引着那个钟离老人来到庄上,拜见宋江、吴学究。宋江取一包金帛赏与老人,永为乡民:“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什么是善,就是因为给梁山好汉指路了,典型的“对我好就是好人”的论调。攻打完北京后,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比及寻著,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伤的可是无辜的百姓啊!为了逼秦明落草,宋江设计让人穿了秦明的盔甲,攻打了青州城,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
为逼朱仝入伙,设计杀死了小衙内——沧州知府亲子,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就算他的父亲恶贯满盈,孩子也是无辜的呀。放火。例如,鲁智深火烧瓦官寺、晁盖上梁山时烧了自己的寨子、武松在蜈蚣岭烧了坟庵,穆弘上梁山时,也把庄院一把火烧了,这样的情节就更多了,不知道这样做用意何在?此外,攻打祝家庄,实为借粮,并非义举,可宋江却说:“……祝家庄那厮,好生无礼,平白欺负俺山寨,因此行兵报仇,……”其实,祝家庄门上的标语(填平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和抓了时迁只不过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而已。在被迫上梁山前,许多英雄好汉本就是打家劫舍的或者是一方恶霸。就连晁盖也是打家劫舍的,虽说是“劫富”,可却没怎么“济贫”。穆春本是揭阳镇一霸,只因为薛永私自在他的地盘上卖艺,便吩咐人不要施舍他钱,他把宋江给了薛永五两银子视为对他权威的挑战,便吩咐客家和店家不许接纳宋江他们,可当知道此人是宋江时,便扑翻身便拜。看过《水浒传》的人都晓得,这样的情节不少。书中很多英雄人物确实是被官逼得上了梁山,象林冲、武松、宋江,那时的吏治确也有些残酷。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原来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了残生性命,……”吏治的严酷与不合理可能是导致反抗最直接的原因。可也有很多人如阮氏三兄弟却不是如此,也有一些人是被这些好汉们逼上了梁山的,如秦明、萧让、金大坚、黄信、李云、李应、徐守、卢俊义等。二、乱世的志士往往有些无赖(老舍语),鲁智深到处赊帐,只说,先记上,改天再还,从店小二等对他的态度来看,他估计也是一霸,就连镇关西见了他,也是慌忙出柜身来唱诺道:“提辖恕罪。”这鲁达到处打人,而且有时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打人,如在旅店救那父女俩逃走,店小二阻拦时,鲁达大怒,打了那小二一巴掌,只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了两颗门牙,其实店小二何错之有?到后来大闹五台山,更是流氓行经。杨志在生辰纲被劫后,也吃过霸王餐。三、义气、人情大于法,宋江得知官府要缉拿晁盖,便去给晁盖通风报信。宋江杀了阎婆惜,知县却一味护着宋江,只想把事情朦胧做在原本无辜的唐牛儿身上。
武松杀死西门庆、潘金莲后,知县也一心要周全他。说到人情,宋江惯会使人情,发配到江州府,到处使银子,因此无一不喜欢宋江。戴宗因宋江没送例银,大怒,喝道:“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且打这厮一百讯棍。”当知道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宋江时,戴宗马上便和其称兄道弟。人情在中国可真是源远流长。
关于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篇9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降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彻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彻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彻斯特。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彻斯特的马,罗彻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彻斯特。罗彻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经常为某种思想新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彻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彻斯特并扑灭火。罗彻斯特告诉简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彻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彻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彻斯特坚持要简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的太度十分轻慢,罗彻却邀请简跳舞,简感觉到自己对罗彻斯特发生感情。
一天,罗彻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算命时,简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彻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彻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彻斯特向她未婚,简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撕成碎片。罗彻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彻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彻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的婚纱。
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圣约翰发现简是他的表妹,简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尤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的答复,就在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彻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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