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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建设方案9篇

时间:2023-08-12 14:40:06 来源:顶好范文网
导读: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理由1、项目单位基本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理由1、项目单位基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蔬菜大棚建设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9篇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1

根据扶贫开发部门安排给我专业社的蔬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实施理由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蔬菜是我国菜篮子工程中最重要的主要农产品。**县气候温润,土地肥沃,富含硒等多种人体必需矿物质,是蔬菜种植适宜区域。近年来,**县蔬菜产业发展迅速,蔬菜种植面积已达10万亩,蔬菜产业已成为**县继烤烟、柑橘之后第三大农业支柱产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年3月,20**年4月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是**县第一家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注册登记和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社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社员103户。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从事各类蔬菜种植、加工销售,开展与蔬菜有关的技术服务,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和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蔬菜,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技术交易和咨询服务,20**年合作社种植蔬菜共20**亩,年产蔬菜4000吨,年销售收入1258.26万元,实现利润

104.38万元。合作社成立3年多来,加入的社员不断增加,从成立时的11人,增加到现在的103户社员,合作社辐射范围扩大,逐步建立了以**街道油菜坪**乡为主体,覆盖4个乡镇7个村组的蔬菜种植基地。20**年曾被**部门授于“千社千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2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于“省示范专业合作社”称号,连续二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于“优秀专业合作社”称号。合作社理事长向杰同志被**省供销社、共青团**省委授入“湖南省100佳农村经纪人”称号。

2、项目实施理由

**蔬菜产业虽然取得长足发展,但蔬菜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亟待解决,主要问题有:一是基础设施差,抗灾能力弱。由于受山区自然条件限制,山地蔬菜发展条件较差,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落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还处于“种菜靠天”的被动局面,直接影响蔬菜生产效益的稳定。二是蔬菜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蔬菜种植比较分散,没有形成规模,农户小规模分散种植的蔬菜,直接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因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产业链松散,导致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大流通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三是蔬菜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品种有待更新。农民新技术应用能力不强。对农业实用新技术了解少,运用得不够,农村科技人才缺乏,新品种引进推广得不多。虽然近来年我县蔬菜生产推广了一些新品种,但是这新品种多是满足当地的风味和需求,适应跨区域销售的优良品种不多,符合出口标准的品种更无从谈起,蔬菜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民种菜的经济效益低。四是蔬菜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质量有待提高。由于缺乏普及科学种菜技术,对蔬菜安全质量认识不到位,在生产中有盲目用药,特别是在气温较高、雨水较多的月份里,蔬菜病虫害发生较重,个别菜农随意加大农药用量,有的甚至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给上市的蔬菜产品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我县蔬菜质检体系也很不完备,县级质检站设备落后,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多数没有建立质检站(室),蔬菜基地乡、村基本上没有检测手段,对蔬菜质量无法实施有效监控。五是蔬菜加工业发展滞后,加工包装有待加强。全县建有各类大小蔬菜加工企业7家。这些企业的蔬菜加工规模小,加工设施相对落后,全县蔬菜年加工量不足2万吨,不到全县蔬菜生产总量的1%。且加工档次较低,至今未能形成较多的拳头产品,与基地规模发展还不能配套,全县无一个加工企业获得自主出口权,有的加工企业设备简陋,工艺简单,配方欠科学。

项目建设以解决蔬菜基地建设的上述问题为着力点,以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继续组织农户入社,与广大蔬菜种植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创办示范基地。以示范基地建设为平台,对基地实行“统一选种,统一培管,统一施肥,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采收销售。”的“五统一”建设模式,提升基地的标准化程度和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户走管理提升、技术提高、品质增强、品牌扩大的集约化发展路子。

二、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为蔬菜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建设面积20**亩。项目选址**县**乡**村,直接带动农户数1000户,示范带动数约4000亩。

1、持持项目建设内容

①推广蔬菜新品种种植20**亩。

②技术培训200人次。

③测土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④田间集中培管。

2、扶持方式及扶持标准

请求财政扶持部门对基地良种选购和农民培训进行扶持,扶持标准为每亩100元。共20万元

3、项目实施时间20**年2月—6月。

三、项目抽奖概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投资概算

总投资为132万元,具体构成为:

①推广新品种:每亩60元,共12万元。

②化肥:每亩100公斤,计200吨,3200元/吨,共64万元。

③技术培训400人次,按每人次培训费用200元计算,共8万元。

④农药:每亩200元,共40万元。

⑤种植培管、采收人员工资:8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

①申请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培训和选购良种。

②专业社和农户自筹112万元。

四、项目责任

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各项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领导小组由**任组长,负责项目建设的全盘工作,**x任技术总监,负责技术指导,对技术工作负责,**x任财务总监,**任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负责项目监督工作。**为质量监督员。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2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冬季农业生产责任感

冬季农业生产是防灾减灾的重要举措,也是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把冬季农业生产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抓好我镇的冬季农业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确保我镇冬季农业生产任务全面完成

1、成立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专抓专管,任务到村组,责任到人,镇、村、组层层落实,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果园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2、办好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

(1)目标任务:今年全镇冬季农业生产涉及9个村(社区),播种面积为20000亩,其中油菜面积4000亩,马铃薯面积500亩,蚕豌豆面积1500亩,蔬菜(含常年蔬菜)面积10000亩,绿肥面积4000亩。

(2)打造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为提高广大农户种植积极性,确保种植效果,我镇重点打造面积约500亩的示范点,主要为浔龙河、瞿杨线、宋水线等主干道沿线,示范点以油菜种植为主,由辖区村(社区)负责组织翻耕,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供种及提供技术支持,农户自行播种管理,以此促进和带动冬季农业生产积极性,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3)强化考核。冬季油菜种植示范点的建设将纳入镇对村农业考核指标,由镇冬季农业生产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组织农办、财政所、纪委进行专项考核验收,对种植效果好的村(社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三、技术到位,切实提高秋冬季农业生产的质量和产量

(一)早作准备,明确任务。要求各村(社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抓住时机发动群众搞好冬种,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让田土闲置,及早做好冬季种子、肥料、农膜等农用物资的准备,适时播种,育苗和移栽。

(二)推广粮、油、菜、肥作物优良品种,提高良种覆盖率。油菜围绕全省油菜主导品种,重点推广高含油率杂交油菜良种;粮食蔬菜重点推广马铃薯、蚕豌豆等品种,蔬菜以今冬明春高产时令菜品为主。

(三)推广高效种植模式和先进实用技术,实现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同步提高。我镇采取稻田以稻-油结合为主种植模式,油菜推广播种育苗移栽技术,科学施用生态有机肥技术,化学除草与调控技术;绿肥推广以紫云英种植为主,同时混播满园花(肥田萝卜)、腊菜籽(油菜)的“三花”混播种植模式;蔬菜生产广泛宣传规模化栽培,推广使用生物有机肥药,并全面推广生态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3

一、发展定位

加快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浙江省蔬菜产业强县”的产业地位,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放心菜园”。

二、发展目标

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省力化、精品化”的“五化”要求,大力推广蔬菜集约化穴盘育苗、设施化栽培等技术,形成“一藕两茄三豆四瓜五带”的布局(一藕:莲藕;两茄:番茄、茄子;三豆:豇豆、鲜食蚕豆、鲜食毛豆;四瓜:八棱瓜、苦瓜、南瓜、黄瓜;五带:豆类、瓜果类、叶菜类、水生蔬菜、高山蔬菜五个产业带)。到20**年,建成“浙西南农产品集散中心”1个,培育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省级现代化产业化育苗中心1个,省级“放心菜园”示范基地5个以上,建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1个。

三、发展举措

(一)发展设施栽培

1.补助内容:蔬菜设施大棚、冷库建设,购置农业机械。

2.补助标准:对新建单体钢架大棚和连栋钢架大棚的`,补助总造价的50%(含上级补助资金)。对购置已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中央或省级补贴资金1:1累加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购机总额的50%(含上级补助)。对新建冷库,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累加补助200元/立方米。

3.申报条件: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新建连片单体钢架大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连栋钢架大棚面积20**平方米以上,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3—20**)、“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4—20**)建设标准的基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补助资金将予以收回。

(二)推广蔬菜嫁接苗

1.补助内容: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

2.补助标准:每株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给予0.5元补助,全年用于嫁接苗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条件:当年新发展推广的种植户,以村为单位组织申报,由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三)支持市场建设

1.补助内容: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

2.补助标准: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按工程决算额补贴70%,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条件:在蔬菜主要生产区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提升蔬菜加工

1.补助内容:新(修)建蔬菜加工厂房、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

2.补助标准:新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4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修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中央或省级购置补贴资金1:1等额累加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60%(含上级补助);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设备实际购置价格的50%给予补助(含上级补助),单个业主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含上级补助)。

3.申报条件:新(修)建厂房且取得SC认证、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五)促进技术创新

1.补助内容:蔬菜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2.使用范围:重点解决在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生产技术问题、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

四、组织保障

立足蔬菜产业发展基础,遵循“五个动”工作要求(全区发动、政策驱动、龙头带动、考核促动、典型推动)和“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专班、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品牌、一个专家团队),区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建设要求与验收办法,组织检查和技术指导;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与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及属地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三服务”工作的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五、本实施方案自20**年4月28日起施行。

试行一年。之前区政府出的相关政策,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4

一、基本情况

二、指导思想

突出“名优特新”发展绿色优质蔬菜。突出规模优势,以设施种菜为主。以规模种植为重点。提高经济效益,推动我县蔬菜生产上台阶,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增长,促进农民增收。

三、规划内容

小拱棚4000亩。蔬菜种植面积8400亩,三年计划建成大拱棚1200座(亩)日光温室50座。地膜菜3200亩。发展山地大葱12000亩,产量3.06万吨,产值3100万元,人均收入1614元(详见附表)

四、重点工作

1、搞好规划。科学规划。确定种植适宜片带。西部川区为大葱、黄瓜、茄子种植区,规划要因地制宜。按照不同地形。东部为芹菜、辣椒种植区,中部为甘兰、白菜、西红柿种植区。

2、资金筹集。按照“县投、乡补、群众筹”原则。各自立项,资金是设施蔬菜生产最大制约因素。建议发改、财政、科技、农牧、水务、农综、扶贫等部门按照各自业务特点。归口扶持,整合项目资源,确保大棚建设顺利进行。

3、保证质量。从水泥预制件和棚膜购置、打墙等工作要严把质量关。谁建棚谁把关”共同监督,大棚建设中。做到谁购料谁负责。确保施工质量。

4、品种引进。县上把蔬菜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引进蔬菜、大葱良种,优质良种是蔬菜发展的关键。通过外出考察、网上查询等方法。达到高产优质高效。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涉及面广。建议县上成立四郎河川区开发领导小组,川区蔬菜开展是一项综合工程。工作量大。为了搞好此项工作。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具体负责川区开发的有关事宜,相关乡镇、村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靠实责任。县、乡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定期考核,为了把川区开发工作落到实处。各负其责。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技术人员长年抓,关键环节共同抓的长效机制,齐抓共管,抓出成效。

3、技术培训。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提高菜农素质是蔬菜产业开发的基础。技术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技术培训工作,每年举办2期,每期500人(次)每户培训一名实用种菜技术能手,全面提高我县蔬菜生产管理水平。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5

为增强蔬菜基地生产能力,保障居民的蔬菜消费,提高蔬菜自给率,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的蔬菜需求,保障“菜篮子”长期稳定供给,提升我市常年蔬菜生产水平和能力,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49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16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建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合理,常年生产供应均衡、价格平稳的常年蔬菜生产基地,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供应能力,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建设目标

以市场供应充足、物价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常年蔬菜基地设施大棚建设,提高冬春季保温防虫、夏秋季降温防风防雨防虫的功能,尤其是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的生产水平,起到平菜价保供给、促增收的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实施完成后移交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签订使用协议。

(二)市农业农村局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及项目所在基地单位各自承担监管、正常蔬菜生产等相应责任。

四、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共278万元,一是利用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139万元(琼财农〔20**〕11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贴资金50万元(琼财农〔20**〕420号),二是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建安费的15%,剩余资金由市级资金配套完成。

五、项目建设地点和面积

符合建设的我市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面积约50亩。

六、组织实施

一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根据项目资金金额编制项目预算书和项目施工设计图。

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核。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项目实施竣工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竣工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

五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实施单位验收申请书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预算等单位进行验收。

六是竣工验收合格后,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结算评审。

七、资金拨付

常年蔬菜基地根据种植蔬菜实际需求,可选不同类型设施大棚,由设计方提供施工图和预算书,每亩预算造价不超5.8万元,每亩造价补贴标准由财政补贴的85%,常年蔬菜基地业主自筹15%。如超出,超出标准部分资金由常年蔬菜基地自筹,省、市级不予以补贴。项目合同签订后预拨30%的备料款,工程完成100%后按进度拨付至80%,剩余款待项目竣工验收评审后,根据项目结算评审审定资金拨付至95%,剩余5%的资金额在大棚使用一年后经核实无质量损坏问题后给予拨付。

八、保障措施

(一)认真履行职责。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把项目审核过程监理、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

(二)强化项目监管。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项目管理,设立项目监理,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管,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项目衔接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管理,由乡镇与项目所在基地业主签订使用合同。

(四)严格蔬菜大棚的管理和使用。大棚使用业主必须常年种植蔬菜,加强蔬菜大棚管理和维护、参加蔬菜大棚保险,新建大棚业主连续种植常年蔬菜8年或以上(除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不能种植外),否则将依法追回补贴资金。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强台风)造成损坏的,项目大棚使用业主要主动通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并拍摄现场报乡镇、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严禁以各种理由擅自拆除大棚,投保的理赔资金专项用于大棚修复。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6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围绕我县田园综合体创建总体规划,充分利用我县农村特色农业、山水资源、田园景观、地域文化和人文传统,大力发展乡村农业观光休闲旅游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实施冬闲田油菜花种植,努力实现粮油增产、地力提高、乡村美化、农民增收的目标,助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年,我县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种植任务5000亩。

二、项目分区及种植模式

1、核心区

白圩镇万亩垌缚龙亭周边区域的冬闲稻田约1000亩为核心区。

2、辐射区(面上)

田园综合体总体规划范围内,澄泰乡下金庄起至白圩镇赵坐村沿清水河两岸区域冬闲稻田以及其他乡镇乡村旅游景点周边区域、公路沿线冬闲稻田共约4000亩,要求交通便利,宜耕能排能灌(详见附件1)。

(二)种植模式

1、社会一体化服务种植

核心区采取购买社会化服务种植模式,即通过招投标方式购买包括机耕、播种、施肥、开沟等一体化服务(包括建设观景台、步道等),由中标单位包干实施。

2、“先建后补”方式种植

辐射区(面上)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政府统一采购供应种子,以村委会或经联社为实施主体分片实施,即村委会或经联社自行组织机耕、播种、施肥和田间管理。

三、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一)实施时间

20**年9月至20**年3月底。

(二)进度安排

1、实施方案制定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方案》制定,要求20**年10月10日前完成。

2、种子及服务采购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油菜花种子采购工作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要求20**年10月底前完成。

3、项目实施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要求20**年11月20日前完成种植任务,拨付项目进度款。

4、项目验收阶段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分部验收、总体验收),要求于20**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拨付项目尾款。

5、项目总结阶段

项目实施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并以文件形式报告县政府。

四、项目经费预算、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一)项目经费预算(详见附件2)

1、核心区项目经费

参照20**年政府采购价格,按450元/亩计,1000亩需45万元。

2、辐射区(面上)项目经费

参照20**年种植管理补助标准200元/亩,4000亩需80万元;种子采购需27万元;共计107万元。

3、工作经费

全县安排油菜花种植工作经费2万元。

(二)资金筹措及资金拨付

资金筹措:油菜花种植项目所需资金共计154万元,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

资金拨付:核心区种植服务及面上种子采购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面上种植由各乡镇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资金申请材料需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才能提交至县财政局。

五、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实施上林县壮族老家田园综合体冬闲田油菜花项目。

(1)农业股:统筹协调乡镇实施油菜花种植项目,指导农推站、农机股开展工作,参与核心区项目验收;

(2)县农推站:负责全县油菜花种子及核心区种植一体化服务采购,开展油菜花种植技术指导,制定油菜花项目验收标准,指导各乡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参与核心区项目验收;

(3)农机股:负责油菜花种植机耕组织服务协调工作,协助农推站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参与核心区项目过程监督及分部验收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项目实施所需资金,按进度拨付项目款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乡镇政府、农林水服务中心

组织实施本乡镇面上区域油菜花种植项目,负责做好种植技术指导、田间管理指导,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项目实施相关材料归档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备案。白圩镇政府及农林水服务中心还需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项目,参与核心区项目日常监管和验收工作。

4、村委会或经联社:在乡镇政府指导下,具体实施面上油菜花种植项目,组织本村机耕队、贫困劳动力参与种植、田间管理工作。

5、中标企业:在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实施核心区油菜花种植一体化服务,种植管理用工优先使用当地贫困劳动力。

六、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指导,共同推进油菜花种植

各部门、各乡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油菜花种植工作。农业部门要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严格按程序做好服务购买及农资采购工作,确保种子及时供应到位;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交流沟通,整合相关资源,齐心协力做好冬闲田多功能油菜花种植。

(二)做好宣传和规划,重点打造核心区域

当地乡镇政府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选点规划,加强对油菜花种植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监管。村委会(经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要主动作为,加强合作,积极引进公司、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经营,共同推进油菜生产规模化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做好核心区的油菜花种植,打造乡村旅游引爆点。

(三)严格技术标准和验收,确保种植效果。农业技术部门要全程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田间跟踪管理,严格种植技术标准,特别是机耕环节,要切实监督指导到位,做到打碎、耙平、起垄和挖沟排水等,确保田间排水良好,保证种植效果。同时强化监管和考评验收,切实做好补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7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按照扩规模、提品质、强龙头、创品牌、延链条、拓市场、增效益的总体思路,构建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设施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市场信息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绿色生态、产业高效的蔬菜全产业链,切实提高南县蔬菜产业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大力推广蔬菜种植,到20**年,全县蔬菜播种(含复种)面积发展到40万亩(其中标准化蔬菜示范基地5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100万吨,蔬菜总产值达到40亿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蔬菜全产业链发展,到20**年,全县蔬菜加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家以上,蔬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蔬菜“二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0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产量2万吨以上。打造“南县蔬菜”“南县菜苔”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全国知名的“菜苔之乡”。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依托湖区水乡自然资源禀赋,结合产业发展基础,以菜苔等秋冬蔬菜为主,以四季蔬菜和水生蔬菜为辅,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一中心两带两区”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一中心”:以县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的蔬菜加工引领中心。“两带”:以河西片区厂窖镇、武圣宫镇、麻河口镇、浪拔湖镇4个乡镇为重点,建设10万亩以菜苔为主的百里秋冬蔬菜长廊;以南茅运河百里水系周边乡镇和乌嘴乡为重点,建设10万亩以冬瓜、南瓜为主的百里四季蔬菜长廊。“两区”:以南洲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1万亩粤港澳大湾区精细蔬菜外销区;以华阁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3万亩莲藕、藕尖等水生蔬菜供应区。充分发挥设施功能作用,搞好蔬菜提前、延后上市,切实解决蔬菜品种季节性短缺问题。按照“一镇(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充分挖掘区域优质种质资源与特色优质产品,优化蔬菜产业结构。

(二)壮大产业发展平台。扶持蔬菜协会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蔬菜协会在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等环节提供统一服务,实现全县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一条龙”联手、“一盘棋”联合、“一体化”联动。鼓励蔬菜合作社成立合作联社或公司集约化发展,通过合作联社和公司的组织形式把优质经营主体整合到一起,统一规划生产、统一市场销售,到20**年,至少建立5家蔬菜生产合作联社。扶持引导蔬菜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年,全县蔬菜生产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至少达到30家、示范家庭农场至少达到50家。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开展育苗、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精准化服务,到20**年,全县蔬菜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至少达到10家,基本实现蔬菜生产全覆盖。引进和培育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外销企业和大型加工企业,在20**年前,力争引进1家蔬菜加工上市公司在南县建设基地,培育引进一批达到一定规模的蔬菜加工企业。

(三)推广标准化生产。支持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建设蔬菜标准化育苗基地,到20**年,标准化育苗钢架大棚至少达到50亩、钢管简易育苗拱棚至少达到200亩,蔬菜种苗供应能力至少达到5000万株。支持蔬菜标准化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500亩以上露天蔬菜连片基地的田间道路、灌排等基础设施建设和20亩以上的设施钢架大棚智慧蔬菜生产;组织专家制定菜苔、冬南瓜等万亩以上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对100亩以上蔬菜主体大力推广“四统一”标准化生产模式,集成推广“三减三增”、水肥药一体化、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到20**年,力争实现绿色蔬菜标准化覆盖率达90%以上。持续规范种植户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大蔬菜抽样检测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健全蔬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

(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瞄准粤港澳等中高端市场,采取整体打包、捆绑式运作和全方位推进,形成市场整体合力,创建南县蔬菜产业品牌,重点打造“南县蔬菜”“南县菜苔”区域公用品牌。开展蔬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的相关单位给予财政资金奖励。鼓励蔬菜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到20**年,全县至少打造蔬菜企业品牌30个。加强蔬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蔬菜协会和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主动同粤港澳加强协作,稳定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供应保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产销对接形式,积极推进“互联网+”订单模式,提高产销对接精准度,推进“农超对接”“农贸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重点加强与兴盛优选、盒马鲜生等知名生鲜企业的对接。

(五)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筛选与推广应用,建设现代蔬菜科技支撑体系。支持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湖南农大等科研院所在南县设立工作站,重点与协会、新型经营主体就新品种筛选、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服务水平,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菜农”,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蔬菜冷藏保鲜设施和加工体系建设。扶持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年,力争蔬菜预冷库达40个以上、库容6000m3以上,冷藏气调库达40个以上、库容10000 m3以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粉汁饮料等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创新中心,研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条,使特色蔬菜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支持打造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南洲镇或浪拔湖镇打造1个“智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引进新、特、优资源,展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入观光休闲旅游农业理念,建设集生产、展示、培训、推广、观光、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标准智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

(七)健全销售流通网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蔬菜收购批发网点,重点建设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供求、价格等)、电子结算、交易厅棚、物流服务等基础设施;在主销地长沙、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一批与产地相衔接的销售专店和网点。加强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物流服务企业和蔬菜流通大户,发展蔬菜冷链物流,到20**年,力争实现蔬菜冷调运输车达20台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气象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高标准统筹推进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职责,支持和服务蔬菜产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做好蔬菜品牌打造、技术规程制订、产业技术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二品一标”认证、蔬菜产业项目立项、农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对蔬菜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整合投入。县发展和改革局要争取蔬菜产业项目立项、及时收集发布蔬菜市场价格信息与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保障蔬菜生产设施以及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县商务局负责完善线上线下蔬菜市场流通体系,搞好蔬菜生产基地与销售市场的衔接,做好“农超对接”,积极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和蔬菜零批市场建设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蔬菜市场秩序管理以及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和管理。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科技攻关给予重点扶持。县检验检测中心要做好经营主体监督指导,开展市场蔬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给予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放宽抵贷条件,简化程序。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农业气象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要把蔬菜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形成实施一个产业布局、建立一个专班、制定一个行动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设立蔬菜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每年整合涉农资金500万元用于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与推广,标准化生产,蔬菜加工与市场发展,集约化育苗设施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品牌打造等。逐步将蔬菜规模种植、价格指数纳入政策性“三农”保险范围,提高蔬菜生产抗风险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冷链物流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向蔬菜产业倾斜。积极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蔬菜生产工作成效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加大对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与农业项目安排及奖补措施挂钩。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8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大棚建设方案篇9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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